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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eb view2020. 12. 15. · (2)投标人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os1800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的,各得0.3分,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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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水利局

智慧水利信息化平台项目

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

(货物类)

项目编号: NDCG2020267

采购人:宁都县水利局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二0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 标 文 件3

一、招 标 邀 请3

二、投 标 人 须 知8

(一)总  则9

(二)招 标 文 件10

(三)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11

(四)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13

(五)开 标 与 评 标15

(六)授予合同21

三、货物采购项目需求16

四、合同条款16

五、合 同 (格 式)28

第二章 附件一(投标文件格式)23

1.投标函24

2.开标一览表25

3. 分项报价表26

4.技术规格投标/偏离表27

5.商务条款投标/偏离表28

6.技术文件29

7.资格证明文件30

7-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银行开户许可证31

7-2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38

7-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33

7-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格式)34

7-5投标人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42

7-6投标人关于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36

7-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37

7-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38

7-9投标人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39

7-10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40

7-11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41

8.中小企业声明函49

9.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43

第三章 附件二(货物采购项目需求)49

第一章 招 标 文 件一、招 标 邀 请

项目概况

宁都县水利局智慧水利信息化平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ndggzy.com 和http://gzggzy.jiangxi.gov.cn)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月6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CG2020267

项目名称:宁都县水利局智慧水利信息化平台项目

预算金额:3122500元

最高限价: 2888000元

采购需求:

品目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宁都县水利局智慧水利信息化平台项目

1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3122500

31225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三十日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贫困地区;节能,环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月16日至 2021 年 1月6日(北京时间)

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ndggzy.com 和http://gzggzy.jiangxi.gov.cn)

方式:招标公告网页下拉最底部附件免费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1 年 1月6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陆万贰仟肆佰元整(小写:62400元)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或者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5日17时00(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其本人的同名账户转入到虚拟子账户),否则投标无效。如果出现异议或异常,应与保证金账户核对清楚;如果保证金管理系统出现故障,应以保证金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者,投标人应提供注册地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要有编号、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并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6日15时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收取。否则投标无效。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单位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废标后或确定中标单位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代理机构送达的《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退还;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废标后或确定中标单位后二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

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三)付款方式: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局采购办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等向中标人支付货款。即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设备到场后,十五天内支付合同中硬件系统总价的50%;初验通过后,一个月内再累计支付合同总价的80%;最终验收合格后,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支付至财政审核结算合同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一年内无息一次性支付。

(四)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和《宁都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进入(返回)宁都人员管理的紧急的通知》(宁新冠指字〔2020〕10号)等文件精神,?为有序开展本项目开评标活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结合当前我县疫情防控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投标人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每个投标人限一个授权代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佩戴口罩、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下载附件),并主动接受体温检测,确保可追根溯源。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疫情风险等级在中风险以上地区的(风险等级可通过中国政府网的“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三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都县水利局

地 址: 宁都县梅江镇博生西路55号

联系方式: 李盛 139797918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宁都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联系方式: 0797-6938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为民 黄蕾

电   话:0797-6938150 

附件: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开评标时间

2020年 月 日 时

项目名称

个人健康情况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0年1月30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2020年1月30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江西? □否 □是

2020年1月30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公章)

存在满报或审查不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现场体温测量

二、投 标人须 知(一)总则

1、适用范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招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系指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2“投标人”系指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3“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

3、投标(及验收)费用

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本次招标活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免收招标代理费。

3.3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评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并在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本项目采购人将组织专家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请各位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4、合格的投标人

4.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国内供货商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4.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3.1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3.2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4.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二)招 标 文 件

5、招标事项说明

5.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投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5.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澄清与答疑

6.1招标文件的答疑:本项目不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 的投标人,应于 2020年12月22日12时前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疑问栏目”上记名提交,同时必须以书面送达形式送达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质疑书应按本招标文件第29.6条的要求书写,否则不予受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 必要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将答疑结果公布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各投标人应注意浏览。

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6.3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变更)公告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补充(变更)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8、投标语言、度量衡单位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8.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8.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8.5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8.6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8.7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9、联合投标

9.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9.2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9.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9.4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投标文件统一格式应包括但不限于:

10.1.1投标函

10.1.2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10.1.3投标货物报价一览表

10.1.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0.1.5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10.1.6技术规格偏离表

10.1.7商务条款投标及偏离表(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10.1.8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10.1.9有关证明文件

10.1.10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0.1.11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10.1.1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0.2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1、报价

11.1投标文件中的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

11.2投标人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规定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投标货物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3投标人的报价须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1.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按本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2.2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其视为非实质投标而予以拒绝。

12.3未中标单位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废标后或确定中标单位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交易中心签收由代理机构送达的《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本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1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2.4.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12.4.2投标人未按照采购程序规定签字确认的;

12.4.3中标候选投标人在公示期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12.4.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2.4.5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2.4.6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被评标委员会查实的;

12.4.7其他被认定不予退还情形的。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有效期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起90天。

13.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四)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14、投标截止期

14.1投标书份数和签署

14.1.1投标人应按照要求,纸质投标文件准备一式伍份( 1 份正本、4份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1.2投标文件必须按统一格式编制并按顺序胶装成册。

14.1.3投标文件中除签署姓名、日期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外,其余部分必须打印。

14.1.4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文件明确要求盖章处须盖章。如为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书上。

14.1.5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签字和盖章。

14.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2.1 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信封上应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于加盖公章后递交至招标机构。

14.3投标截止期

14.3.1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电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才开启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用于备用)。

14.3.2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CA数字证书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14.3.3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延期公告,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15.1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和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5.2 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CA数字证书的。

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可以以上传附件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16.2投标人的修改材料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递交,且在附件中标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16.3在投标截止期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 标 与 评 标

17、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按有关规定通过随机方式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18、开标

18.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代表须携带CA数字证书参加,并应签名和递交CA数字证书以证明其出席。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

18.2开标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18.3开标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做好开标记录。

19、投标的评价与比较

19.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19.2评审专家独立进行评标,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标信息。

19.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

19.4本次招标采购人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0、投标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0.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0.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投标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投标。

20.3开标时,《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0.4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投标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投标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没有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的投标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0.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投标的投标。

20.6 在初审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0.6.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未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20.6.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符、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0.6.3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

20.6.4质保期不能满足要求的或交货时间不能满足的;

20.6.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0.6.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

20.6.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0.6.8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投标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0.6.9投没有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和服务响应,而是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20.6.10未按电子化政府采购规定的格式制作投标文件的;

20.6.11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0.6.12投标人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20.6.1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0.6.14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0.6.15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0.6.1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20.6.1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0.6.1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0.6.1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0.6.20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20.6.21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20.6.22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20.6.23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投标其它条款的。

2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投标不足三家的;

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

2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满足废标情况的。

22、投标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22.1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2.2为有助于评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投标人可应评委的提问对其提供产品的生产制造情况、产品技术性能、配置、特殊优点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但投标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和其它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2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24、评标办法:

24.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4.2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4.3中、小、微企业

24.3.1本次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4.3.2本次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4.3.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4.3.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5、意外情况的情形和处理

25.1.意外情况的情形

因客观原因造成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采购活动信息安全,应采取意外情况的处理措施。意外情况包括以下情形:

1) 网络系统及其他设备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

2)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导致无法正常操作的;

3)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其他无法保证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

25.2. 意外情况的处理

25.2.1 出现上述情况,故障当日(工作时间内)可排除的,电子化政府采购恢复进行;如故障当日无法排除的,采购活动终止,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6、 评分标准

价格分

(30分)

价格分的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30×1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技术分

(55分)

采购需求中标明“★”字样的为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内容的不能作为主要技术指标、参数)。

11、基准分50: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40分,有一项负偏离得0分,作无效标处理;

(评分依据:设备制造商提供针对此项目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参数确认函原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投标人全部符合一般技术指标、参数、配置得10分,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1分,最多减10分。

(评分依据:对于建设清单“技术参数”栏中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需按要求提供,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分)

2、正偏离5分:投标人主要技术指标、参数、配置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每有一项加1分,最多加5分。

(评审依据: ①提供公安部检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及技术参数确认函加盖制造商公章及佐证。②正偏离是指:主要技术指标中所有指标优于,才可加分,否则不得分)

商务分

(15分)

1、类似业绩4分:提供投标人开标日前三年内单项合同≥ 180 万元的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并注明使用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有1个的得2分,每增加一个加1分,最多加2分。

(评审依据: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②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③带原件核对)

2、售后服务4分:制造商设立或委托售后服务网点4分,即设在宁都县内的4分、赣州市内宁都县外的3分、江西省内赣州市外2分、江西省外1分。

(评审依据:提供售后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服务网点协议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3、其他(7分):

(1)投标人具有ITSS 云计算服务能力标准符合性叁级或以上(公有云、私有云)证书的得1.5分,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OS1800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的,各得0.3分,总计 1.5分;(以上全部证书认证范围都需具有“计算机应用系统开发服务”)否则不得分

(评审依据:①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②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分公司或子公司使用总公司证书投标等情况)

(3)为保障项目安全性,所投监控设备制造商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一级技术支撑单位等级证书的、CNCERT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证书,每有一项得1.5分,全部满足得 3分,(评审依据: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对应佐证)否则不得分。

(4)所投监控设备制造商,应在产品质量管理、设计、制造、风险控制等方面均处于行业较先进水平,具备CCC现场检测实验室资质,得 1分,否则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作为佐证材料)

注:突破采购单位最高限价的将不评分,评分标准中评分因素所涉及的有关资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则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

27、资格预审

本项目不进行资格预审。

28、确定中标人

28.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程序、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名单。

28.2评标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

29、投标人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29.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

29.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止以书面送达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29.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送达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29.4投标人询问或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9.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询问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在收到质疑函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质疑投标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答复,质疑投标人可在答复期满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宁都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投标人投诉应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书文本格式投诉,具体格式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29.6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不予受理:

29.6.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9.6.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29.6.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29.6.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29.6.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9.6.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9.6.7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29.6.8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9.7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答复。

29.8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9、9诚实信用

29.9.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9.9.2 供应商不得以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9.9.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9.9.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29.9.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

(六)授予合同

30、中标人授予标准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得分高低把实质上投标招标文件的且排名第一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

31、中标通知书

31.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中标结果。

31.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1.3 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同时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

32、签订合同

32.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备注: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时间,但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处理。

32.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3、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4、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货物采购项目需求(详见第三章 附件二)

四、合同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 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1.3“货物” 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4“服务” 是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

1.5“买方”是指购买货物的采购人。

1.6“卖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中标人。

1.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活动。1.8.1验收方法: 按宁公管委发【2013】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用下列第二种方法验收:

第一种: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验收小组成员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等3人组成、直接参与该项目采购的人员不得作为验收小组的负责人,监管部门将不定期抽查采购验收情况。如果实际供货金额超出中标金额10%以上的项目,则应组织专家验收。

第二种:由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组织专家验收,验收小组成员由使用单位代表和相关专家等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相关专家必须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终端上的“宁都县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数应占验收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相关监管部门派员监督。

1.8.2验收程序:

(1)中标人按照《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式样填写供货清单后,向采购单位递交验收申请。

(2)采购单位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召开项目验收预备会(采购人准备采购文件、中标文件、合同等资料)就项目基本情况、验收具体流程、验收成员各自在验收活动中的职责分工作明确规定,听取中标人对供货情况的汇报。验收预备会结束后,验收小组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采购文件、采购合同、实物样品、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项目说明书等,对其逐一或随机抽样检查验收,对项目验收中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并提出改正意见,监督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召开项目验收评定会,汇总验收意见,评定验收结论。在验收评定会上,验收小组各成员就自己所负责的验收事项作汇报,分别交换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包括项目的成功点、存在的问题、修改意见等。验收结果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的,验收小组成员要做好验收记录,并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经采购单位确认盖章后,由中标人分别报财政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该报告作为财政部门支付采购资金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付履约保证金的必备附件。

2. 技术规范

2.1卖方提交和交付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2.2技术规范中未有规定的,则以国家有关部门现行有效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 付款方式

4.1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4.2付款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

5、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5.1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履行。

5.2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履行方式:买方为卖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外,其余工作由卖方自行完成。

5.4买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进度向卖方支付款项。

6. 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有特殊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6.1合同生效后,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提交给买方。

6.2买方向卖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应于验收时一并提交给卖方。

7. 质量保证

7.1卖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买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货物。

7.2卖方货物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应负责免费送货上门、免费更换。对达不到质量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7.2.1更换:由卖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2.2贬值处理:由买、卖双方合议定价。

7.2.3退货处理:卖方应退还买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7.3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没有负责免费送货上门、免费更换,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8.检验

8.1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8.2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将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8.3买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

8.4卖方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9.延期交货

9.1卖方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9.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9.3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10. 违约赔偿

除合同第11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的1%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1.不可抗力

11.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1.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 税费

12.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2.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2.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3. 履约保证金

13.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13.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3.3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义务后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14. 仲裁

14.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14.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4.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4.4 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14.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5. 违约终止合同

15.1 买方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

15.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

15.1.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

15.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5.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7. 转让和分包

17.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 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招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8. 合同修改。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9. 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0. 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1.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21.1 除了卖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21.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第21.1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21.3除合同本身以外,21.1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买方的财产,若买方要求,卖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

22. 合同生效及其它

22.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2.2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买方、卖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宁都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五、合 同 (格 式)宁都县政府集中采购合同

(采购项目编号:NDCG2020001)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采购的采购结果和采购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件签订本合同: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综合单价

总价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

2、保修范围:

3、服务措施:

4、质保期后服务: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三、交提货方式:

四、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在6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4、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五、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

六、付款方式、方法:

七、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需方__份,供方__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财政部门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以上请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集采机构: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都县翠微广场

电话:0797-6938150

传真: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备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二章 附件一(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1.投标函

致: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电子版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1. 开标一览表

2. 分项报价表

3. 技术规格投标/偏离表

4. 商务条款投标/偏离表

5.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7.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天。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2.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按照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要求填写

3. 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按照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要求填写

4.技术规格投标/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投标/偏离

说明

注: 投标/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投标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字):

说明:无论有无偏离,投标人均应填写此表。如无偏离,则应写“无”;如有偏离,则应对偏离的情况详细填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商务条款投标/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偏离

说明

注:商务条款包括交货期、付款方式、质保期、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字):

说明:无论有无偏离,投标人均应填写此表。如无偏离,则应写“无”;如有偏离,则应对偏离的情况详细填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技术文件

内容包括:

1、货物的技术规格与功能的详细说明和产品样本

2、主要外购件、配套件的型号规格和制造商明细表

3、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

4、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7.资格证明文件

填写须知

(1)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7-1、7-2、7-3、7-4、7-5、7-6、7-7、7-8、7-9、7-11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

(2)代理商作为投标人的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7-1、7-2、7-3、7-4、7-5、7-6、7-7、7-8、7-9、7-10、7-11、7-12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

(3)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

(4)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5)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7-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银行开户许可证

7-2. 上一年度或截止到开标之日止在18个月内或上一期财务审计报告

7-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7-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5.投标人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式)

7-6.投标人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格式)

7-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格式)

7-8.投标人的资格声明(见格式)

7-9.投标人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

7-10.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见格式)

7-11.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7-12.投标人与制造商的经销协议或代理协议(如有)

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注册时上传的扫描件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及其它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银行开户许可证

说明:必须在有效期内。

7-2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说明:1、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为上一年度或截止到开标之日止在18个月内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如公司为本年度成立,则出具上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必须是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投标人是法人的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银行资信证明;

3、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可以出具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人是中、小、微企业的,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可不提供财务报告及银行资信证明。

7-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说明:1、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是由指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开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其他组织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

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其中之一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即可。(

证明(参考格式)

(投标人名称)××××年××月××日至××××年××月××日申报缴纳地方(或国家)税(含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元,××××年××月××日至××××年××月××日申报缴纳地方税(含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元。

二0一五年X月X日

7-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包括:社会保险登记证和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社保登记证(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的原因而无法提供社保登记证,应由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相应证明);

2、社保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必须是开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的证明材料;

3、其他组织也需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社保证明(参考格式)

(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xxxxxxxxx,单位社保登记号为:xxxxxxxxxx。自xxxx年xx月至今共计x人在我局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正常,从末间断。特此证明!

xx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0一五年X月X日

20

7-5.投标人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

致: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如获中标,保证具有履行本次采购所具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7-6.投标人关于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致: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贵方为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投标邀请,我方对该项目做出如下产品质量承诺:

1.产品都属于厂家原装正品产品:

2.保修年限、范围、保修条件

3.质量问题的处理:

4.售后服务联系方式

5.其他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7-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致: 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电 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粘贴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两面)

7-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致: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愿意针对 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和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7-9投标人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

致: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7-10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注: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此次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书,其中主要产品必须是唯一授权。(电子投标文件中用原件扫描件)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们(制造商名称),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我们获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的(贸易公司名称)将以我方的产品对贵公司的招标项目进行投标,我们特作如下说明:

(1)同意(贸易公司名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制造商名称)的(产品名称、型号)参加贵公司有关(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并在中标后向我方购买相关产品。

(2)(贸易公司名称)在中标后,将按照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承担责任。

(3)我们将依法承担制造商的责任。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贸易公司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贸易公司公章 制造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职务和部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签名或签章 签字人签名或签章

7-11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的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

投标人银行帐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粘贴转账银行凭证(彩色扫描件)

注:请投标人认真填写银行信息,并要求与转账银行凭证的相关信息一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8.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签章:

日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9.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参考格式)

认定证明

编号: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

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业代码*

注册类型

联系人

主营业务(万元)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

开业时间*

年 月

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意见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 行业 企业,生产

(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盖章 日期

备注:*为必填内容。

认定证明

编号:

公司经自行申报,对标认定为 行业的 (中、小、微)型企业,有效期至本项目结束。

签章: 日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符合条件的则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第三章 附件二 ( 货物采购项目需求)

(一)货物采购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全新、原装,并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

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和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及用户需求;

3、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设备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保证在提供本项目的设备、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侵犯第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有设备的知识产权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 售后服务要求:

a.硬件系统:提供自竣工验收完成之后的壹年为免费质保期(如设备厂商质保时间超过壹年的则按厂商官网公布的质保时间为准)超过质保期后按成本费收取维保费。

b.软件系统:提供自竣工验收完成之后的叁年为免费服务期,服务期过后,如无其它额外增加的功能需求,则无其它额外续费。在服务期内,应提供免费版本升级及质量保证和技术支持,如果系统发生故障,投标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

c.硬件系统质保及软件系统服务期(以下简称质保期)具体内容如下;

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包含:

(1)咨询:系统服务期内,向用户或用户指定的承建商提供各种与产品相关的免费技术咨询服务(包括热线服务),包括热线电话,电子邮件(7×24),传真等方式。承诺最迟在2小时以内做出反应、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将故障处理完毕,恢复正常使用。

(2)软件迁移与二次安装: 主要针对硬件环境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重新安装、软件迁移时,可在异地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配合用户完成所供应软件的二次安装;也可以经双方协商后,达成共识,由投标人派出技术工程师作现场技术指导安装或直接安装。

(3)软件升级:在服务期内,免费提供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服务期满后,提供对相关软件升级提醒服务,协助制订升级计划,提供关于新版本改进性能的培训,远程或现场指导软件升级。

(4)状态报告和故障预测:在服务期内,在征得用户同意的条件下,投标人工程师可定期通过远程方式监测用户系统的运行状况,或现场对系统进行检查,对应用系统现状做出评估,预测可能出现的故障,并提出预防策略以及提高系统软件性能的优化建议。

(5)优化系统:虽然在系统安装调试时做过性能优化,但在实际运行时,投标人还将根据业务运行情况、网络情况继续对应用软件平台的系统参数提供优化建议,确保系统随着业务的发展能够持续、稳定、高效地运行。

(6)扩容与改造建议: 当用户软件功能扩充或网络性能、应用系统性能下降时,投标人要主动或根据用户要求,分析系统现状或故障情况,在深入了解用户目前及未来几年内的需求后,对网络扩容和改造、应用系统平台建设、应用系统改造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及时提供实施方案。

(7)客户满意度调查:根据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客户的满意是目标。及时了解客户对公司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的评价,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同时也是对工程师技术水平以及工作态度客观评价的一种手段。

· 技术后援支持方式

远程支持——采用电话指导或远程登录、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技术支持。

现场技术服务——当远程支持无法解决用户问题时,指派技术人员、协调厂商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定期跟踪——应用系统安装、验收完毕后,投标人随时定期通过电话跟踪使用情况,及时了解存在的问题,并随时给予解决。必要时,投标人派遣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派遣技术人员现场回访,了解应用系统的运行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解决存在的问题。

· 保修及系统维护服务

在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最终验收后,即进入系统的维护期。从这个阶段开始,系统正式进入使用阶段,承担起运载各项业务的重任,因而这一阶段将成为整个系统维护的工作中心和重点。根据用户的需要,提供远程维护(采用电话指导或远程登录)和现场故障抢修两种技术支援方式。

(2)服务范围

软件故障

系统故障

系统优化;

对系统问题的咨询服务;

其它必须的技术服务。

(2)响应时间

应为售后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系统运行出现故障时,迅速提供技术服务,承诺2小时内给予解答,4小时提供解决方案;若有必要2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排除故障。

(3)服务方式

现场抢修方式;

远程维护(采用电话指导或远程登录);

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热线;

提供专门电子邮件信箱,用于技术咨询和回复。

(4)服务标准

现场支持——软件、系统技术专家将直接到用户的现场进行故障诊断,解决出现的问题。

完整的服务——到达现场后,工程师将提供连续服务,直到故障被排除、软件恢复正常运行为止。

预防性的维护——工程师将定期对系统进行现场诊断,根据需要排除故障,并调整有关参数。

(三)交货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后接收到业主通知后6个月内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四)本招标文件中凡是要求“加盖制造商或投标人公章”的,系指制造商或投标人的行政章,不接受扫描的公章、也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章、有序号的章、区域代理商章等印鉴章)。

(五)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和《宁都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宁府字【2017】7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将设定最高控制价 288.8 万元。

(六)货物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万元)

预算额

(万元)

1

宁都县水利局智慧水利信息化平台

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1

312.25

312.25

“宁都县水利局智慧水利信息化平台采购项目”包含以下内容:

1

堤防视频监控系统

1

131.5

131.5

2

视频管理中心

1

38.5

38.5

3

堤防安全监测系统

1

40

40

4

堤防管理信息化平台

1

80

80

5

信息化指挥中心

1

22.25

22.25

合计

312.25

312.25

宁都县水利局《智慧水利信息化平台》建设清单

堤防视频监控系统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参数

1

监控摄像机(4G智能球机)

43

3600

154800

1 支持人脸抓拍:支持对运动人脸进行检测、抓拍、评分、筛选,输出最优的人脸抓图,最多同时检测5张人脸。

2 支持人脸抓拍场景手动选择,大场景监控和抓拍人脸灵活切换

支持8个场景下的轮巡人脸抓拍,每个场景的时间可设

3 smart事件:越界侦测,区域入侵侦测,进入/离开区域侦测,徘徊侦测,人员聚集侦测,快速运动侦测,停车侦测,物品遗留/拿取侦测

4 图像传感器:1/2.8" progressive scan CMOS

5 最低照度:彩色:0.005Lux @ (F1.6,AGC ON);黑白:0.001Lux @(F1.6,AGC ON) ;0 Lux with IR

6 分辨率及帧率:主码流 50Hz:25fps (1920×1080);60Hz: 30fps(1920×1080)

7 视频压缩:H.265/H.264/MJPEG, H.264编码支持Baseline/Main/High Profile

8 红外照射距离:100米

9 焦距:4.8-110mm,23倍光学

10 水平视角:57.6-2.7度(广角-望远)

11 Smart图像增强:120dB超宽动态、透雾、强光抑制、电子防抖、Smart IR

12 ★设备支持人脸抓拍功能,可对经过设定区域的行人进行人脸检测和人脸跟踪,当检测到人脸后,可抓拍人脸图片。(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为准)

13 水平及垂直范围:水平360°;垂直-15°-90°(自动翻转)

水平速度:水平键控速度:0.1°-80°/s,速度可设;水平预置点速度:80°/s

14 垂直速度:垂直键控速度:0.1°-80°/s,速度可设;垂直预置点速度:80°/s

15 当通过IE浏览器手动点击或框选预览画面中的人脸时,设备能通过PTZ转动将人脸置于画面中心,并对人脸进行抓拍。(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为准)

16 支持萤石接入

17 支持4G(移动、联通,电信)网络传输,兼容3G(移动、联通、电信)

18 4G参数:

无线制式:LTE-TDD/LTE-FDD/TD-SCDMA/WCDMA

无线频段:LTE-TDD Quad-band Band 38/39/40/41;

LTE-FDD Dual-band Band 1/3;

TD-SCDMA Dual-band Band 34/39;

UTMS(WCDMA) Single band Band 1

19 电源接口:DC12V

20 网络接口:RJ45网口,自适应10M/100M网络数据

21 音频输入/输出:1路音频输入;1路音频输出

22 报警输入/输出:1路报警输入;1路报警输出

23 具有RS485控制接口

24可通过IE浏览器设置4个场景进行人脸抓拍,可设置每个场景的布防时间。(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25 SD卡接口:内置Micro SD卡插槽,支持Micro SD(即TF卡)/Micro SDHC/Micro SDXC卡(最大支持256G);内置EMMC存储,支持断点续传

26 功耗:18W max(其中红外灯7W max)

27 工作温度和湿度:-30℃-65℃;湿度小于90%

28 防护等级:IP66

2

通讯链路/年

43

3000

129000

1年20M光纤或4G无线链路租用(岸线总长150公里左右)

3

太阳能板

86

1030

88580

1、转换率:17%以上;2、最大电压:18V;3、最大电流:8.06A;4、最大功率:150W/块;5、功能特性:利用太阳能转化成电能,并进行后端存储和前端设备供电。

4

风力发电机

43

1400

60200

1、额定功率:300W;2、输出电压:12V/24V/48V;3、叶片直径:1.16米;4、启动风速:2.5米/秒;5、切入风速:3米/秒;6、最大安全风速:25米/秒;7、叶片材质:玻璃尼龙纤维复合材料;8、轮毂结构:采用镶嵌式结构,防止高风环境下叶片飞脱;9、机身全铝合金,耐低温进口轴承,48mm钢管连接。

5

蓄电池

43

2400

103200

1、高性能免维护风光互补专用电池,12V,200AH/块;2、-20℃-60℃温度范围内使用,使用寿命5-7年。

6

电池地埋箱

43

500

21500

1、200AH蓄电池地埋箱;2、防水,防腐蚀,电池恒温。

7

储存卡

43

300

12900

TLC晶元,擦写次数500次标称容量128GBClass10(读95MB/s,写27MB/s)尺寸:0.59” x 0.43” x 0.04”工作温度:0 ℃~70 ℃存储温度:-25 ℃~+85 ℃

8

控制器

43

1500

64500

1、蓄电池额定电压:12V/24V自动切换;2、风机输入功率:300W-600W;3、太阳能输入功率:400-800W;4、通讯方式:RS485;5、工作温度:-20℃~+55℃;6、功能特性:LCD液晶显示系统工作数据,限压、限流充电方式,完善的系统保护功能,直流最大输出电流10A。

9

太阳能板支架

43

410

17630

1) 材质:热镀锌Q235A碳钢型材拼焊而成。2) 安装方式:支架现场组装后抱箍立杆安装。3) 支架水平倾斜角度:45°4) 抗风等级:≥10级5) 安装孔位:支架所有安装孔位开椭圆形长孔,留有余量。

10

风光互补设备杆定制

43

2300

98900

高度6米;表面处理:镀锌喷塑,含地笼、横臂、风力发电机法兰盘

11

系统集成电箱

43

2000

86000

过压保护系统,断路保护系统,过流保护系统,箱体参考规格:500*700*200mm/,系统电压输出:220VAC-300VA/12VDC可选,含整套系统电缆连接线,RVV及BVR电缆,功能特性:冷扎板户外挂杆箱。

12

设备杆基础制作

43

2500

107500

长宽高:600*600*800mm,采用C25混凝土加钢筋笼灌注。预埋防锈螺杆和走线管道,管径不小于25mm,基础模板

13

电源系统、网络系统防雷及接地

43

2600

111800

防雷保护系统包含:电源、网络信号二合一防雷器、防雷地网、地网导电增强化处理

14

网线

1

490

490

六类网线300米

15

施工调试

43

6000

258000

含设备运输、工程车、吊装费用、勘察、施工、维护,沿线总长150公里左右

16

1315000

堤防管理信息化平台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1

综合信息展示

9

10000

90000

· 一张图显示

通过水利一张图,将防洪堤的位置、确权划界范围线、水雨情测站分布、视频点分布、巡查轨迹信息叠加到GIS地图之上,包括堤防位置信息、堤防属性信息、图片照片信息、重要事件信息等内容,并提供详情查看入口,使用户在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可以方便的通过GIS标识获取各类信息。

· 降雨情况

显示当天及累计降雨情况。包括今日降雨量、昨日降雨量、当月累计降雨量、全年累计降雨量及多年平均降雨量。

· 巡查月历

以月历的方式,显示每天巡查的次数,巡查发现的隐患数以及已经处理的隐患个数。

· 安全监测

显示目前正常的测点数以及报警的测点数。

· 维修养护

以列表的形式将维修养护任务及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