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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附件 6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研修小組 各分組會議紀錄 彙整資料 國家教育研究院 103 6 23

 · Web viewE-A3 具備擬定計畫與實作的能力,並以創新思考方式,因應日常生活情境。 J-A3 具備善用資源以擬定計畫,有效執行,並發揮主動學習與創新求變的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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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附件6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研修小組

各分組會議紀錄

彙整資料

國家教育研究院

103年6月23日

目 錄

- 2 -國小分組第7次分組會議紀錄

- 20 -國中分組委員第11次會議紀錄

- 43 -高中分組委員第十一次會議紀錄

- 53 -特殊類型教育組第7次分組會議紀錄

- 61 -原住民族暨新住民課程發展組(原住民族組)第8次會議紀錄

- 66 -原住民族暨新住民課程發展組(原住民族組)第9次會議紀錄

- 68 -原住民族暨新住民課程發展組(新住民組)第12次討論會議紀錄

- 70 -原住民族暨新住民課程發展組(新住民組)第13次討論會議紀錄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總綱研修國小分組第7次分組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03年6月9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

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臺北院區607、608會議室

主席:歐院長用生

與會人員:詳如簽到單 記錄:鄭秀娟

壹、宣布開會

貳、確定議程

參、業務報告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委員會國小組經5月12日、5月21日和6月6日三次審議會提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草案)」之修正意見。

肆、提案討論

案由一: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國小組分組第5次審議會」修正意見,提請討論。

說 明:請參閱附件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草案) 建議修正對照表」。

決 議:有關本組針對課審會國小組所提之修正意見,修改及回應如附件。

陸、臨時動議:無

柒、散會

附件1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草案)

建議修正對照表

                                          

建議修正內容

總綱國小組之回應

壹、修訂背景

我國自民國18年訂定國家課程規範,其後歷經民國37年、41年、51年等數次中小學課程標準修訂,精神均有其一貫性。自民國57年實施九年國民教育以來,以培養健全國民為宗旨,為我國人才培育奠定良好基礎。然而如何紓解過度的升學壓力、落實五育均衡的教育,仍是各界關心的議題。此外,近年來家庭日趨少子女化、人口結構漸趨高齡化、族群互動日益多元、網路及資訊發展快速、新興工作不斷增加、民主參與更趨蓬勃、社會正義的意識覺醒、生態永續發展益受重視,加上全球化與國際化所帶來的轉變,使得學校教育面臨諸多挑戰,必須因應社會需求與時代潮流而與時俱進。

民國88年公布的〈教育基本法〉第11條明訂:「國民基本教育應視社會發展需要延長其年限。」民國92年9月召開「全國教育發展會議」,達成「階段性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結論,希望延長國民基本教育年限,將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予以納入並加以統整,藉以提升國民素質與國家實力。民國93年6月教育部將「建置中小學課程體系」納入施政主軸,並於民國95年成立專案辦公室,完成12項子計畫、22個方案,其中包括「中小學一貫課程體系參考指引」,以此引導現行中小學各級課程綱要之修正。

民國99年「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結論指出,應參酌世界先進國家國民教育發展經驗,考量「普及」、「非強迫」、「確保品質」及「社會公義」等原則,積極啟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以期符合世界教育發展潮流。民國100年總統於元旦祝詞宣示啟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同年9月行政院正式核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明訂民國103年8月1日全面實施。

本次課程綱要在前述背景下,由國家教育研究院及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進行課程研發後,由國家教育研究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負責課程研議,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負責課程審議,就原課程綱要實施成效進行檢視,並本於教育宗旨,盱衡社會變遷、全球化趨勢,以及未來人才培育需求,持續強化中小學課程之連貫與統整,實踐素養導向之課程與教學,以期落實適性揚才之教育,培養具有終身學習力、社會關懷心及國際視野的現代優質國民。

調整文字如左,請教研院工作小組再針對「精神均有其一貫性」這句話進行文字調整。

貳、基本理念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課程發展本於全人教育的精神,以「自發」、「互動」及「共好」為理念,強調學生是自發主動的學習者,學校教育應善誘學生的學習動機與熱情,引導學生妥善開展與自我、與他人、與社會、與自然的各種互動能力,協助學生應用及實踐所學、體驗生命意義,願意致力社會、自然與文化的永續發展,共同謀求彼此的互惠與共好。

依此,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以「成就每一個孩子—適性揚才、終身學習」為願景,兼顧個別特殊需求、尊重多元文化與族群差異、關懷弱勢群體,以開展生命主體為起點,透過適性教育,激發學生生命的喜悅與生活的自信,提升學生學習的渴望與創新的勇氣,善盡國民責任並展現共生智慧,成為具有社會適應力與應變力的終身學習者,期使個體與群體的生活和生命更為美好。

同意課審會之建議,因「族群」概念的涵蓋性較「民族」為寬,較符合國內現狀,並使課綱用詞前後一致,由原「尊重多元文化與民族差異」改為「尊重多元文化與族群差異」。

肆、核心素養

一、涵義

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的理念與目標,茲以「核心素養」做為課程發展之主軸,以裨益各教育階段間的連貫以及各領域/科目間的統整。核心素養主要應用於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的一般領域/科目,至於技術型、綜合型高中的專業科目與實習科目,則依其專業特性及群科特性進行發展,核心素養可供作彈性參考。

「核心素養」是指一個人為適應現在生活及面對未來挑戰,所應具備的知識、能力與態度。「核心素養」強調學習不宜以學科知識及技能為限,而應關注學習與生活的結合,透過實踐力行而彰顯學習者的全人發展。

二、三大面向與九大項目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核心素養,強調培養以人為本的「終身學習者」,分為三大面向:「自主行動」、「溝通互動」、「社會參與」。三大面向再細分為九大項目:「身心素質與自我精進」、「系統思考與解決問題」、「規劃執行與創新應變」、「符號運用與溝通表達」、「科技資訊與媒體素養」、「藝術涵養與美感素養」、「道德實踐與公民意識」、「人際關係與團隊合作」、「多元文化與國際理解」。

(一)自主行動:強調個人為學習的主體,學習者應能選擇適當學習方式,進行系統思考以解決問題,並具備創造力與行動力。學習者在社會情境中,能自我管理,並採取適切行動,提升身心素質,裨益自我精進。

(二)溝通互動:強調學習者應能廣泛運用各種工具,有效與他人及環境互動。這些工具包括物質工具和社會文化工具,前者如人造物(教具、學習工具、文具、玩具、載具等)、科技(含輔助科技)與資訊等,後者如語言(口語、手語)、文字及數學符號等。工具不是被動的媒介,而是人我與環境間正向互動的管道。此外,藝術也是重要的溝通工具,國民應具備藝術涵養與生活美感,並善用這些工具。

(三)社會參與:強調學習者在彼此緊密連結的地球村中,需要學習處理社會的多元性,以參與行動與他人建立適切的合作模式與人際關係。每個人都需要以參與方式培養與他人或群體互動的素養,以提升人類整體生活品質。社會參與既是一種社會素養,也是一種公民意識。

核心素養需透過適切的課程轉化,並落實於課程、教學與評量中。各領域/科目的課程綱要研修需參照「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發展指引」,考量領域/科目的理念與目標,結合或呼應核心素養具體內涵,以發展及訂定「各領域/科目之核心素養」及「各領域/科目學習重點(含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

有關課審會之建議,「將課程體系發展指引中的核心素養動態滾輪意象圖列入總綱本文,以利社會大眾理解及推廣。」請教研院工作小組調整內容後,提總綱代表大會討論。

三、各教育階段學生的核心素養

依學生個體身心發展狀況,各階段教育訂有不同核心素養之具體內涵。以下分國民小學教育、國民中學教育及高級中等教育等三階段說明,期培養學生在「自主行動」、「溝通互動」與「社會參與」等三大面向上循序漸進,成為均衡發展的現代國民。

關鍵

要素

核心素養

面向

核心

素養

項目

核心素養具體內涵

國小教育

E

國中教育

J

高級中等教育

U

A

自主行動

A1

身心

素質

自我

精進

具備身心健全發展的素質,擁有合宜的人性觀與自我觀,同時透過選擇、分析與運用新知,有效規劃生涯發展,探尋生命意義,並不斷自我精進,追求至善。

E-A1 具備良好的生活習慣,促進身心健全發展,並認識個人特質,發展生命潛能。

J-A1 具備良好的身心發展知能與態度,並展現自我潛能、探索人性、自我價值與生命意義、積極實踐。

U-A1 提升各項身心健全發展素質,發展個人潛能,探索自我觀,肯定自我價值,有效規劃生涯,並透過自我精進與超越,追求至善與幸福人生。

A2

系統

思考

解決

問題

具備問題理解、思辨分析、推理批判的系統思考與後設思考素養,並能行動與反思,以有效處理及解決生活、生命問題。

E-A2 具備探索問題的思考能力,並透過體驗與實踐處理日常生活問題。

J-A2 具備理解情境全貌,並做獨立思考與分析的知能,運用適當的策略處理解決生活及生命議題。

U-A2 具備系統思考、分析與探索的素養,深化後設思考,並積極面對挑戰以解決人生的各種問題。

A3

規劃

執行

創新

應變

具備規劃及執行計畫的能力,並試探與發展多元專業知能、充實生活經驗,發揮創新精神,以因應社會變遷、增進個人的彈性適應力。

E-A3 具備擬定計畫與實作的能力,並以創新思考方式,因應日常生活情境。

J-A3 具備善用資源以擬定計畫,有效執行,並發揮主動學習與創新求變的素養。

U-A3 具備規劃、實踐與檢討反省的素養,並以創新的態度與作為因應新的情境或問題。

B

互動

B1

符號

運用

溝通

表達

具備理解及使用語言、文字、數理、肢體及藝術等各種符號進行表達、溝通及互動,並能瞭解與同理他人,應用在日常生活及工作上。

E-B1具備「聽、說、讀、寫、作」的基本語文素養,並具有生活所需的基礎數理、肢體及藝術等符號知能,能以同理心應用在生活與人際溝通。

J-B1 具備運用各類符號表情達意的素養,能以同理心與人溝通互動,並理解數理、美學等基本概念,應用於日常生活中。

U-B1 具備精確掌握各類符號表達的能力,以進行經驗、思想、價值與情意之表達,能以同理心與他人溝通並解決問題。

B2

科技

資訊

媒體

素養

具備善用科技、資訊與各類媒體之能力,培養相關倫理及媒體識讀的素養,俾能分析、思辨、批判人與科技、資訊及媒體之關係。

E-B2 具備科技與資訊應用的基本素養,並理解各類媒體內容的意義與影響。

J-B2具備善用科技、資訊與媒體以增進學習的素養,並察覺、思辨人與科技、資訊、媒體的互動關係。

U-B2具備適當運用科技、資訊與媒體之素養,進行各類媒體識讀與批判,並能反思科技、資訊與媒體倫理的議題。

B3

藝術

涵養

美感

素養

具備藝術感知、創作與鑑賞能力,體會藝術文化之美,透過生活美學的省思,豐富美感體驗,培養對美善的人事物,進行賞析、建構與分享的態度與能力。

E-B3 具備藝術創作與欣賞的基本素養,促進多元感官的發展,培養生活環境中的美感體驗。

J-B3 具備藝術展演的一般知能及表現,欣賞各種藝術的風格和價值,並瞭解美感的特質、認知與表現方式,增進生活的豐富性與美感體驗。

U-B3具備藝術感知、欣賞、創作與鑑賞的能力,體會藝術創作與社會、歷史、文化之間的互動關係,透過生活美學的涵養,對美善的人事物,進行賞析、建構與分享。

C

社會

參與

C1

道德

實踐

公民

意識

具備道德實踐的素養,從個人小我到社會公民,循序漸進,養成社會責任感及公民意識,主動關注公共議題並積極參與社會活動,關懷自然生態與人類永續發展,而展現知善、樂善與行善的品德。

E-C1具備個人生活道德的知識與是非判斷的能力,理解並遵守社會道德規範,培養公民意識,關懷生態環境。

J-C1培養道德思辨與實踐能力,具備民主素養、法治觀念與環境意識,並主動參與公益團體活動,關懷生命倫理議題與生態環境。

U-C1具備對道德課題與公共議題的思考與對話素養,培養良好品德、公民意識與社會責任,主動參與環境保育與社會公益活動。

C2

人際

關係

團隊

合作

具備友善的人際情懷及與他人建立良好的互動關係,並發展與人溝通協調、包容異己、社會參與及服務等團隊合作的素養。

E-C2具備理解他人感受,樂於與人互動,並與團隊成員合作之素養。

J-C2具備利他與合群的知能與態度,並培育相互合作及與人和諧互動的素養。

U-C2發展適切的人際互動關係,並展現包容異己、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的精神與行動。

C3

多元

文化

國際

理解

具備自我文化認同的信念,並尊重與欣賞多元文化,積極關心全球議題及國際情勢,且能順應時代脈動與社會需要,發展國際理解、多元文化價值觀與世界和平的胸懷。

E-C3具備理解與關心本土與國際事務的素養,並認識與包容文化的多元性。

J-C3具備敏察和接納多元文化的涵養,關心本土與國際事務,並尊重與欣賞差異。

U-C3在堅定自我文化價值的同時,又能尊重欣賞多元文化,拓展國際化視野,並主動關心全球議題或國際情勢,具備國際移動力。

1.同意課審會之建議,為臻明確,將原「核心素養項目」欄位名稱改為「項目說明」。並將「核心素養具體內涵」之欄位拉至國小、國中、高級中等教育欄位的上方。

2.建議教研院說明代號(E、J、U)之意義。

部分領域依其知識內涵與屬性包含若干科目,惟仍需重視領域學習內涵。國民小學階段,以領域教學為原則;國民中學階段,在領域課程架構下,得依學校實際條件,彈性採取分科或領域教學,並透過適當的課程設計與教學安排,強化領域課程統整與學生學習應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領域課程架構下,以分科教學為原則,並透過跨領域/科目專題、實作/實驗課程或探索體驗等課程,強化跨領域或跨科的課程統整與應用。

1.同意課審會之建議,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依據全人教育之理念,配合知識結構與屬性、社會變遷與知識創新及學習心理之連續發展原則將學習範疇「畫」分為八大領域,…。」修正為「劃」。

2.『「校訂課程」:由學校,以形塑學校教育願景及強化學生適性發展。』中似乎有漏字,建議修正為『「校訂課程」:由學校「規劃」,以形塑學校教育願景及強化學生適性發展。』

同意課審會之建議,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課程規劃表中部定課程,宜比照校訂課程欄位之做法,加列「領域學習課程」欄位加以說明。

一、課程發展

課程發展要能因應不同教育階段之教育目標與學生身心發展之特色,提供彈性多元的學習課程,以促成學生適性發展,並支持教師課程研發與創新。學校課程計畫是學生學習的藍圖、課程公共對話與溝通的重要文件;透過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的組織與運作,持續精進國民教育及學校本位課程發展。

同意課審會之建議,將「學校本位的課程發展」修改為「學校本位課程發展」。

(一)課程發展委員會組織與運作

1.學校為推動課程發展應訂定「課程發展委員會組織要點」,經學校校務會議通過後,據以成立「課程發展委員會」。「課程發展委員會」下得設各領域/群科/學程/科目教學研究會。學校得考量學校規模與地理特性,聯合成立校際之「課程發展委員會」。

2.「課程發展委員會」之組成及運作方式由學校校務會議決定之,其成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年級及領域/群科/學程/科目(含特殊需求課程)之教師、教師組織代表及學生家長委員會代表,必要時得聘請校外專家學者、社區/部落人士、產業界人士或學生。

3.「課程發展委員會」應掌握學校教育願景,發展學校本位課程,並負責審議學校課程計畫、審查全年級或全校且全學期使用之自編教材及進行課程評鑑等。

同意課審會以下3點之建議:

1.因一、課程發展的(二)(三)(四)標題均為名詞加動詞,爰建議一(一)標題由「課程發展委員會」改為「課程發展委員會組織與運作」。

2.文字及標點符號酌修。

3.課程發展委員之成員的「家長」改為「學生家長委員會代表」。

(二)課程設計與發展

1.學校課程發展應重視不同領域/群科/學程/科目間的統整,以及各教育階段間之縱向銜接。課程設計應依法適切融入性別平等教育、環境教育、家庭教育、原住民族教育等,以及重大或新興議題,必要時由學校於校訂課程中進行規劃。

2.為因應特殊類型學生之個別需要,應提供支持性輔助、特殊需求課程及實施課程調整。

3.特殊教育學生的課程必須依據個別化教育計畫或個別輔導計畫適性設計,並實施教學。

4.學校課程計畫至少包含總體架構、彈性學習及校訂課程規劃(含特色課程)、各領域/群科/學程/科目之教學重點、評量方式及進度等。在遵照教學正常化規範下,得彈性調整進行跨領域的統整及協同教學。

5.學校課程計畫應由「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同意後,陳報學校所屬主管機關備查,並運用書面或網站等多元管道向學生與家長說明。為有利於學生選校參考,高級中等學校應於該年度新生入學半年前完成課程計畫備查與公告說明。

6.中央及地方宜建立「學校課程計畫發展與實施」之輔導與資源整合平台。

同意課審會以下2點之建議:

1.為臻明確,學校課程計畫應由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同意後,陳報「各級」主管機關備查,改為陳報「學校所屬」主管機關備查。

2.為明確說明「高級中等學校應於該年度新生入學半年前完成課程計畫備查與公告說明」的目的,爰增列「為有利於學生選校參考」之說明。

(三)課程評鑑

1.各級主管機關應建立並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評鑑機制,以評估課程實施與相關推動措施成效,作為課程改進之參考;中央主管機關可建置學生學習成就資料庫,評鑑部定課程實施成效。

2.各級主管機關應整合課程相關評鑑與訪視,並協助落實教學正常化;課程評鑑結果不作評比、不公布排名,而是作為課程政策規劃與整體教學環境改善之重要依據。

3.學校課程評鑑以協助教師教學與改善學生學習為目標,可結合校外專業資源,鼓勵教師個人反思與社群專業對話,以引導學校課程與教學的變革與創新。學校課程評鑑之實施期程、內容與方式,由各級主管機關訂立之。

同意課審會之建議,建「立」學生學習成就資料庫改為建「置」學生學習成就資料庫。

(一)教學準備與支援

1.教師應於每學期開學前做好教學規劃,並準備教學所需資源及相關事項。

2.教師備課時應分析學生學習經驗、族群文化特性、教材性質與教學目標,準備符合學生需求的學習內容,並規劃多元適性之教學活動,提供學生學習、觀察、探索、提問、反思、討論、創作與問題解決的機會,以增強學習的理解、連貫和運用。

3.教師宜配合平日教學,進行創新教學實驗或行動研究,其所需之經費與相關協助,各級主管機關應予支持。

同意課審會以下3點之建議:

1.考量教師因在教學的歷程中仍需不斷準備教學所需資源及相關事項,爰將「備妥」教學所需資源及相關事項改為「準備」教學所需資源及相關事項。

2.考量教師備課時,分析學生學習經驗、族群文化特性、教材性質與教學目標,係屬教師之義務、應作事項,爰由「宜」改為「應」。

3.將「平日教學機會」改為「平日教學」,刪除「機會」一詞。

(二)教學模式與策略

1.教師應依據核心素養、教學目標或學生學習表現,選用適合的教學模式,並就不同領域/群科/學程/科目的特性,採用經實踐檢驗有效的教學方法或教學策略,或針對不同性質的學習內容,如事實、概念、原則、技能和態度等,設計有效的教學活動,並適時融入數位學習資源與方法。

2.為促進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課程之學習,其教學語言應以本土語言/新住民語言的單語為主,雙語為輔,並注重目標語的互動式、溝通式教學,以營造完全沉浸式或部分沉浸式教學。其他領域/群科/學程/科目之課程學習,在可結合情境與能理解的前提下,應鼓勵教師使用雙語,以融入各領域教學,結合彈性學習課程及各項活動;日常生活應鼓勵學生養成使用雙語或多語的習慣。

3.為能使學生適性揚才,教師應依據學生多方面的差異,包括年齡、性別、學習程度、學習興趣、多元智能、身心特質、族群文化與社經背景等,規劃適性分組、採用多元教學模式及提供符合不同需求的學習材料與評量方式等,並可安排普通班與特殊類型學生班交流之教學活動。

4.教師指派學生作業宜多元、適性與適量,並讓學生瞭解作業的意義和表現標準,以提升學習動機、激發學生思考與發揮想像、延伸與應用所學,並讓學生從作業回饋中獲得成就感。

5.教師應建立有助於學習的班級規範,營造正向的學習氣氛與班級文化,並加強親師生溝通與合作等,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6.教師宜適切規劃戶外教育、產業實習、服務學習等實地情境學習,以引導學生實際體驗、實踐品德、深化省思與提升視野。

7.為增進學生學習成效,具備自主學習和終身學習能力,教師應引導學生學習如何學習,包括動機策略、一般性學習策略、領域/群科/學程/科目特定的學習策略、思考策略,以及後設認知策略等。

同意課審會以下4點之建議:

1.考量教師依據核心素養、教學目標或學生學習表現,選用適合的教學模式,係屬教師之義務、應作事項,爰由「宜」改為「應」。

2.酌修文字。

3.因教師依據學生多方面的差異,包括年齡、性別、學習程度、學習興趣、多元智能、身心特質、族群文化與社經背景等,規劃適性分組,係屬教師之義務、應作事項,爰由「宜」改為「應」。

4.因實地情境學習可引導學生深化省思,爰修改為「教師宜適切規劃戶外教育、產業實習、服務學習等實地情境學習,以引導學生實際體驗、實踐品德、「深化省思」與提升視野。

(二)評量結果應用

1.學習評量係本於證據為基礎之資料蒐集,其結果應妥為運用,除作為教師改進教學及輔導學生學習外,並可作為學校改進課程之參考依據。

2.教師應依據學習評量結果與分析,診斷學生的學習狀態,據以調整教材教法與教學進度,並提供學習輔導。對於學習落後學生,應調整教材教法與進行補救教學;對於學習快速學生,應提供加深加廣的教材及學習活動。

同意課審會之建議並酌修文字:考量教師均應提供加深加廣與延伸充實的教材及學習活動,將原「加深加廣的教材與延伸充實的學習活動」修改為「加深加廣的教材及學習活動」。

(一)教科用書選用

1.教科用書應依據課程綱要編輯,並依法由審定機關審定;學校教科用書由學校依相關選用辦法討論通過後定之。

2.各級各類學校相關課程及教材,應採多元文化觀點,並納入性別平等與各族群歷史文化及價值觀,以增進族群間之瞭解與尊重。

3.除審定之教科用書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學校得因應地區特性、學生特質與需求、領域/群科/學程/科目屬性等,選擇或自行編輯合適的教材。全年級或全校且全學期使用之自編自選教材應送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

同意課審會以下3點之建議:

1.查「高級中等學校教科用書審定辦法」及「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增列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用書審定辦法」法源依據,上述法規之用語均為「教科用書」,爰將「教科書」、「教科圖書」改為「教科用書」。

2.四(一)內涵包含審定及審查,為避免爭議,將四、(一)的標題由原「教科書審查與選用」改為「教科用書選用」。

3.因學校較科用書係由學校依相關選用辦法討論通過後定之,選用辦法已包含經教師評選,爰將原「學校教科用書經教師評選後,由學校依相關選用辦法討論通過後定之。」改為「學校教科用書由學校依相關選用辦法討論通過後定之。」

(二)教材研發

1.教材研發包括教科用書、各類圖書、數位教材、補救教材與診斷工具及各種學習資源等,需衡量不同學習階段間的縱向銜接及領域/群科/學程/科目及課程類型之間的橫向統整。

2.配合課程綱要實施,教育部應建立資源研發之合作機制,促進研究機構、大學院校、中小學、社區、民間組織、產業等參與教材、教學與評量資源的研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開發具地方特色之資源,或鼓勵學校自編校本特色教材與學習資源。

3.各級主管機關與學校可整合校內外人力資源,協力合作以精進課程、研發補救教材與診斷工具等,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4.中央主管機關應整合建置課程與教學資源平台,以單一入口、分眾管理、品質篩選、共創共享與尊重智慧財產權等原則,連結各種研發的教學資源,提供學生、教師、家長等參考運用。

同意課審會以下3點之建議:

1.查「高級中等學校教科用書審定辦法」及「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增列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用書審定辦法」法源依據,上述法規之用語均為「教科用書」,爰將「教科書」改為「教科用書」。

2.考量四、(二)4.與四、(二)1.及四、(二)2均係屬教材研發部分,建議將原四、(二)4.及3.順序互換,以具連貫性。

3.考量教材研發須衡量的不僅是科目間的橫向統整,應包含領域/群科/學程/科目及課程類型之間的橫向統整,爰將原「需衡量不同學習階段間的縱向銜接及科目間的橫向統整」改為「需衡量不同學習階段間的縱向銜接及『領域/群科/學程/科目及課程類型之』間的橫向統整」。

(一)教師專業發展實施內涵

1.教師可透過領域/群科/學程/科目(含特殊需求課程)教學研究會、年級或年段會議,或是自發組成的校內、跨校或跨領域的專業學習社群,進行共同備課、教學觀察與回饋、研發課程與教材、參加工作坊、安排專題講座、實地參訪、線上學習、行動研究、課堂教學研究、公開分享與交流等多元專業發展活動方式,以不斷提升自身專業知能與學生學習成效。

2.教師在職進修與研習的重點包括理解與實踐課程綱要理念目標與內涵、學科知識與學科教學策略、課程設計與發展、教育改革趨勢、學生學習與發展知能等。

3.普通教育與特殊教育教師應充實多元文化與特殊教育之基本知能,提升對不同文化背景與特殊類型學生之教學與輔導能力。

4.為持續提升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形塑同儕共學的教學文化,校長暨每位教師每學年應在學校或社群整體規劃下,至少公開授課一次,並進行專業回饋。

5.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應修習原住民族文化教育課程,以增進教學專業能力。

1.同意課審會之建議,將五、 (一) 1.教學觀課」改為「教學觀察」。

2. 同意課審會之建議,考量教師在職進修與研習的重點,配合教育部規劃及相關教育政策推動會將有所不同,刪除五、 (一) 2.內容,避免教師在職進修與研習的重點侷限在上述規範內容。

3. 同意課審會之建議,五、 (一) 3.「普通教育與特殊教育教師」改為「教師」。

4.考量校長須為教學領導,故維持總綱原案,校長須進行公開授課,並酌修文字,「每位教師暨校長」調整為「校長暨每位教師」。(原課審會建議修改為:每位教師每學年應在學校或社群整體規劃下,進行公開授課、課堂教學實踐或行動研究成果之分享等至少一次)

(二)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

1.學校對於課程設計、教材研發、教學策略、學習評量與學習輔導等,積極開發並有具體事蹟者,應給予必要之協助與獎勵。

2.各級主管機關與學校應支持並提供教師專業發展之相關資源,如安排教學研究會或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的共同時間、支持新進教師與有需求教師的專業發展,提供並協助爭取相關設備與經費等資源。

3.各級主管機關與學校應鼓勵並支持教師進行跨領域/群科/學程/科目的課程統整、教師間或業師間之協同教學,以及協助教師整合與運用教育系統外部的資源,例如社區、非營利組織、產業、大學院校、研究機構等資源,支持學生多元適性的學習。

4.教師為了掌握領域課程綱要的內容,以及發展跨領域/科目課程及教學之專業素養,各級主管機關應提供教師研習或進修課程,並協助教師進行領域教學專長認證或換證。

5.各級主管機關應編列充足經費,協助並支持教師進行專業發展與進修成長。

同意課審會以下2點之建議:

1.建議五、 (二) 4.「領域綱程綱要」改為「領域課程綱要」。

2.建議五、 (二) 5.「…教師進行專業研習」改為「教師進行專業發展」。

六、行政支持

各級主管機關與學校之行政支持是為了協助學校課程與教學的實施,並支持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以實現課程綱要的理念與目標,行政支持包括經費與專業支持,以及相關配套修訂等。

(一)經費與專業支持

1.為維護學生受教權、健全教育發展及提升經費運用成效,各級主管機關應編列充足經費預算,全力支持學校因應教學課程計畫實施之所需。

2.各級主管機關應針對本課程實施要點,配合檢視修正與增訂相關法令,如師資培育法與設備基準等,並完善配套措施。

3.課程綱要實施前,各級主管機關應因地制宜辦理多元形式的相關研討,使各級主管機關行政人員、督學、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家長、師資培育機構等充分瞭解課程綱要之理念目標、內容與實施。課程綱要實施後,學校應秉持學校本位之原則,規劃教師專業發展活動。

4.各級主管機關得就課程設計、教材編選與教學實施作整體或抽樣調查研究,以瞭解課程與教學實施狀況,並提供各校改進所需之資源;各校得依據評鑑結果,秉持學校本位與教師專業自主積極改進。

5.各級主管機關應整合現有國民教育輔導團、學科中心與群科中心、師資培用聯盟,完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輔導機制,強化其參與課程綱要研修、進行課程溝通與傳播推展、規劃辦理各式研習與工作坊等專業任務,以落實推動課程綱要。

6.各級主管機關應協助學校克服課務運作、課程選修及師資安排等困難;另應依實際需要編列人事、業務相關預算,依領域/群科/學程/科目課程綱要和教育部訂定之設備基準,充實改善圖書館、專科與實習教室、設備與圖書。學校亦得視教學需求,建立各領域/群科/學程/科目之間設備共享機制,以充分發揮教學設備之效益。

7.各級主管機關規劃教育行政人員及校長進修研習時,應強化課程與教學領導的專業知能。

(二)相關配套修訂

1.師資培育機構宜配合本次課程綱要之修訂,培養領域/群科/學程/科目所需師資,並應參酌師資培育法之相關規定,調整其課程與教學,並積極與研究機構、中小學學校建立夥伴關係,共同研發教材教法。

2.辦理各教育階段重要入學招生考試或學習成就評量等單位,應配合課程綱要實施調整相關事務。

同意課審會以下2點之建議:

1.六、(一)5.建議增加「師資培用聯盟」。

2.六、(二)2. 建議增加「或學習成就評量」。

七、家長與民間參與

(一)課程實施需要爭取家長支持及參與,學校應鼓勵家長會成立親師生共學社群,增進親職教養知能,強化親師之間的協同合作,支持學生有效學習與適性發展。

(二)學校應定期邀請家長參與教師公開授課或其他課程與教學相關活動,引導家長關心班級及學校課程與教學之實踐,並能主動與家長正向的溝通互動,建立親師生共學的學校文化。

(三)身心障礙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需有學生家長參與訂定。

(四)學校可結合民間組織與產業界的社會資源,並建立夥伴關係,以充實教學活動;技術型高級中學與建教班得與業界合辦學徒制,提升務實致用的學習成效。

1.同意課審會之建議,為鼓勵家長參與,強化親師間合作,支持學生學習,建議七、(一)由原「家長學習社群」改為「親師生共學社群」。

2.由於五、(一)4.,本組不同意課審會之修改建議,故七、(二)亦維持原案。(原課審會建議修改為:學校應定期邀請家長參與教師公開授課、課堂教學實踐、行動研究成果之分享或其他課程與教學相關活動,並能主動與家長正向的溝通互動,建立親師生共學的學校文化。)

八、附則

(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自107學年度起,依照不同教育階段,逐年實施,並考慮不同教育階段銜接問題,研擬課程配套措施。實施年級及時程由教育部公布之。

(二)各級學校全年授課日數與週數依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辦理;但每週上課天數應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機關辦公日數之相關規定辦理。

(三)有關學生在校作息及各項非學習節數之活動,由學校依各級主管機關訂定之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學生在校作息時間相關規定自行安排。

(四)特殊類型學生(特殊教育學生、體育班、藝術才能班及科學班)課程得彈性調整各領域/群科/學程/科目之學習節數(學分數)配置比例,並開設特殊需求課程,惟不應減少學習總節數。

(五)有關高級中等學校附設進修學校、實用技能學程、建教合作班、重點產業專班等學制及班別等實施規範,參照「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由中央主管機關另行訂定之。

(六)國民中學實施技藝教育時,應依相關辦法規定實施,得彈性調整學習總節數,開設技藝課程。

(七)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及原住民族教育法等相關法令,原住民族地區及原住民重點學校的領域學習課程,可依原住民族學生學習需求及民族語言文化差異進行彈性調整,實施原住民族教育。其中,原住民族語言課程應列為優先。再者,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原住民重點學校應於校訂課程開設6學分原住民族語文課程,並得於假日或寒、暑假實施。

(八)實驗教育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等課程實施,應結合「適性揚才、終身學習」的課程願景,由各級主管機關及學校等依相關法令辦理。

(九)各領域/群科/學程/科目之課程發展與教學實施,參照各領域/群科/學程/科目之課程綱要,並可視相關知識的更新進展而適切調整學習內容。為促成課程的彈性組合,領域課程綱要研修,應訂定領域內科目的修習年級、必修及選修的適性進路等,在總節數不減少下,各領域可在不同年級規劃修習不同科目,以減少每週修習科目。

同意課審會之建議,為俾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順利實施,須考量課程綱要逐年實施,不同教育階段的銜接問題,及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將八、 (一)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自107學年度起,依照不同教育階段,逐年實施。」改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自107學年度起,依照不同教育階段,逐年實施,並考慮不同教育階段銜接問題,研擬課程配套措施。」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總綱研修小組-國中分組委員第11次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03年6月10日(星期二)14:00-16:30

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臺北院區605、606會議室

主席:游委員家政(國中分組組長) 記錄:劉淑華

與會人員:王鑫委員、鄭安住委員、王台琴委員、曾芬蘭委員、劉潔心委員、謝國清委員、張錫勳委員、余釆玲委員、曾政清委員、張文昌委員、黃茂在委員、鄭章華委員、陳豪專案研究人員、林妮蒨業務助理、劉淑華專案助理

壹、宣布開會:(略)

貳、確定議程:(略)

參、主席報告:(略)

肆、業務報告:

本次會議的召開,主要為配合課審會國中分組所提之具體意見進行討論。但6/5課審會國中分組會議後尚未交付具體的意見,只有個別委員均已有對相關議題(如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數學、科技等)充份發表意見。我們今天先針對這些意見交換意見,希望在回應內容的部份能形成一些共識,待下次課審會國中分組對上述議題有具體決議意見時,便可將我們今天的共識內容一併提報總綱研修大會參酌。倘下次課審會國中分組會議所交付之決議與我們今天討論的共識有所不同時,我們再配合召開一次會議討論。

各位委員也可針對總綱(草案)公聽會Q&A有關相關議題所做的說明內容,如有覺得需要修正或增刪的地方,也可提出,俾形成具體文字,提報總綱大會參酌。

伍、提案討論:

案由一、有關十二年國教課程總綱(草案)國中階段課程規劃之「英語」學習節數,提請討論。

說明:

1、 課審會許琇敏委員意見:國中英語九年級之每週授課節數較現今九年一貫課綱之規劃少一節,請考量此調整是否符合社會期待及與國際接軌之溝通需求。英語課程進度在九年級有較複雜的句構,九年級之英語閱讀篇章,無論在文章難度及思考的深度均需時間來討論,請總綱研修小組維持九年級4 節英語課。

二、總綱草案公聽會Q&Ap.8第二部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篇 Q11/A11已有說明:

Q11:語文領域的學習可以國語文、本土語文、英語文三者並重,三者各占相當比例的教學節數嗎?

A11:英語文是外國語文,屬不同的拼音語系,作為與國際溝通的工具,利於學生與國際接軌。但為了避免影響本國語文的學習,歐美國家多於國中階段才開始修習外國語文,而亞洲國家也多於國小階段的中、高年級才開始修習英語文,並有一定比例的教學節數。

三、參考資料:附件1、附件2

討論意見分述如下:

一、本分組應有一基本立場(或說帖),就是以教育學累積2000多年的經驗所給我們的教訓做為論述基礎,在教育的領域裡一直在講學習階段、以及教學應與學生腦的發育配合,過多或過早的教學對於學生腦的發育非常不好。我們反省國內這幾十年來的教育不是很好的原因,就是德、智、體、群、美五育無法兼備,尤其是國小,國中也還是很嚴重。問題在總綱沒有對下面分科各階段內容的規範。英語學得好不好,還有環境的問題,加1小時減1小時不是重點,數學也是一樣。

支持總綱以德、智、體、群、美五育平衡,以及兼顧不同發展階段特性的考量來訂學習節數,而不是很快地決定孩子將來要做什麼。應以生活化來規範系統性的內容,並在教法上有所改變和調整,也就是師資培育有待加強,而不是課綱的問題。

二、本案課審會尚未成案,但在多次座談會後,大家已深刻體認到總時數就那麼多,對於「減必修、增選修」已有共識。且十二年國教的重點在適性揚才,多留一些時間讓孩子去探索自己的性向,或做補救教學。因此,重要的是要思如何精進教學法,而不是改變時數。

三、有關國中階段各領域時數問題,本組已做過很多討論,且今天的議題均為課審會國中分組委員個人的意見,在課審會尚未成案。是否等課審會國中分組下次會議(6/12)對這些議題已形成正式案由,且其決議與我們的原則或預期不一樣時,本組再配合進行討論。

四、對於主科或非主科的學習節數,課審會委員的意見很分岐,我們可不必針對委員個人的意見去回應。但對於總綱五育均衡不等於科科等值的概念是否正確的問題,我們身為總綱研擬委員,該如何去回應,以說服課審會委員,又或有什麼樣的論述基礎,可提供給總綱小組放在Q&A裡。

五、對於總節數為什麼是29或30節課(家長聯盟的理想是25節),又如為什麼國語文要5節課,英語文要3節課等,這些數字是如何規劃出來的,有什麼道理,這是很重要的,應有清楚的論述基礎做為回應,否則永遠爭議不完。有關科科等值的意涵,林長壽教授等似有所誤解,以為是每一科的時數都要一樣的意思,應再加強說明是每一科都很重要,而不是每一科的時數差不多。

六、有鑑於課審會的運作方式是將我們去年7、8月所討論過的事情重新拿出來談,我們很擔心同樣的問題會在領綱研修時重複發生。我們的領綱委員沒有參與總綱的任何討論,很可能總綱小組制訂一套很棒的理念,領綱小組便接著做下去。領綱的人數比總綱、課發會、課審會加總的人數還要多,但只有少數幾個代表或沒有任何人參與總綱小組的討論,且決議多用表決的方式,只要人多就代表意見大,超過半數便可以向部長提建議。但人多並不代表意見是正確,有時候是很盲從的。特別是國英數,在國小到高中是所有學科上最多課的,也是大家最關切的焦點。究竟上這麼多課,效果怎麼樣,從會考的結果看來,還是有必要加強的。建議總綱的國小、國中、高中分組的代表委員或委員持續與領綱委員溝通和對話,在未來二年間訂定1~12年級領綱時是個機會,讓各科重新檢視什麼是最適合臺灣學生的教法,找到學生學習的好方法。因此,建議每一個領綱小組中都要有人了解各分組的工作是什麼、時數為什麼這樣訂、要他們做什麼改變等等。

決議:

一、支持總綱(草案)原規劃時數,及以德、智、體、群、美五育平衡,並兼顧不同發展階段特性的考量來訂學習節數。

二、回應內容建議如下:

(一)在總節數不變下,兼顧五育均衡發展與適性揚才的理念。這次教改的重點不在知識系統的問題,而是教學方法和學習方法的問題。

(二)為因應授課領域節數的調整,未來在領綱擬定時,會配合將各領域課程教材內容做適當的調整。

(三)總綱研修團隊對於各領域/學科授課節數之規畫,已參酌領綱前導研究之各國工具學科學習時數比較資料。(如附件2)

案由二、有關十二年國教課程總綱(草案)國中階段課程規劃之「數學」學習節數,提請討論。

說明:

一、課審會林壽福委員、史清廉委員意見:

(一)國中現場數學實際授課節數比課綱多1節,且內容太多上不完。

(二)數學節數少1節,對國中學生參加會考會造成壓力。

(三)數學不僅學習數字的運算,也在訓練學生的系統性與邏輯性思考,文科、藝術領域的學生也需要數學。

二、總綱草案公聽會Q&Ap.8第二部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篇 Q8、10/A8、10已有說明:

(一)Q8:為什麼國中小的課程不能只以國、英、數等工具學科為主,減少其他領域的學習節數,以強化基本學力,讓學生更有競爭力?

A8:根據國民教育法及高級中等教育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教育宗旨是德、智、體、群、美五育並重,學校教育不能只偏重工具學科(智育)的學習。因此,為了養成適應未來社會生活的現代公民,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以培養學生的核心素養,達成自發、互動、共好的教育理想,重視學生的全人發展,所以總綱草案規劃九大領域,讓學生在不同領域中獲得均衡的學習。

(二)Q10:國中小數學領域的課程節數,總綱草案規劃每周只有四節課,這樣足夠嗎?要如何提升學生的數學學力呢?

A10:學生在學習單一領域的學力提升,除了要有充足的課堂節數外,還有教材設計、課堂教學等層面要一併考量,學校教育絕對不能簡化成教學節數的分配而已。我們應該要持續思考,學校課堂能否引發學生學習興趣與思考探究的能力?如何避免學生逃離課堂?若是課堂教學的品質無法提升,一昧的提升領域的教學節數,對學生的學習成效與學力提升,將沒有幫助。

另一方面,根據PISA 測驗與相關研究分析發現,我們的學生在數學學習成就上,呈現M 型化的雙峰現象,意思是:我們有許多數學高成就的學生,但低成就的學生也不少。基於教育的公平性,數學領域課程節數要如何規劃,才能幫助這些在班級課堂上,聽不懂統一教材進度,慢慢對數學的學習失去興趣的學生呢?因此,為了照顧數學程度落後的弱勢學生,總綱草案不建議再增加統一教材的數學領域教學節數,而是鼓勵學校在彈性學習課程中,根據弱勢學生的程度,每周開設一定節數的數學補救課程;而數學學習程度較佳的學生,也可以在彈性學習課程中,依照自己的興趣,選擇數學相關的學習社團,實踐十二年國教適性揚才的教育目標。

如此一來,學生實際學習數學的時間並不會比九年一貫課程少,再加上數學課堂教材與教學的實質改善,學生的數學學力必能獲得整體的提升。

三、參考資料:附件3(頁9-13)、附件4(頁14)、附件5(頁15-18)

決議:

一、有關國中階段數學領域上課節數,支持總綱(草案)原規劃時數,在總節數不變下,以德、智、體、群、美五育平衡,並兼顧不同發展階段特性的考量來訂學習節數。

二、A10中已有說明:為照顧數學程度落後的弱勢學生,鼓勵學校在彈性學習課程中,根據學生的程度,每周開設一定節數的補救課程;也同時兼顧拔尖的學生:「而數學學習程度較佳的學生,也可以在彈性學習課程中,依照自己的興趣,選擇數學相關的學習社團,實踐十二年國教適性揚才的教育目標。」,建議本段文字另成一段較為清楚。

三、兼顧五育均衡發展與適性揚才的理念,是十二年國教總綱研修的重點,這次教改的重點不在知識系統的問題,而是如何培養下一代國民素養,成就每一位孩子。

四、為因應授課領域節數的調整,未來在領綱擬定時,會配合將各領域課程教材內容做適當的調整。

五、總綱研修團隊對於各領域/學科授課節數之規畫,已參酌領綱前導研究之各國工具學科學習時數比較資料。

案由三、有關十二年國教課程總綱(草案)國中階段課程規劃之「自然科學」、「社會」領域學習節數,提請討論。

說明:

一、課審會史清廉委員意見:教學現場教師均認為內容太多上不完。

二、參考資料:附件1(頁4-5)、附件2(頁6-8)

◎主席歸納案由一、二、三統一因應方式如下:

一、支持維持總綱(草案)原規劃的時數。

二、在有限的授課時數下,應強調五育並重,以及領域的均衡發展。

三、在課程改革的過程中,應強調改變教學和學習方法的面向,而不是教學節數的問題。

四、未來各科教材的內容應依領域/學科的時數重新規劃與設計。

五、新增之領域/科目應重新界定其學習目標與學習範圍。

六、領綱小組的委員應充份了解總綱的精神。

案由四、有關十二年國教課程總綱(草案)實施要點之五、教師專業發展之4.「…每位教師暨校長每學年應在學校或社群整體規劃下,至少公開授課一次」與七、家長與民間參與,提請討論。

說明:

一、課審會單文經委員贊成將「教師專業發展」與「家長與民間參與」列入實施要點。

二、本(國中)分組委員於103年3月21第10次會議決議如下:

(一)公開授課能促進教師用心教學,以維護學生受教的權益。

(二)各校多已推行教師成立社群,共同備課,互相研究、觀摩與學習(如臺中市已規定教師每年公開授課2次、觀課4~6次),宜在總綱明確支持與鼓勵。

(三)建議總綱改回:「……教師每學年應在學校整體規劃下,至少公開授課一次……」,並應強調共同備課,或建請校長領先示範授課。

(四)邀請家長參與班級教學活動,可擴大家長參與的形式。

三、參考資料:附件6

決議:

一、支持維持總綱(草案)之文字敘述。

二、贊成國小分組之處理方式,改為「…校長暨每位教師每學年應在學校或社群整體規劃下,至少公開授課一次」

陸、臨時動議

案由、有關國中階段「科技」領域為何要從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獨立出來,提請討論。

說明:總綱草案公聽會Q&Ap.8第二部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篇 Q2/A2摘錄如下:

Q2:總綱草案中,國民中、小學為什麼新增科技領域?會不會增加學生的負擔?

A2:現行九年一貫課程的「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因生活科技不列為基測考試範圍,使得生活科技教學在國中現場易受忽視。為保有生活科技的課程品質,特別重新整合已經在彈性學習節數實施的資訊教育,於國中階段新增一個「科技」領域。因此,科技領域屬於現行的課程內容,並不會增加學生的學習負擔。

討論意見分述如下:

一、A2的理由說明恐無法說服現場的老師與民眾,本案其實是為因應整體國家經濟發展的規劃,由於臺灣沒有石油、礦產,最重要的資源就是腦力開發。因此IT產業成為臺灣的經濟命脈,整個臺灣的經濟發展與資訊產業技有很重大的關係,他們希望科技能成為真正的學科,讓所有的國民能具備該有科技素養,進而為培養未來科技業人才做奠基的工作。但科技課程不能再讓資訊老師用來上基本的Powerpoint、Excel,應有層次的規劃來引發學生的學習,到高中便能往科技的方向發展。如韓國科技學習的起點在高中職就有了,我們則是到大學才有,以致我們的科技人才有斷層,與韓國的差距越來越大。建議從科技產業的面向來論述,提早分流,開發學生的性向,俾有更多的人力投入科技的產業。

二、以總綱科技節數訂定的方式,會讓學校現場誤會科技領域課程就是電腦排1節、生活科技排1節。若要以科技產業的面向來論述,就必須將科技的範疇訂清楚,如營建、運輸、…等,不是教電腦,而是讓老師運用電腦、資訊來教學。

三、對科技這2節課很困惑,覺得是在學習的過程中有沒有興趣、熱誠、動機比較重要。我看到的問題是,只要是非考科,通常就不會受重視,如我兒子念高中時,有一門程式設計的選修,但學校卻讓數學老師用來上數學課。到底科技領域是不是只有電腦,或是包含哪些東西,有必要講清楚。

四、科技領域是要為國家的發展舖路,但現場的情形卻不是如此。以我們學校(新城國中)為例,我們有1位電腦老師,因為非科班,只會教基本的Powerpoint、Excel,再深的個人綱頁就沒辦法了。我們也有1位生活科技的老師,教的是木工。為因應九年一貫,他只好去進修自然,經10多年努力,終於對生物這一科很熟悉,可以解題,可以讓學生應付考試。但為因應少子化,花蓮的資訊老師依規定都是用代課老師。科技獨立出來後,如果要教上述委員所說的課程,現場教師會有很大的問題。

五、生活科技始自清末,後來叫工藝,又叫做生活科技,內容也一直在變,在其他國家的發展都已成熟,在美國統稱Tchnology Engineering,就是在為未來的工程教育舖路,最明顯的就是他們在推的STEM(Science, Technology,Engineering, and Mathematics),分科教學,但也需跨科統合。在英屬的國家如香港、新加坡則稱做Design and Technology,很重視design(創意)。唯獨我們,因基測不考,在國中幾乎不排課,雖然能力指標有,課綱卻聊備一格。但以學生的需求來說,在現實生活中也用到那些材料、機器,也需要有創意,以及性向的試探。五育均衡對學生的手眼協調的發展也是很重要的。我們卻將這一塊忽略掉了。這一次總綱將科技獨立出來,主要的範圍包含資訊科技與生活科技,未來也會進行跨領域的連結。目前科技領域綱要研修小組已成立,由中興大學的李德財校長主持,關於委員對科技領域的疑慮轉達給該小組參酌,希望對於科技獨立出來的問題,能協助提供更清楚的說明。

六、目前總綱在課程規劃表中用「科技(資訊科技與生活科技)」的呈現方式。建議將科技領域的內容在領綱研修時訂清楚,要學習的東西應是有別於原有的電腦課程,以免被學校誤解,還要聘電腦或生活科的老師。

七、「科技」應重新定位,這部分在領綱研修時有必要加以釐清。整個「科技」領域應是非常強調專題,透過專題去整合其他基礎學科知識的應用,也就是教師應與其他科的老師協作,帶學生做好專題,才是科技領域更符合現在課程所需要的。

八、領綱的研修應做橫向的連結,並與師資培育連動,以培養未來能教新課程的老師,尤其是具備用專題進行跨領域統整協作教學的概念,以減少學生修習的學科數,並能真正測出學生應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否則學校會將科技課程一分為二:資訊科技與生活科技。

決議:

一、程序上本案需由課審會國中分組形成正式議題討論,並有相關意見提出時,才由本(國中)分組進行相關的處理與回應。建議先由鄭安住與王台琴委員將「科技」為新領域的定位及領域名稱下不要加註(資訊科技與生活科技)的訊息傳達在課審會的委員知悉。

二、有關師資培育的問題,未來可在領綱的實施要點中加以建議或規範。

三、會後請助理提供科技領綱前導研究報告供委員參考。

柒、散會:下午4:30

附件1:總綱(草案)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階段課程規劃表(頁4-5)。

附件2:九年一貫與12年國教國中階段各領域節數對照表 (課審會用)

附件3:1030604工具學科節數比較表(九年一貫VS十二年國教)精簡版

附件4:各國中小學數學時數表(李源順)

附件5:陳宜良等人關於美國數學時數的研究

附件6:總綱(草案)實施要點之教師專案發展、家長與民間參與

二、課程規劃及說明 (附件1)

(一)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階段

1.課程規劃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部定課程及校訂課程之規劃如下表:

單位:每週節數

教育階段

階段

年級

領域/科目

國民小學

國民中學

第一學習階段

第二學習階段

第三學習階段

第四學習階段

語文

國語文(6)

國語文(5)

國語文 (5)

國語文(5)

本土語文/

新住民語文(1)

本土語文/

新住民語文(1)

本土語文/

新住民語文(1)

甲案:選修

乙案:必修(1)

英語文(1)

英語文(2)

英語文(3)

數學

數學(4)

數學(4)

數學(4)

數學(4)

社會

生活

課程

(6)

社會(3)

社會(3)

社會(3)

(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

自然科學

自然科學(3)

自然科學(3)

自然科學 (3)

(理化、生物、地球科學)

藝術

藝術(3)

藝術(3)

藝術(3)

(音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

綜合活動

綜合活動(2)

綜合活動(2)

綜合活動(3)

(家政、童軍、輔導)

科技

科技(2)

(資訊科技、

生活科技)

健康與體育

健康與體育(3)

健康與體育(3)

健康與體育(3)

健康與體育(3)

(健康、體育)

領域學習節數

20節

25節

26節

甲案:29節

乙案:30節

彈性

學習

統整性主題/專題/

議題探究課程

2-4節

3-6節

4-7節

甲案:3-6節

乙案:2-5節

社團活動與技藝課程

特殊需求課程

其他類課程

學習總節數

22-24節

28-31節

30-33節

32-35節

2.規劃說明

(1)領域學習課程

eq \o\ac(○,1)學校需依照上表各領域及彈性學習的學習節數進行課程規劃。每節上課國民小學40分鐘,國民中學45分鐘。但各校得視課程實施及學生學習進度之需求,經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後,彈性調節每節分鐘數與年級、班級之組合。

eq \o\ac(○,2)在符合教育部教學正常化之相關規定及領域學習節數之原則下,學校得彈性調整或重組部定課程之領域學習節數,實施各種學習型式的跨領域統整課程。跨領域統整課程最多佔領域學習課程總節數五分之一,其學習節數得分開計入相關學習領域,並可進行協同教學。

eq \o\ac(○,3)每週僅實施1節課的領域/科目(如第二學習階段的英語文與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除了可以每週上課1節外,經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後,可以隔週上課2節、隔學期對開各2節課的方式彈性調整。

eq \o\ac(○,4)英語文於第二學習階段每週1節課,若學校在實際授課安排上有困難,在不增加英語文第二、三學習階段總節數的前提下,經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後,可合併於第三學習階段實施。上述實施方式,將同時增加第二學習階段彈性學習課程節數1節,減少第三學習階段彈性學習課程節數1節。

eq \o\ac(○,5)第四學習階段之自然科學、社會、藝術、綜合活動、健康與體育等領域,均含數個科目,除實施領域教學外,亦得實施分科教學,同時可在不同年級彈性修習不同科目,不必每個科目在每學期都修習,以減少每學期所修習的科目數量,但領域學習總節數應維持,不得減少。

eq \o\ac(○,6)教師若於領域學習或彈性學習課程進行跨領域/科目之協同教學,提交課程計畫經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後,其協同教學節數可採計為個別教師授課節數,相關規定由各級主管機關訂定之。

eq \o\ac(○,7)領域課程綱要可以規劃跨科統整型、探究型或實作型之學習內容,發展學生整合所學運用於真實情境的素養。

(2)彈性學習課程

eq \o\ac(○,1)彈性學習課程由學校自行規劃辦理全校性、全年級或班群學習活動,提升學生學習興趣並鼓勵適性發展,落實學校本位及特色課程。依照學校及各學習階段的學生特性,可選擇統整性主題/專題/議題探究、社團活動與技藝課程、特殊需求課程或是其他類課程進行規劃,經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後實施。

eq \o\ac(○,2)彈性學習課程可以跨領域發展「統整性主題/專題/議題探究課程」,強化知能整合與生活運用能力。亦可結合性別平等、環境、海洋、科技、品德、生命、人權、法治、安全、防災、多元文化、閱讀素養等重大教育課題或各類社會新興議題,發展統整性主題/專題/議題探究課程。

eq \o\ac(○,3)「社團活動」可開設跨領域/科目相關的學習活動,讓學生依興趣及能力分組選修,與其他班級學生共同上課。

eq \o\ac(○,4)「技藝課程」部分,以促進手眼身心等感官統合、習得生活所需實用技能、培養勞動神聖精神、探索人與科技及工作世界的關係之課程為主,例如,可開設作物栽種,運用機具、材料和資料進行創意設計與製作課程,或開設與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各群科技能領域專業與實習科目銜接的技藝課程等,讓學生依照興趣與性向自由選修。

eq \o\ac(○,5)「特殊需求課程」專指特殊類型學生(含安置在不同教育情境中的身心障礙或資賦優異學生,以及體育班、藝術才能班的學生)的特殊學習需求,經專業評估後,提供生活管理、社會技巧、學習策略、職業輔導、溝通訓練、點字、定向行動、功能

(附件2)

九年一貫課程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國中階段各領域節數比較表(課審會用)

以下臚列現行九年一貫課程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草案)國民中學學習節數配置比較表。附件一比較新舊課綱中,各教育階段之學習節數。

[語文領域] (單位:節)

九年一貫課程

(彈性比例制)

十二年國教課綱(草案)

(固定制)

年級

語文

領域

節數

規範

國語課程

學校現況

本國語文

外國語文

國文

本土語

英語

國語文

本土語文/

新住民語文

英語文

5.6-8.4

5

0

3-4

5

0或1

3

5.6-8.4

5

0

3-4

5

0或1

3

6-9

5

0

4

5

0或1

3

[數學領域] (單位:節)

九年一貫課程

(彈性比例制)

十二年國教課綱(草案)

(固定制)

數學領域

節數規範/學校現況

數學領域

節數規範

2.8-4.2/ 3-4

4

2.8-4.2/ 3-4

4

3-4.5/ 4

4

[社會領域]

九年一貫課程

(彈性比例制)

十二年國教課綱(草案)

(固定制)

社會領域

節數規範/學校現況

社會領域

節數規範

2.8-4.2/ 3

3

2.8-4.2/ 3

3

3-4.5 / 3-4

3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對照自然科學領域與科技領域]

九年一貫課程

(彈性比例制)

十二年國教課綱(草案)

(固定制)

自然與詩活科技領域

節數規範/學校現況

自然科學領域

節數規範

科技領域

節數規範

2.8-4.2/ 3

3

2

2.8-4.2/ 3

3

2

3-4.5/ 3-4

3

2

[藝術與人文領域]

九年一貫課程

(彈性比例制)

十二年國教課綱(草案)

(固定制)

藝術與人文領域

節數規範/學校現況

藝術領域

節數規範

2.8-4.2/ 3

3

2.8-4.2/ 3

3

3-4.5(3)

3

[健康與體育領域]

九年一貫課程

(彈性比例制)

十二年國教課綱(草案)

(固定制)

健康與體育領域

節數規範/學校現況

健康與體育領域

節數規範

2.8-4.2/ 3

3

2.8-4.2/ 3

3

3-4.5/ 3

3

[綜合活動領域]

九年一貫課程

(彈性比例制)

十二年國教課綱(草案)

(固定制)

綜合活動領域

節數規範/學校現況

綜合活動領域

節數規範

2.8-4.2/ 3

3

2.8-4.2/ 3

3

3-4.5/ 3

3

工具學科學習時數比較分析 (余政賢,04.15修訂) (附件3)

(一)現行九年一貫課程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草案)

國民中、小學工具學科學習節數配置比較表

[數學領域] (單位:節)

九年一貫課程

(彈性比例制)

十二年國教課綱(草案)

(固定制)

數學領域

節數規範

數學課程

學校現況

(挪用彈性學習時間)

數學領域

節數規範

學校實際授課節數

(亦可運用彈性學習

開設多元適性課程)

2-3

3-4

4

≧3

2-3

3-4

4

≧3

2.5-3.75

3-4

4

≧4

2.5-3.75

3-4

4

≧4

2.7-4.05

4-5

4

≧4

2.7-4.0

4-5

4

≧4

2.8-4.2

4-5

4

≧4

2.8-4.2

4-5

4

≧4

3-4.5

4-5

4

≧4

九年合計

32-41

36

≧36

1.多數學校數學領域實際授課節數,比現行課綱規定節數多一節(直接從彈性學習節數挪用一節)。

2.十二年課綱(草案)數學領域規畫節數與九年一貫課程相當,但低年級從3增為4、中年級從3.75增為4,略有增加。

3.學校可於彈性學習課程開設與數學相關的學習社團活動、補救教學、統整性探究專題等教學節數。

[語文領域] (單位:節)

九年一貫課程

(彈性比例制)

十二年國教課綱(草案)

(固定制)

年級

語文

領域

節數

規範

國語課程

學校現況

本國語文

外國語文

學校實際授課節數

(亦可運用彈性學習

開設多元適性課程)

國語

本土語

英語

國語文

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

國語文

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

4-6

5

1

0-2

6

1

0

≧6

≧1

4-6

5

1

0-2

6

1

0

≧6

≧1

5-7.5

5-6

1

1-2

5

1

1

≧5

≧1

≧1

5-7.5

5-6

1

1-2

5

1

1

≧5

≧1

≧1

5.4-8.1

5

1

2-3

5

1

2

≧5

≧1

≧2

5.4-8.1

5

1

2-3

5

1

2

≧5

≧1

≧2

5.6-8.4

5

0

3-4

5

0

3

≧5

≧3

5.6-8.4

5

0

3-4

5

0

3

≧5

≧3

6-9

5

0

4

5

0

3

≧5

≧3

九年合計

45-47

6

16-22

47

6

15

≧47

≧6

≧15

說明:

1.國語、英語、本土語在九年一貫課程同屬於語文領域,三科節數共計佔領域總節數20-30%。

2.部分縣市學校挪用彈性學習節數,增加中年級國語節數,各年級英語節數 (以 標示)。

3.十二年國教課綱(草案)規範,學校可於彈性學習課程中,可發展國語文、英語文領域學習社團活動、補救教學、統整性探究專題等教學節數。

(二)臺灣與主要國家國民中小學工具學科之學習時數比例分析 :數學

(余政賢,04.15修訂)

國小

年級

國小

年級

國小

年級

國中

國中數學教育現況

每周節數

(節)

每周時數

(分鐘)

三年

總時數(小時)

PISA

2012成績

說明

九年一貫課程

約13%

(加計數學補強,實際17-15.6%)

4+1

180+45

360+

90

560

多數學校於彈性課程實施數學補強

十二年國教

(草案)

17.39%

13.79%

12.5%

11.42%

4+?

至少180

至少360

可另於彈性學習課程實施補救教學及學科延伸學習社團。

新加坡

14.58%

22.44%

16.32%

15%

5

(6)

(8)

200

240

320

?

573

國中能力編班;數學時數與科學、社會領域時數相當。

韓國

26.66%

13.79%

12.5%

11.11%

4

180

約280

554

國中數學時數不及社會領域時數的四分之三;國小中高年級每周4節,低年級6或7節。

日本

19.23%

17.85%

17.85%

13.85%

4

(3)

200

(150)

約321

536

國中8年級每周僅有3節;國中數學時數與自然科學時數相同;國小每周5節(一年級4節)。

香港

12-15%

12-15%

12-15%

12-15%

4-5

180-225

331-

413

561

學校彈性自主

中國(上海)

13-15%

13-15%

13-15%

13-15%

5

225

約394

613

一學年僅35周?

*芬蘭

10.9%

17.39%

16.66%

14.73%

?

?

?

519

學校彈性自主

英格蘭

22%

22%

22%

13%

?

?

?

494

澳洲

18%

18%

16%

12%

?

?

?

506

(三)臺灣與主要國家國民中小學工具學科之學習時數比例分析:語文

1.國語文(官方語文)課程學習時數佔總時數比例

低年級

中年級

高年級

國中

備註

九年一貫課程

語文課程佔領域學習時數比例為20-30%

國小含本土語文1節

(國中本土語文必修1節未定)

實際佔學習總節數比例約26%

十二年

國教

(草案)

26.08%+4.34%

17.24%+ 3.4%

15.62%+

3.1%

14.28%+

(3.3%)

*新加坡

35.41%+31.25%

26.53%+22.44%

26.53%+20.40%

15%+

15%

低年級開始學習二種官方語言

英語課程內含健康教育

母語(華語、馬來語等)課程內含公民與道德

韓國

26.66%

20.68%

18.75%

13.13%

日本

34.6%

25%

17.85%

13.85%

香港

25-30%

25-30%

25-30%

17-21%

中國語文課程(回歸中國的需求)

中國

20-22%

20-22%

20-22%

20-22%

*芬蘭

25.45%

20.28%+ 11.59%

19.44%+ 11.11%

14.73+ 14.73%

低年級只學習母語(官方語言)

中年級開始學習官方A語言,

國中開始學習官方B語言(共學習三種語言)。

英格蘭

30%

30%

29%

13%

澳洲

27%

22%

20%

12%

2.外國語文課程學習時數佔總時數比例

低年級

中年級

高年級

國中

備註

九年一貫課程

0

3.4%

3.1%

6.25%

8.57%

英語文歸屬語文課程

十二年國教(草案)

0

3.4%

6.25%

8.57%

*新加坡

0

0

0

0

僅學習二種官方語文

韓國

0

6.8%

9.3%

10.10%

日本

0

0

3.5%

13.85%

香港

17-21%

17-21%

17-21%

17-21%

英語曾為官方語言

中國

0

6-8%

6-8%

6-8%

*芬蘭

0

0

0

0

英格蘭

0

0

0

10%

澳洲

0

0

0

8%

(四)臺灣與亞洲主要國家國民中小學工具學科及彈性學習(含綜合學習)

時數比例分析

國小低年級

國小中年級

國小高年級

國中

備註

工具學科

彈性學習

工具學科

彈性學習

工具學科

彈性學習

工具學科

彈性學習

九年一貫課程

24.71-37.05%

13.04

+8.6%

24.71-37.05%

13.79

+10.34%

24.71-37.05%

15.62

+9.37%

24.71-37.05%

約17.14

+8.57%

彈性學習

+

綜合領域

十二年

國教

(草案)

47.82%

17.39%

37.93%

13.79

+6.89%

37.5%

18.75

+6.25%

34.29%

17.14

+8.57%

彈性學習可實施工具學科之補救教學與延伸學習社團

新加坡

81.25%

0

71.42%

0

67.34%

0

45%

0

英語內含健康教育;母語內含公民與道德教育

韓國

53.33%

16.19%

41.37%

10.34%

40.625%

9.37%

34.34%

9.09%

創意經驗學習活動

日本

53.84%

3.98%

42.85%

3.56

+7.4%

39.28%

3.56

+7.12%

41.37%

3.44

+6.89%

特別活動

+

綜合學習

香港

54-66%

19%

54-66%

19%

54-66%

19%

46%-57%

8%

校訂

彈性學習

中國

33-37%

約12

+8%

39-45%

約12

+8%

39-45%

約12

+8%

39-45%

約12

+8%

地方與學校編制課程

+

綜合實踐

活動

各國中小學數學時數比較表(李源順) (附件4)

(附件5)

陳宜良、單維彰、洪萬生、袁媛(2005)。中小學數學科課程綱要評估與發展研究。教育部高中數學學科中心。取自http://mathcenter.ck.tp.edu.tw/MCenter/Center/CourseOutline.aspx

二、美國加州

(一)學校教育制度

美國是個很大又很尊重地區獨特性的國家,所以要談整個美國的數學教育,似乎需要另一項專門研究了。在此我們劃地自限,只想調查美國加州的現況。而後發現就算在加州之內有一套公定的「課程標準」,但是這套標準只行於公立學校,而這套標準之內仍然保留非常多的地區、學校或教師自主的空間,從一個學區到另一個學區都可能稍有不同。目前這份報告又特定以加州的聖荷西學區 (San Jose School District) 為訪查對象,其中許多訊息是透過與單曉雯的電話訪談得知。

美國的 13 年義務教育從幼稚園 (Kindergarten) 開始 (五歲入學),小學五年 (Elementary School: 1--5 年級),初中三年 (Middle School: 6,7,8 年級),高中四年 (High School: 9--12 年級),合稱為 K-12。幼稚園以下的 preschool 和高中以上的高等教育,則需自費。

政府規定的每年授課天數是 180 日,每週五日,相當於一學年 36 週。並沒有明顯的「學期」:以 2003-04 學年為例,從 2003/08/27 開始,至 2004/06/16 結束,中間扣掉幾天零星的國定假日,又扣掉兩週 Holiday Break、一週 Winter Break、一週 Spring Break,恰好上課 180 日。在課時上,各校擁有極大的彈性,因此必須訪查個別學區、甚至學校,才能獲得具體的資料。

在小學方面,以 Graystone Elementary School 為例,根本不以一節一科目為授課單位。譬如小五學生每天只有三「節」課,第一節 130 分鐘、第二節 75 分鐘、第三節約 100 分鐘。教師主持整個課堂的活動,並分配各種學習的時間分配。

· 1--3 年級每天上課約 275 分鐘,一年上課 825 小時,若以每「節」課 40 分鐘換算,相當於每週 34 節課

· 4, 5 年級每天上課約 305 分鐘,一年上課 912 小時,若以每「節」課 40 分鐘換算,相當於每週 38 節課

以 Graystone 小學為例,其數學時數頗高。雖然教師可以混合各種教材授課,課表上也沒有硬性規定哪一節要教什麼主題,但是原則上 每天 都有一小時的數學學習活動。讀者想必明白,美國的小學教師教數學的方式與台灣大不相同,他們的數學課通常有許多的活動設計,可能也伴隨著閱讀、書寫或其他的文化學習。這份報告參考了一位二年級教師和一位五年級教師公告的每日課程進度 (daily schedule),的確發現她們都明訂了每天一小時的數學學習時段。

至於初中和高中 (6--12),仍然每年上課 180 天,每天一節 (period) 數學課,每節 50 分鐘。但是因為學制之自由,有些人可能根本不選數學課,有些人可能通過檢定就跳過了某些基礎課程。同樣也是因為官方並無明確規定課程時數 (或者有,但是沒在網頁上找到),所以在初中方面我以 San Jose 學區的 Bret Harte Middle School 為實際的調查對象。她每天安排六節課 (午前四節、9:27 才開始,午後二節、15:45 放學),正常來說,每個學生每天有一節數學課,這包括了以下幾種可能:

· 6th grade math

· 7th grade math

· Geometry (8--12 年級適用)

· Algebra I (8--12 年級適用)

但是每週有四天早上,在第一節課的前一節,提供數學補救教學 (只有需要輔導的學生才參加)。

在高中方面,我們從 Willow Glen High School 取得課時之樣本,基本上一天七節課,不過每節課的長度不一,平均來說還是可以估計為 50 分鐘。從 Leland High School 參考課程內容,高中四年必修三年數學,所以有些學生可能在高四不修數學。正常來說,每個學生每天有一節數學課,這包括了以下幾種可能:

1. 必修的課程:

· Algebra 1/2 (8--12 年級適用) 或者 Integrated Math Course I

· Geometry (8--12 年級適用) 或者 Integrated Math Course II

· Algebra 3/4 (10--12 年級適用) 或者 Integrated Math Course III

2. 選修的課程:

· Math Analysis (有一班 Honors class)

· Advanced Computer Programming

3. 選修並且可以獲得大學學分的課程:

· Calculus

· Differential Equations

· 一門特殊的數學課,開在正式上課前一個小時,由外來的大學教授擔綱

根據一位有十年以上教書經驗的華裔數學教師 (專教八年級) 的說法,美國的數學教師經常參考新加坡的教材或素材。我們可能要留意這個意見。

附錄七、跨國課時對照表

為了比較各國數學課程的授課時數,免不了牽涉到比數學教育更高層的整體教育政策或體制。這些情況的整體介紹,請看內容的各國比較報告。此處僅以簡短的附註形式標明。

簡表內本來要紀錄每週上課節數,但是後來因為各國每節授課時間不盡相同,有些資料顯示之學年總節數不被上課週數整除,有可能上課並非整數週,也可能並非每週上課同樣節數,故改以總時數和比例來製表,或許這是更有意義的資料。

為了公平地比較,本報告原本計畫完全根據官方公告的標準而統計。而實際上,因為在新加坡實在找不到官方標準,只好改以某些公立學校的實際課表來統計。其他國家 (包括台灣本身) 則都是以政府公告的標準來統計。美國是個很大的國家,其教育體制與內容皆不統一。所以,請注意,在此報告中以加州公立學校代表所謂的「美國」。

中國a

日本

南韓g

新加坡

美國k

台灣m

1

比例

16%

15%

16%

14%h

22%

13%n

總時

123

86

80

140

180

80p

2

比例

19%

18%

16%

18%

22%

13%

總時

148

116

91

180

180

80

3

比例

18%

16%

14%

20%

22%

13%

總時

148

113d

91

200

180

107

4

比例

13%

16%

14%

20%

20%

13%

總時

148

113d

91

200

180

107

5

比例

13%

16%

13%

20%

20%

13%

總時

148

113d

91

200

180

107

6

比例

15%

16%

13%

20%

17%

13%

總時

139

113d

91

200

150

107

7

比例

15%

11%

12%

18%i

17%

13%

總時

139

88e

102

187

150

120

8

比例

11%

11%

12%

13%

17%

13%

總時

111b

88e

102

140

150

120

9

比例

11%

11%

9%

14%

13%

總時

111b

88e

77

150

150

10

比例

12%c

13%

11%

14%q

總時

120

126 f

113

167

以上表格只比較必修部分的數學課程,一旦開始分流或選修,就應該改變一種比較的基準:亦即應該比較各國提供數學選修課程的數量、內容豐富性與多樣性,以及選修制度的彈性。這些議題都在內文中有所介紹。因此,各國最多只統計到10年級。新加坡和美國更早結束數學必修課程,所以分別只列到8年級和9年級。

比例:每學年數學課節數,占全年所有學校制定節數之百分比總時:每學年數學授課時數,單位:Houra:以中國五四制為準b:中國初中即有選修課未計入c:中國高中課程以實驗方案之『最低標準』統計d:日本有總合學習時間,影響實際數學時數e:日本有選修課和總合學習時間,影響實際數學時數f:日本在10年級(高一)有一學年3學分的必修課程,表格內只記了這一項。但是其實日本的高一學生還可能再選一門數學選修,那就會每週增加三節數學課。g:韓國課時以其教育部英文網站之公告為準。那可能是最低要求。在韓文的課程實施文件中,看到各校可以安排『彈性授課時數』給需求量較大的科目,以那些每週平均授課三節以上的科目為原則。如果讓數學課每週使用一節彈性時數,則小學期間每年總時數增加22小時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