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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温发改〔202052 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等 9 部门 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 问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区属国有企业: 为扎实推动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促进招投标 市场秩序明显改善,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成都市工程 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成发改法规〔2020215 号)和区纪委监委《关于认真落实省市纪委监委通知要求深 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的通知》要求,区发改局、 区经信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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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温发改〔2020〕52 号

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等 9部门 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

问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区属国有企业:

为扎实推动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促进招投标

市场秩序明显改善,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成都市工程

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成发改法规〔2020〕

215 号)和区纪委监委《关于认真落实省市纪委监委通知要求深

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的通知》要求,区发改局、

区经信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

— 2 — 

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研究制定了《成都市温江区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

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都市温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温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温江区交通运输局 成都市温江区水务局

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温江区公安分局

成都市温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0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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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工程招标投标领域 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发改委等 9 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招

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区纪委监委

《关于认真落实省市纪委监委通知要求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

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我区工程招投标领域

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要求,全面落实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聚焦工程招标投标方面的突出问题,针对现

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中制约提速增效、影响公平竞争的突出

问题,以深入摸排问题线索为基础,以强化集中整治查处为手段,

以深化源头治理为关键,开展系统治理,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

活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履职效能,有效遏制招

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招标投标工作质量水平,营造公平公正

的招标投标环境,更好服务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重点治理问题

(一)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

(二)投标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

(三)部分评标专家素质不高,评标专家评标不公、不严格

遵守保密规定。

— 4 — 

(四)中介代理机构市场管理混乱。

(五)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

(六)领导干部和主管部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三、时间安排

2020 年 5 月至 10 月

四、重点任务及进度安排

(一)建立组织机构

建立区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区级有关单位分管领

导为副组长,各单位责任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成都市温江区工程

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区系统

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

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

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5 月下旬

(二)全面动员部署

召开成都市温江区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动员

部署会议,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分工。区级

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完成时限:5 月下旬

(三)摸排问题线索

— 5 — 

1.开展行业自查。对照本方案确定的六大重点治理问题,对

本区 2019 年以来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要在 6 月 20 日前进行全面

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和自查项目情况表(附表 4)报送区行业行

政监督部门,对 6 月 20 日以后发现的新的增量问题,也要及时

向区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区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要在 8 月 20

日前分行业通过资料核实、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核查,核查比例

不低于项目总数 10%且核查项目数量不少于 10 个(按比例计算

低于 10 个项目的,区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要对其行业项目进行全

部核查)。区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要按期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区发

改局汇总。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

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人(区

属国有企业、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2020 年 8 月 20 日

2.开展联合检查。区发改局要会同区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组织

有关单位、法律专家,组成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联合检

查组,对区本级 2019 年以来招标项目进行抽查。对问题反映集

中的招标人和建设项目,要组织力量专项检查。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

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0 年 8 月 20 日

3.深入调查研究。通过向企业发函、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

— 6 — 

入企调研等方式,了解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的难点痛点,摸排掌

握问题线索,征求对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

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0 年 7 月 31 日

4.畅通举报渠道。通过区政府官网、区级有关单位微信公众

号、行政监督平台、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温江区分中

心网等平台,以开设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举报专区、专

栏等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

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共资源

交易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5 月下旬

(四)集中整治查处

1.加强问题整改。对摸排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督促有关单位

及时纠正整改。区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要对核实的问题建立整改台

账,逐一销号,确保件件整改落实。对整改落实情况要在一定范

围内公开公示。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

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9 月 30 日

2.强化证据核实。对投标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评标专家

— 7 — 

不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中标人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取证十分困

难的违法违规线索且可能涉嫌犯罪的,区行政监督部门可向公安

机关通报、咨询。对有证据表明可能涉嫌犯罪的行为人存在逃匿

或销毁证据行为,需要公安机关参与、配合的,可以书面商请公

安机关提前介入。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

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9 月 30 日

3.建立移送机制。鼓励有问题的干部职工主动向组织说清问

题,对主动说清的,依规依纪从轻、减轻、免除处理;对不按要

求主动说清的,从严从重处理。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要加强

现场管理,对发现的不规范行为,及时报送区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区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应及时收集梳理发现的问题线索报区发改

局汇总后,向区纪委监委移送相关情况。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

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共资源

交易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9 月 30 日

(五)深化源头治理

1.强化制度建设。区发改局会同相关部门,结合自我查找的

问题、企业意见建议和违纪违法案例,认真分析研究,找准问题

要害,深刻剖析原因,按照上级的规定制定针对性政策制度。

— 8 —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

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9 月 30 日

2.强化总结提炼。区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应及时对工程招投标

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中发现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经区发

改局汇总后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

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9 月 30 日

(六)加强监督警示

1.加强电子监督管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运用“成都市电

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系统”,提高信息化监督水平,畅通投诉渠

道。充分发挥区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职能和区纪委监委的再监督职

能,通过温江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管理端)对全区的工程项

目招投标活动进行日常远程抽查监管。

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规划和自

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加强投诉及举报处理。充分保障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招投标活动监督的权利,对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投

诉和举报要按规定予以复核及处理,多角度、全方位保障招投标

— 9 — 

活动公平公正。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

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强化警示教育。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对

招投标违纪案例进行公示,并将招投标违纪案例制作成宣传册放

置于区政务服务中心与区公资交易中心等场所以形成社会关注

度和震慑力。组织区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评标委员会业主代

表等工程招投标活动参与主体,通过召开廉洁专题警示教育等方

式,形成警示威慑力。

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规划和自

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9 月 30 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系统治理工作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责任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自觉提高思想认识,

狠抓任务落实。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各部门查找问题要准,敢

于打开各种“暗门”,找准症结所在。解决问题要实,善于抓住关

键环节,推出关键举措。三是要严明工作纪律,坚决反对“走过

场”、“做虚功”、浮于表面、应付了事等形式主义。各责任单位

主要负责人要担起“第一责任”,对系统治理工作亲自领导、亲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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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亲自推动。对开展系统治理工作不力、效果不彰的,要严

肃批评、限期整改。

(二)履职尽责,各责任主体各尽其责形成合力

一是招标人职责,充分发挥招标人的主体责任,招标人应对

照本方案确定的六大重点治理问题,在 6 月 20 日前全面完成自

查工作,自查报告和自查项目情况表(附表 4)按时报送区行业

行政监督部门。对 6 月 20 日以后发现的新的增量问题,也要及

时向区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二是区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职责,区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是本行

业开展系统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指导督促本行业系统治理工

作,树立“一盘棋”思想,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制定具体的行业整

治实施工作措施,推动系统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在 8 月 20 日前

分行业按规定完成核查工作。及时对本行业系统治理工作情况进

行认真梳理,形成报告(包括系统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做法、

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下一步工作打

算和意见建议等),连同信访举报办理情况表和核查项目情况表

(附表 2、3),分别于 6 月 20 日,8 月 20 日和 9 月 30 日前通过

党政网报送至区发改局。

三是区发改局职责,区发改局是开展系统治理总牵头的责任

主体,要加强指导协调系统治理工作,并在各部门报送材料的基

础上汇总形成全区招投标系统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区纪委

监委报告。

— 11 — 

四是区纪委监委职责。区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专责,对全

区工程招投标系统治理推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治理中存在的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做好区行政监

督部门移送问题线索处置工作。

附表:1.成都市温江区系统治理投诉举报和线索征集电话和

电子邮箱

2.信访举报办理情况表

3.核查项目情况表

4.自查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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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成都市温江区工程招投标系统治理投诉举报

和线索征集电话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区发改局 雷忠明 028-82762707

区经信局 王丽 028-82720110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陈勇 028-82766072

区住建局 唐克清 028-82721947

区交通运输局 钟树智 028-82761810

区水务局 张开军 028-82668748

区农业农村局 王卉 028-8272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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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信访举报办理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项目名称 行业 信访内容 处理结果 1 2 3 4 5 6 7 8 9

备注:1.行业:经信、规划和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其他。

2.请区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汇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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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3

核查项目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行业 项目 名称

项目 业主

监管 部门

核查 结果

处理 结果

1 2 3 4 5 6

备注:1.行业:经信、规划和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其他。

2.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负监管职责的单位。

3.核查结果:核查无问题的,填写无;核查发现问题的,填写具体问题。

4.处理结果:对存在问题的项目依法处理,并填写结果。

5.请区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汇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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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4

自查项目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业主 监管部门 核查结果 处理结果

1

2

3

4

5

……

备注:1.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负监管职责的单位。

2.自查范围:本区 2019 年以来招标的项目。

3.核查结果:核查无问题的,填写无;核查发现问题的,填写具体问题。

4.处理结果:对存在问题的项目依法处理,并填写结果。

5.请招标人填写后报区行业行政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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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0 年 5 月 2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