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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表 1

项目名称 机械配件、五金、塑胶制品、建筑配件加工、销售 建设单位 重庆市大足区宏鹏机械配件厂 法人代表 罗庆兵 联 系 人 罗庆兵 联系电话 13516990106 邮政编码 402368 通讯地址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工业园区 建设地点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工业园区

立项审批部门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 批准文号 2018-500111-29-03-057871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C2929 日用塑料制

品制造 总投资 1000 万元 环保投资 37 万元 投资比例 3.7 % 占地面积 2454m2 房屋建筑面积 1890.91m2 评价经费 万元

年能耗情况 煤 / 万吨, 煤平均含硫量 / % 电 5 万度 油 / 吨 天然气 /万 Nm3

用 水 情 况 (万吨)

分 类 年用水量 年新鲜用水量 年重复用水量 生产用水 2.47 2.47 0.0780 生活用水 0.0656 0.0656 0 合 计 2.5356 2.5356 0.0780

工程内容及规模

1.1 项目由来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日用塑料制品的需求日益增加,重庆市大足区

宏鹏机械配件厂拟投资 1000 万元在重庆市大足区龙水工业园区生产日用塑料制

品,年产塑料凳 10 万个、塑料桶 10 万个、塑料盆 10 万个。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

取得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编码:201

8-500111-29-03-05787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以及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

要求,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拟建项目属于“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7 塑料制

品制造”,且项目不属于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不使用再生塑料为原

料、不涉及电镀或喷漆工艺,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

公司受重庆市大足区宏鹏机械配件厂委托,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

托后,我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以国家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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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1

规、技术导则和标准为依据结合项目特点、性质、建设规模和环境状况,编制完

成了《机械配件、五金、塑胶制品、建筑配件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2 评价总体构思

(1)拟建项目主要为日用塑料制品制造项目,根据拟建项目特点,结合该地

区的环境状况,对项目工程内容、产污环节、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深入分析,重点

评价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核算运营期污染物的产生量,分析

污染防治措施,处理效果,预测对环境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防治

措施。

(2)拟建项目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采用“引用+现场实测”, 大气常规因子引

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17重庆市环境状况公报中大足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现

状数据;非甲烷总烃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引用大足区龙水 A 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监

测项目数据(九升环检字[2016]WT388),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引用重庆天航

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重庆国恒家具有限公司整体家居项目”天航(监)字[2018]

第 HJPJ0295 号数据,引用监测数据具有时效性和代表性;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现

状进行实测,并利用实测数据进行评价。

(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拟建项目大

气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边长取 5km,调查项目所在区环境质量达标情况及

评价范围内非甲烷总烃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用于评价项目所在区域污染物环境质

量现状;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

(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拟建项目

综合废水产生量为 4.02m3/d,经隔油池、生化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

入大足工业园区(龙水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涉及地表水环境风险,

拟建项目污水为间接排放,因此评价等级为水污染影响型三级 B;不考虑评价时

期;不展开区域污染源调查,只分析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可行性;报告不对地表

水环境影响进行预测。

(5)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 A(地

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116、塑料制品制造,拟建项目属于地下水环境

影响评价Ⅳ类,故本报告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6)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导则》(HJ 169-2018),拟建项目机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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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1

润滑油最大储存量与标准临界量比值之和小于 1,因此,拟建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

I,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

1.3 项目概况

1.3.1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机械配件、五金、塑胶制品、建筑配件加工、销售

建设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宏鹏机械配件厂

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区龙水工业园区

占地面积:2454m2

建筑面积:1890.91m2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0 万元

1.3.2 产品方案

拟建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凳 10 万只、塑料桶 10 万个、塑料盆 10 万个。产品

方案见表 1-1。

表 1-1 产品方案和规格 序

号 名称 年产量 产品规格 样图

1 塑

红钢筋塑

料凳

3 万只 高:47cm

直径:33cm 重量:2.3kg

带软包钢

筋塑料凳 2 万只 高:47cm

直径:30cm 重量:2.4kg

矮塑

料凳

2 万只

高:25cm 直径:25cm 重量:0.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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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1

高塑

料凳 2 万只 27×27×48cm 重量:1.2kg

塑料

椅子

1 万只 30×30×50cm 重量:1.8kg

2 塑料桶 10 万个

高:33cm 直径:25cm 重量:0.4kg

3 塑料盆 10 万个 高:19cm 直径:43cm 重量:0.23kg

主要为注塑产品,根据客户需求情况,产品类型、尺寸、颜色,每年略有变化,但其总量

变化不大。

1.3.2 建设内容

拟建项目占地面积 2454m2,总建筑面积 1890.91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

工程(生产厂房)、辅助工程(综合楼),同时配套建设供配电、供气、给排水

等配套工程及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间及危废暂存间等环

保工程。

拟建项目设置宿舍,不设食堂,依托周边设施解决就餐问题。

拟建项目组成详见表 1-2。

表 1-2 拟建项目组成表 类别 项目 规模与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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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1

主体

工程 生产厂房

单层结构厂房,建筑面积 1134.72m2,主要作为生产车间。厂房北侧

为注塑区,设置 11 台注塑机; 厂房东部为五金加工区,设置打圈

机 1 台、拉丝调制机 1 台、折弯成型机 1 台、焊机 1 台;厂房中部

设置产品检验区、打包区;厂房东南侧设置粉碎机 1 台、拌色机 1台

辅助

工程 综合楼 3F 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756.19m2,1F、2F 设置办公区,3F 设置办

公室和单间宿舍若干

公用

工程

给水 由园区市政管网供给

排水

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清洁废水经隔油池

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

级标准后,经园区管网排入大足工业园区(龙水园区)污水处理厂

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标准后排入濑溪河

供电 由市政电力管网供给

循环水 通过冷却塔冷却,定期补水

储运

工程

塑料制品原

材料堆放区 位于厂房南侧,占地面积约 120m2,堆放塑料制品原材料

五金制品原

材料堆放区 位于厂房南侧,占地面积约 100m2,堆放五金制品原材料

塑料制品产

品堆放区 位于厂房中部,占地面积约 150m2,检验打包区的北侧,堆放塑料

产品 五金制品产

品堆放区 位于厂房中部,占地面积约 100m2,检验打包区的北侧,堆放五金

产品

环保

工程

废水处理 设置一座处理能力 15m3/d 的生化池和容积为 5m3/d 的隔油池,位于

综合楼南侧

废气处理

○1 注塑废气:在每台注塑机开模区域上方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

集,由 1 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2 破碎粉尘:厂房安装排气扇、加强通风;采取无组织形式排放; ○3 焊接烟尘:设置 1 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

噪声处理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

一般固

废暂存

间 位于厂房西南侧,建筑面积约 10m2,地面采取一般硬化处理

危废暂

存间 位于厂房西南侧,建筑面积约 5m2,地面进行防渗漏、防腐处理,

设置独立暂存桶 生活垃

圾 厂区内设置垃圾桶收集

生化池

污泥 定期清掏,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1.3.3 主要设备

拟建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1-3,根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

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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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1

年修正)》,拟建项目采用的设备无淘汰落后设备。

表 1-3 拟建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 1. 注塑机 台 3 MA1780 2. 注塑机 台 1 MA2680 3. 注塑机 台 1 MA3800 4. 注塑机 台 2 MA5600 5. 注塑机 台 1 MA4500 6. 注塑机 台 1 MA7800 7. 注塑机 台 1 A 80 8. 注塑机 台 1 MA240 9. 粉碎机 台 1 PC400A 10. 拌料混色机 台 1 / 11. 拉丝调制机 台 1 LDD-4322 12. 打圈机 台 1 PD5-12S 13. 折弯成型机 台 1 2D 折弯机 14. 焊机 台 1 / 15. 冷却塔 台 1 / 16. 风机 台 1 / 17. 空压机 台 1 /

1.4 总平面布置及合理性分析

拟建项目用地呈不规则多边形,从整体布置上分为生产区、办公生活区两部

分。

生产区布置在场地东侧,主要设置 1 栋 1F 厂房;厂房呈标准矩形,厂房内部

布置较为简单,由北到南分三行,第一行为注塑区;第二行东侧布置五金加工区、

北侧布置塑料产品堆放区和五金产品堆放区,南侧布置检验区、打包区;第三行

由东到西布置拌色和粉碎区、塑料原材料堆放区、五金原材料堆放区、一般固废

暂存间和危险暂存间。

办公生活区布置在西侧,主要设置 1 栋 3F 综合楼。

生化池和隔油池布置在综合楼南侧,采取地埋式、地面绿化。

拟建项目区主入口位于项目区西侧,各建筑物之间布设厂区道路。

拟建项目注塑废气治理设备及排气筒布置于厂房北侧注塑区,在每台注塑机

开模区域上方设置集气罩,缩短废气收集距离,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和风机利用率;

一般固废间和危废暂存间布置于厂房西南角,靠进厂房出口,方便收运单位收运

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分散设置的垃圾收集桶,收集袋装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

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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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1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平面布置合理,具体布置详见附图 2。

1.5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拟建项目劳动定员 20 人,管理人员 5 名,生产员工 15 名。

工作制度:12 小时/班,一班制(8:00-20:00),全年工作 298 天,年工作

时间 3576h。

1.6 公用工程

1.6.1 给水

(1)给水

拟建项目生产、生活给水及消防给水均由园区给水管网引入DN160给水管网,

水压 0.25MPa,以满足室内外生活、生产及消防的水量、水压。拟建项目用水包

括员工生活用水、车间清洁用水、冷却补给水等。用水量估算情况见表 1-4。

表 1-4 拟建项目水量估算一览表

号 用水项目 数量 用水定额 日最大 用水量

(m3/d)

年用水

量 (m3/a)

日最大排

水量

(m3/d)

1 生活

用水 不住宿员工 14 人 50L/人·d 0.7 208.6 0.63

住宿员工 6 人 250 L/人·d 1.5 447.0 1.35

2 车间清洁用水 1134.72m2 2L/m2.d 2.27 676.46 2.04

3 冷却系统补水 12h 6.5 m3/h 78 24024 /

4 合计 82.47 25356.06 4.02

备注:冷却系统补水按循环水量 10%计,循环水量为 65 m3/h(780m3/d)

1.6.2 排水

拟建项目废水产生量约 4.02m3/d(1197.96m3/a)。于在办公楼南侧设置一座生

化池,处理能力 15m3/d;设置一座隔油池,处理能力 5 m3/d。经隔油池处理后的

清洁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大足工业园区(龙水园区)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最终排入濑溪河。

1.6.3 供电

拟建项目年耗电 5 万度,供电由园区供电网接入,不设置柴油发电机。

1.7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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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1

拟建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具体经济技术指标见表 1-5。

表 1-5 拟建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 一 生产规模 1 塑料凳 万只/年 10

1.1 红色钢筋塑料凳 万只/年 3 1.2 带软包钢筋塑料凳 万只/年 2 1.3 高塑料凳 万只/年 2 1.4 矮塑料凳 万只/年 2 1.5 塑料椅 万只/年 1 2 塑料桶 万个/年 10 3 塑料盆 万个/年 10 二 水、电指标 1 年耗水量 m3/a 25356.06 2 年耗电量 万度/a 5 三 劳动定员 人 20

其中:管理人员 生产员工 人 5

15 四 投资 1 项目总投资 万元 1000 2 环保投资 万元 30 五 总建筑面积 m2 1890.91 建筑密度 % 56.2 容积率 /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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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名称及消耗数量 表 2

2.1 主要原辅材料名称及年消耗数量

拟建项目主要原材料消耗量见表 2-1。

表 2-1 主要原辅材料及消耗量 序号 名称 单位 年耗量 备注

注塑 1 PP t 110 粒状,25 kg /袋 2 色母 t 5 粉状,1kg/袋

五金 3 盘钢 t 80 直径(Ф)4mm,6mm,8mm,10mm,12mm

辅料 4 PV 皮质软套 个 2 万 外购成型皮套 5 焊丝 t 1 外购,使用无铅焊丝 6 氩气 瓶 100 40kg/瓶 7 水 m3/a 25806.04 市政供水管网供给 8 电 万 kw·h 5 市政电网供给 9 润滑油 t 0.5 外购

2.2 主要原料理化性质

表 2-2 主要原料理化性质 序号 名称 理化性质

1 PP

聚丙烯,是由丙烯聚合而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聚丙烯为无毒、

无臭、无味的乳白色高结晶的聚合物,密度0.92 g/cm3,是目前所

有塑料中最轻的品种之一。它对水特别稳定,在水中的吸水率仅

为0. 01%,分子量约8万一15万。熔点164~170℃。

2 色母 由颜料、树脂载体组成,为固体颗粒物,环保无毒、无味、无烟,

熔点100~130℃,不易燃,相对密度1.2g/cm3。

2.3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拟建项目位于重庆大足县龙水工业园区内,用地为已征用的建设用地,经现

场踏勘,项目场地已由园区统一平整,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与本项目有关的原

有污染情况及遗留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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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简况 表 3

3.1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3.1.1 地理位置

大足县位于四川盆地东南部,重庆市西北部,地处川中丘陵与川东平行岭谷交

接地带,介于东经 105°28′至 106°02′、北纬 29°23′至 29°52′之间。东连铜梁县,南临

永川市,西接荣昌县,北依潼南县、四川省安岳县。西距成都市 269km,东离重庆

市 80km。县东南部为低山,最高海拔 934m,中部为浅丘带坝,西北部为深丘。

拟建项目位于重庆市大足县龙水工业园区。龙水镇位于大足县东南部,城区南

距成渝铁路、成渝公路 15km,北距大足县城 14km,东距重庆城区 90km,交通十

分便利,详见附图 1。

3.1.2 地形、地貌

大足县处于川东平原岭谷与川中丘陵的交界地带,境域略呈倒置的三角形。境

内地势东南和西北部较高,东北部低而宽缓。海拔高度 267~934m。县域地貌总的

特征是“六丘三山一平坝”。低山海拔高程 500~934m,切割深度大于 200m 的山地,

分布在境区内的东南边境。丘陵海拔高程在 500m 以下,切割深度在 200m 以内,为

本县主要地形,占幅员面积的 58.18%,溪谷平坝,相对高差 20m 以内,地势起伏

和缓,仅占区内幅员面积的 9.88%。项目所在地相对平坦,是平原岭谷与川中丘陵

的交界地带平缓地带。

3.1.3气候、气象

大足县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冬暖春早,四季分明,热量丰富,日照偏少,

雨量充沛,分布不均;空气温度大,春季冷空气活动频繁,盛夏伏旱较多,初夏和

秋季多绵雨,季风气候显著,气象灾害较为严重。年平均气温 17.3℃,历年极端最

高气温为 40℃,冬季最低气温在 0℃以上,历年极端最低气温-3.4℃。历年平均无

霜期为 323 天,多年平均降雨量 1007.8mm,3 月上旬至 4 月中旬出现春旱,其频率

为 29%;4 月下旬至 6 月中旬出现夏旱,其频率为 46%;6 月下旬至 8 月中旬出现

伏旱,其频率为 69%。

大足县静风频率极高,全年接近 50%,其中夏季为 34%,春季为 43%,秋、冬

季高达 60%。春季以东北风为主,其他各季主导风为 NE 方向风,全年 NE 频率达 8%;

次主导风各季变化较大,春季为东北风,夏季东、东南及西风几率相对接近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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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3

秋季为北风约 4%,冬季为东风;地区风速低静风频率高,年平均风速仅为 0.93m/s。

大气稳定度以中性为主,全年达 6%,冬季为 82%,最低的夏季也达到 50%。

3.1.4 水文地质条件

①浅层地下水

受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及地形地貌等因素影响,使各类地下水构成相对独立的

地下水文单元。按地下水水理性质、水力特征,可将其分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

基岩裂隙水、碎屑岩类孔隙裂隙水三大类。

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主要赋存于第四系全新统填土层、残坡积层孔隙中,

受堆积层厚度、补给条件影响大,多属季节性潜水,主要接受地表水、降水的补给,

并向地形低洼地带排泄,具水量贫乏~中等、易受污染、水质差、埋藏浅等特点。

分布在平坦的洼地、丘坡坡脚坡残积土层中,受地形和岩性控制,水力联系差,地

下水水量小,偶有泉点出露,流量小于 0.2L/s。

基岩风化裂隙水:主要分布于区域三叠系须家河组六段及侏罗系下统珍珠冲组

和自流井组地层中,含水岩组为砂岩、泥岩,泥岩相对含水较弱,主要受大气降雨

和湖水补给。其上覆坡残积粉质粘土,无泉出露。由于受区内岩性、构造、地貌等

因素的影响,其分布不均一,水量贫乏。

②浅层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特征

区域所在地潜水含水层埋藏深度一般 5m~10m,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兼有

地表堰塘、农田水渗透补给,地下水位不稳定,动态变化大,水量、水位受季节气

候影响变化大。区域内局部因人类活动而在局部形成填方等,填方主要成份为碎石

和块石等,地下水类型主要为孔隙水。但填方厚度一般较小,范围分布小且不连续,

因此,形成的孔隙水水量有限,且孔隙水的径流因空间小而受阻。该层地下水靠大

气降水及农田灌溉补给,以地面蒸发和向地形低洼处径流等形式排泄。

地下水的循环特征受岩性组合关系、地形地貌及构造条件的制约。大气降水下

渗是主要补给来源,其次是地表水。补给区的范围与各含水岩组的出露范围一致,

大气降水属于面状补给,范围普遍且较均匀。地表水则可看作线状补给,局限于地

表水体周边;从时间分布比较,大气降水持续时间有限而地表水体补给持续时间较

长,但就其水源而言,地表水是有大气降水转化而来的。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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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3

基岩风化带网状裂隙水的补给区主要是含水层的露头区,在评价区二者均限制在一

定的范围内,不具大范围的水力联系,各相对独立水文单元分别以大小溪沟、河谷、

缓坡、连绵山丘的山包和山丘与山丘之间相连的鞍部构成小的相对独立的水文地质

单元,一般径流途径短,具有就近补给、就地排泄特点。大气降水和地表水通过岩

层露头孔隙、裂隙垂直下渗,随地形由高向低处运移。层间裂隙水每个含水砂岩体

均被不透水的泥岩所隔,使每个含水层构成了独立的含水单元,各自形成补给、径

流、排泄系统,大气降水和地表水通过暴露地表部分所发育的纵、横张裂隙系统下

渗,随地形由高向低处运移,直至裂隙不发育的岩层下限为止。地下水主要补给来

源为大气降水,沿区内裂隙下渗,而大气降雨入渗补给量的多少决定于有效降雨量

大小和包气带岩性以及地形地貌特征。

受地形和构造条件控制,在地势低且相对平缓地区范围,切割较浅,地形起伏

小,地下水径流条件一般,含水岩组露头受大气降水补给后,随地形坡降和网状裂

隙系统向中间沟谷溪沟处分散径流;在地形两边高中间低,切割相对较深,地形起

伏大,地下水径流条件相对较好。山体斜坡至坡顶是降水的主要补给区,降水入渗

补给后,浅层风化带网状裂隙孔隙水随地形坡降向坡下径流,至沟谷中储集埋藏再

沿沟谷方向下游径流。层间裂隙水主要受到地层岩性和构造控制,还有裂隙发育深

度和层状含水层的展布特点的制约,一般沿岩层倾向随地形由高向低处径流,当含

水层被切割时,径流途径短,循环交替强,地下水以泉水或浅民井形式排泄地表(如

相对独立水文单元分布有较多泉眼、浅民井);当含水层连续未被切割时,径流途

径从山丘顶流至沟谷溪沟。

总体上松散岩类孔隙水径流与地表水和大气降水联系较密;风化带网状裂隙水

沿裂隙面径流。评价区内地下水排泄方式分为松散岩类孔隙水排泄方式、风化带网

状裂隙水浅层排泄方式和较深部的岩层排泄方式。

松散岩类孔隙水离地表较近,埋藏较浅,主要通过河流排泄,同时也有一部分

通过蒸发和蒸腾作用排泄;浅层风化带网状裂隙水一部分随着砂岩、泥岩界面或风

化带界线径流,再受到地层岩性和地形地貌的控制,就近排泄或在地势低洼处以下

降泉的方式向附近的溪沟排泄,受裂隙展布规律控制,无统一水面;较深部的碎屑

岩层间裂隙水主要受到地层岩性和地质构造的控制,基本与岩层倾向一致的方向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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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3

流,在区内较低的侵蚀基准面以下降泉或浅层民井探挖至露头点的方式排泄,根据

现场调查,该类水在区内的排泄处相对甚少,多呈现出地下径流状态而少见排泄现

象。总体来说,区内地下水排泄方式基本以下降泉或浅层民井探挖至露头点的方式

向较低侵蚀基准面排泄,经溪沟最终汇入濑溪河。

根据影响地下水动态的主导因素进行的分类,评价区地下水的动态类型为降水

补给型。地下水动态受气候、水文、地质和人类活动等因素的影响。区域内的地下

水动态类型为渗入-蒸发-径流型,主要接受大降水入渗、地表水体渗漏以及农田灌

溉补给,并以地下水径流(至濑溪河)、地面蒸发和在地形低洼平缓处以泉和湿地等

形式排泄。拟建项目所在园区位于地下水径流、排泄区。

③地下水动态变化特征

地下水流量或水位的动态变化是含水岩组含水介质组合特征、地下水水力坡度

大小、人工开采地下水等综合因素的体现,是地下水接受补给与消耗的直观反映。

根据影响地下水动态的主导因素进行分类,评价区地下水动态类型为径流型。地形

高差相对不大,水位埋藏较浅,以径流排泄为主,蒸发排泄次之。雨季接受入渗补

给,各处水位抬升幅度不等。接近排泄区的低地,水位上升幅度小,远离排泄点的

高处,水位上升幅度大,因此,水力梯度增大,径流排泄加强。补给停止后,径流

排泄使各处水位逐渐趋平。径流型动态的特点是:年水位变幅大而不均(由分水岭

到排泄区,年水位变幅由大到小),水质季节变化不明显,长期中则不断趋于淡化。

大足区出露地层位中生界三叠系、侏罗系,总厚度 374~1750m,其外有新生界

第四系河岸堆积物。地质结构属新华夏系第三沉积四川沉降带。评价区域主要为侏

罗系上统遂宁组(J3sn)砂质泥岩和长石砂岩互层;侏罗系中统沙溪庙组(J2s),侏

罗系下统自流井组(J1z)。其中:

①侏罗系上统遂宁组(J3sn)

为砂泥岩互层,厚度大于 700 米,砂岩,灰白色,细粒~中粒结构,中厚层~

厚层状构造;泥岩,紫红色,泥质结构,中厚层~厚层状构造。强风化带岩体较破

碎,风化网状裂隙发育;中风化带岩体较完整,质硬。

②侏罗系中统沙溪庙组(J2s)

岩性为紫红色、暗棕红色泥岩、粉砂质泥岩、粉砂质钙质泥岩,夹黄灰色、紫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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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3

紫红色中厚层块状中至粗粒长石砂岩、长石石英砂岩,厚 403~812m。泥岩为泥质

结构,中厚-厚层状构造,强风化带岩体较破碎,风化网状裂隙发育;中风化带岩体

较完整,质硬。

③侏罗系下统珍珠冲组(J1z)

分布在调查区东部巴岳山山麓中丘区,呈带状展布,厚 90~123m,平均 100m。

紫红色、灰绿色、黄灰色等杂色泥岩、砂质泥岩夹少量浅灰色、黄灰色薄至中厚层

状细至中粒石英砂岩及石英粉砂岩、粉砂岩、泥岩。

总体来说,区域地下水贫乏,未见泉点出露。地下水对岩土体的影响小,水文

地质条件简单。区内外居民生活用水全部来自自来水,其水源地来自本水文地质单

元以外水库,拟建项目区内无居民将井泉作为饮用水水源。

3.1.5 水文

大足区地处涪、沱两江的分水岭。境内共有溪河 239 条(段),总长度为 985.8km,

公属于沱江和涪江流域,并统归长江流域。主要河流有濑溪河、窟窿河、淮远河,

境内总长度 152.8km。全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 56949 万 m³,其中:过境水资源

量 2964 万 m³,地表水资源量 49806 万 m³。

濑溪河为沱江左岸一级支流,发源于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白云村,流经大足、

荣昌、泸县和龙马潭区,于泸州市龙马潭区胡市镇注入沱江。河干流全长 195 公里,

全流域面积 3240 平方公里,天然落差 223 米,平均坡降约 1.11‰。重庆市荣昌区境

内流域面积 708 平方公里,从该区路孔镇进入,流经昌州街道、昌元街道、虹桥村、

广顺镇、安富镇、清升镇,从清江镇流入四川省泸县境内。

大足区境内主要水库为玉滩水库,该工程由主坝、副坝、溢洪道、左右岸灌溉

引水隧洞、灌溉干渠及支渠、提水泵站等组成。玉滩水库总库容 1.496 亿 m3,主坝

最大坝高 45.7m,正常蓄水位 351.60m。多年平均供水量 12402 万 m3,其中灌溉供

水量 6336 万 m3,灌区灌溉面积 32.84 万亩;城乡工业及生活供水量 6066 万 m3,供

水人口 59.10 万人。左、右岸干渠长度分别为 40.57km、42.97km,引水流量分别为

5.76m3/s、3.82m3/s,提水泵站总装机 4292kw。

拟建项目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大足工业园区(龙水园区)污水

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濑溪河。根据《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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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3

年)》(渝府发[2012]4 号)可知,濑溪河水质适用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一中Ⅲ类标准。濑溪河评价河段水体功能为行洪、纳污、农灌等,无

饮用水取水口。

3.1.6 土壤

大足全区土地资源 1436km2,折合为 215.4 万亩,人均占有土地 2.15 亩,低于

全国人均 8.7 亩的水平。属人多地少,垦殖系数高,后备资源不足的区。垦殖系数

为 32.6%,耕地面积为 68 万亩,土质较好,99%的土壤为水稻土、紫色土。全区森

林覆盖已达 29.2%,成片林 16482.7hm,活立木蓄积量 608691m³,林相结构由单一

的用材林向经济林、防护林等多元结构发展,为市级基本绿化达标区。

3.2 大足工业园区(龙水园区)概况

重庆市大足工业园区位于大足县龙水镇,是经市人民政府于 2003 年 7 月批准设

立的省(市)级特色工业园区,由龙水工业园区(A 区)和龙水工业园区(B 区)

两部分组成。总规划面积 12.13 平方公里,(龙水 A 区 8 平方公里,龙水 B 区 4.13

平方公里)。园区南接成渝高速公路、成渝铁路、龙水火车站;北临大足县城、石

刻风景区;东靠玉龙山国家森林公园、龙水湖。产业特色定位为“以五金,汽摩配件

为主导产业,打造西部小五金之乡,发展机械铸造、锶盐、建材、电子等产业”。

园区设立以来,按照“规划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高质量、运作高效能”的

原则,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投资环境,着力提高承载力和吸引力。2009 年,

园区共征用、整治土地 5 万 km2,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6 亿元,水、电、气齐全。

园区累计引进企业 198 户,占地 474.7hm2,其中已投产 145 户,占地 121.12 hm2,

在建 53 户,占地 353.58 hm2。全年园区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 72.02 亿元,增长 167%;

工业增加值 25.21 亿元,增长 153%;主营业务收入 69.86 亿元,增长 164%;利润

48.90 亿元,增长 135%;税金 3.60 亿元,增长 198%;出口交货值 3.79 亿元,增长

76%。

3.3 大足工业园区(龙水园区)污水处理厂

大足工业园区(龙水园区)污水处理厂:位于保证村 4 社,大足工业园区(龙

水园区)污水处理厂采用“混凝沉淀+氧化沟+滤布过滤”处理工艺,目前建成处理

能力 1.0 万 m3/d,服务对象为园区企业生产废水。随着配套管网建成,将处理濑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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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3

河以北(含园区所有范围)片区污水。一期 1.0 万 m3/d 建成运行,排放标准执行《城

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

由于大足工业园区(龙水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濑溪河北岸截流主干管目前尚

未完成建设,因此,大足工业园区(龙水园区)污水处理厂目前收集废水主要是通

过沿濑溪河汇入支流东侧沿岸布置的污水截流干管收集,主要收集到的是大邮路西

侧区域(主要为工业用地)的废水,废水收集量目前约 5000m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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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状况 表 4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污染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

生态环境等):

4.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4.1.1 区域空气质量达标判断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

(渝府发〔2016〕19号),拟建项目所在区为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执

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本次区域达标情况评价引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17重庆市环境状况公

报中大足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见表 4-1。

表 4-1 2017 年度大足区域空气质量现状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µg/m3)

标准值 (µg/m3) 占标率% 达标情况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73 70 104.3 不达标 SO2 19 60 31.7 达标 NO2 18 40 45.0 达标 PM2.5 55 35 157.1 不达标

CO(mg/m3) 第 95 百分位数日均

浓度的 1.3 4 32.5 达标

O3 第 90 百分位数日最

大 8h 平均浓度 159 160 99.4 达标

由表 4-1 可知,区域 PM10、PM2.5 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区域环境空

气质量不达标。

目前,大足区范围内还未公布具体的达标规划,本次评价根据重庆市环境保

护局公布的《2017 重庆市环境状况公报》中“措施与行动”方案中明确减缓的方

案如下:

①交通污染控制:全市范围内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加强新车环保监管,

组织开展新车环保信息公开检查,推广新能源汽车 1 万余辆。完成 8 个码头岸电

改造试点项目、330 艘船舶重油使用设施拆除。加强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

运行日常监管。全面执行国五标准车用柴油、汽油,严厉打击流通领域销售和使

用不合格油品。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全市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禁止使用区域近 4000 平方公里。

②工业污染控制:关闭区域内大气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整治烧结砖瓦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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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4

加快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

③扬尘污染控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控尘十项强制规定”,加大清

扫保洁机具投入和作业频次,建成区道路机扫率保持 85%以上,建筑垃圾运输车

辆全面执行密闭运输,严格执行“定工地、定线路、定渣场”三定规定。

④生活污染控制:加快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印发《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

燃区巩固和建设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区县巩固 2765 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

区,新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88.4 平方公里。

在重庆市范围内(包括江津区)执行相应的整治措施后,可改善区域环境质

量达标情况。

4.1.2 评价范围内的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

知》(渝府发[2016]19 号),项目所在区为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执行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为不影响区域项目开发建设和进一步了解项目影响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

现状,本次评价评价范围内特征因子引用重庆市九升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大足

区龙水 A 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监测项目”(九升环检字[2016]WT388)中 2016

年 12 月 27 日~2017 年 1 月 4 日,龙西中学监测点位的大气环境监测数据对拟建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评价;龙西中学监测点位在项目南侧约为 1400m

处,区域周边环境状况在最近时间内并未发生大的变化,因此,本次环评引用该

监测点位监测数据是有效的,用此数据进行拟建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是合

理的。

(1)监测方案

监测布点:龙西中学;

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

监测周期与频率: 2016 年 12 月 27 日~2017 年 1 月 4 日,连续监测 7 天,

每天 4 个小时值(时段:02、08、14、20)。

表 4-2 评价范围内污染物监测点位基本信息 监测点名

称 监测点坐标/m

监测因子 监测时段 相对厂

址方位 相对厂界

距离/m X Y

龙西中学 761 -1264 非甲烷总烃 2016.12.27~2017.01.04 南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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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4

(2)评价方法与标准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属于二类功能区,非甲烷总烃参照河北省地方标

准《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中的二级标准

本评价采用导则推荐的最大浓度占标率进行评价。评价公式如下:

%100×=oi

ii C

CP

式中:Pi—为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监测浓度占标率,%;

Ci—为第 i 个污染因子的最大实测浓度(mg/m3);

Coi—为第 i 个污染物相对应的评价标准(mg/m3)。

(3)监测及评价结果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及评价结果详见表 4-3。

表 4-3 评价范围内污染物现状监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点位

监测点坐标/m 污染物 评价标准/

( µg/m³) 监测浓度范围/( µg/m³)

最大浓度占标率/%

超标率/%

达标情况 X Y

龙西

中学 761 -1264 非甲烷

总烃 2000 260~530 26.5 / 达标

由表 4-3 可知,拟建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最大占标率小

于 100%,非甲烷总烃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

(DB13/1577-2012)二级标准要求。

4.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拟建项目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园区排污管网,经大足工业园区

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濑溪河。评价重庆天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重庆国

恒家具有限公司整体家居项目”天航(监)字[2018]第 HJPJ0295 号中 2018 年 10

月 26-28 日对濑溪河大足工业园区(龙水园区)污水处理厂现状排污口上游 500m

断面、濑溪河潘家滩断面的水质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濑溪河大足工业园区(龙水

园区)污水处理厂现状排污口上游 500m 断面距拟建项目 3550m,濑溪河潘家滩

断面距拟建项目 3320m,监测数据在 3 年有效期内,引用数据有效。

(1)监测方案

监测断面:1#濑溪河大足工业园区(龙水园区)污水处理厂现状排污口上游

500m 断面、2#濑溪河潘家滩断面;

监测因子:pH、COD、BOD5、NH3-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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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4

监测时间:2018 年 10 月 26 日~10 月 28 日

(2)评价方法与标准

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水域标准。按照地

表水环境质量 III 类标准,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采用单因子指数法。

评价模式如下: jiS , = si

ji

CC ,

pH 的标准指数为:

PHS = 0.70.7

su

j

pHpH

jpH ≥7.0

式中:

jiS , ——为 i 污染物在 j 监测点处的单项污染指数;

jiC , ——为 i 污染物在 j 监测点处的实测浓度(mg/L);

siC —— 为 i 污染物的评价标准(mg/L);

PHS ——pH 的单项污染指数;

suP ——地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 pH 值上限;

jpH ——在 j 监测点处实测 pH 值。

(3)监测评价结果

监测数据及评价结果见表 4-4。

表 4-4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mg/L ,pH 无量纲 断面 指标 pH COD BOD5 NH3-N

1#濑溪河大

足工业园区

(龙水园区)

污水处理厂

现状排污口

上游 500m

监测值 7.62~7.71 10~13 2.7~3.1 0.112~0.172

标准值 6~9 ≤20 ≤4 ≤1.0

Sij 值 0.36 0.65 0.78 0.17

2#濑溪河潘

家滩断面

监测值 7.79~7.89 14~17 3.1~3.5 0.177~0.247 标准值 6~9 ≤20 ≤4 ≤1.0

Sij 值 0.45 0.85 0.88 0.25

由表 4-4 可知,濑溪河潘家滩断面和大足工业园区(龙水园区)污水处理厂

现状排污口上游 500m 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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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4

4.1.3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拟建项目位于大足区龙水工业园区内,属于 3 类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

准》(GB3096-2008)3 类标准,即昼间 65dB(A)、夜间 55dB(A)。根据重庆恒鼎

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2018年 7月 2日-3日对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现状监测数据(监

测报告编号:渝恒(检)字[2018]第 06059-XZ 号)进行声环境现状评价。

(1)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项目共布设 2 个监测点位,1#点位于项目北侧,2#点位于项目南

侧。

监测内容:昼、夜等效 A 声级值。

监测时间与频率:监测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2 日-3 日,连续监测两天,每天

昼夜各监测一次。

(2)评价方法与标准

噪声评价方法采用与标准值比较评述法。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噪声质量执

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

(3)监测评价结果

监测数据及评价结果见表 4 -5。

表 4-5 声环境监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点 监测结果

2018.7.2 监测值

2018.7.3 监测值 标准值 达标情况

1# 昼间 54.5 53.3 65 达标

夜间 43.3 44.7 55 达标

2# 昼间 53.5 52.6 65 达标

夜间 43.1 42.2 55 达标

由表 4-5 可知,拟建项目所在区域昼间、夜间噪声未出现超标现象,满足《声

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

4.2 外环境关系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4.2.1 外环境关系

拟建项目位于大足龙水工业园内,地块周围影响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

名胜区等分布,距离濑溪河约 2750m。根据工业园区规划,项目周边地块为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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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4

工业用地。场地南面为重庆国耀五金有限公司;北面为重庆市大足区荣成机械配

件厂、大足县明强建筑配件厂;西面为邓尚吉刀业和重庆市大足区海博机械有

限公司;西北侧为重庆绿健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大足区鼎丰机械配

件有限公司、重庆国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东侧为重庆市广恒智能家居有限公

司。拟建项目周边 200m 范围内无居民点、医院、学校等敏感点。拟建项目外环

境关系见表 4-6。

表 4-6 拟建项目外环境关系

号 外环境 方

位 距场界距

离(m) 特征

/ 园区道路 W 紧邻 道路

1 重庆市大足区荣成机械配件厂 N 紧邻 机械配件、汽车配件生产企业

2 邓尚吉刀业 W 15 安钢菜刀生产企业

3 重庆市大足区海博机械有限公

司 W 16 机械配件、汽车配件生产企业

4 重庆绿健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

司 NW 36 建筑材料生产企业

5 大足县明强建筑配件厂 N 73 建筑配件生产企业

6 重庆市大足区鼎丰机械配

件有限公司 NW 100 机械配件生产企业

7 重庆国耀五金有限公司 S 130 五金制品生产企业

8 重庆市广恒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E 145 家居生产企业

9 重庆国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NW 165 金属制品生产企业

/ 工业北一路 N 170 道路

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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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4

表 4-7 环境保护目标情况一览表

号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

内容

相对

厂址

方位

相对厂

界距离/m X Y

1 张家院子 -513 -312 居民点,约 200 户,

550 人

大气

环境 2类

SW 386m

2 十里村养

老院 547 849 居民约 120 人 NE 860m

3 大围村委

会 -1026 -119 居民点,约 500 户,

1500 人 W 960m

4 龙水西一

廉租房 644 -1029 居民点,约 800 户,

1600 人 SE 1010m

5 龙西中学 761 -1264 师生约 1000 人 S 1400m

6 西一社区

还建房一

片区 1352 -1094 居民点,约 1000

户,3000 人 SE 1406m

7 龙东社区

农民还建

房 1788 1022 居民点,约 1200

户,3500 人 SE 1745m

8 西一一区

还建房 1619 -1303 居民点,约 1 万户,

3 万人 SE 1790m

9 龙西小学 1574 -1853 师生约 500 人 SE 2100m

10 龙东社区 2670 -431 居民点,约 400 户,

1000 人 E 2337m

11 永益卫生

站 1435 -2310 病患及医护人员

约 150 人 SE 2700m

12 濑溪河 809 -2612 Ⅲ类水域,评价段

无饮用水源取水

地表

水 Ⅲ

类 S-E 27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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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使用标准 表 5

分 类 大 气 地表水 噪 声 其它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除 PM10、PM2.5外,SO2、

NO2、CO、O3 均满足《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非甲烷总烃满足河北省地方

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非甲烷总烃限值》

(DB13/1577-2012)中的二

级标准

濑溪河水质满足

《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

(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声环境满足《声环境

质量标准》3 类标准 /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 非甲烷总烃限

值》(DB13/1577-2012)

《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

(GB3838-2002)Ⅲ类标准

声环境执行《声环境

质量标准》3 类标准 /

污染

物 排 放 标 准

重庆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GB31572-2015)

《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

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危险

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

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5.1 环境质量标准

5.1.1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

拟建项目所在区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 SO2、NO2、PM10、PM2.5、CO、O3 执行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标准限值 。具体标准详见表 5-1。

表 5-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μg/m3 标准 污染物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

二级标准

SO2 24小时平均 150 1小时平均 500

NO2 24小时平均 80 1小时平均 200

PM10 24小时平均 150 PM2.5 24小时平均 75

CO (mg/m3) 24小时平均 4 1小时平均 10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60

1小时平均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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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5

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

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

(DB13/1577-2012)

非甲烷总烃

(mg/m3) 小时平均 2.0

5.1.2 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拟建项目污水收纳水体为濑溪河。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

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12]4 号),濑溪河属于《地表水环境

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环境功能区。标准值见表 5-2。

表 5-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 无量纲) 污染物 pH COD BOD5 NH3-N 标准值 6~9 ≤20 ≤4.0 ≤1.0

5.1.3 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拟建项目位于重庆市大足区龙水工业园,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开发园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规定,拟建项

目所在区域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 3

类标准,详见表 5-3。

表 5-3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dB(A) 标准类别 昼 间 夜 间

3 类 65 55 5.2 污染物排放标准

5.2.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拟建项目注塑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标准,具体标准见表 5-4。

表 5-4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污染物项目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企业边界排放限值 非甲烷总烃 100 mg/m3 4.0mg/m3

拟建项目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标准,

详见表 5-5。

表 5-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污染物名称 最高允许排放浓

度(mg/m3) 排气筒高

度(m) 最高允许排放速

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

限值(mg/m3)

颗粒物 100 15 1.5 1.0

5.2.2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根据园区环评要求,废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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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5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大足工业园区(龙水园区)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濑溪河,具体标准见表 5-6、5-7。

表 5-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单位:mg/L 标准 pH COD SS 氨氮 石油类

三级 6~9 500 400 45* 30

注:* 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表 5-7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单位:mg/L 标准 pH COD SS 氨氮 石油类

一级 A 标准 6~9 50 10 5(8) 1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5.2.3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营运期项目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详见表 5-8。

表 5-8 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标准 标准值

昼间 夜间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70 5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 65 55

5.2.4 固体废弃物

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

标准》(GB18599-200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 关

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污染

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 关于发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GB18597-2001)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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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析 表 6

6.1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6.1.1 施工期工艺流程

拟建项目场地已由园区统一平整,施工内容包括基础施工、结构施工、建筑

装饰、生产线及配套设备安装、厂区绿化等,施工流程及产物环节图 6-1。

噪声、粉尘 噪声、粉尘 噪声、粉尘 噪声 噪声

基础施工 结构施工 建筑装饰生产配套

设备安装

厂区平整

、绿化

废水、固废 废水、固废 固废 废水、固废 图 6-1 施工期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施工周期:根据建设方提供的实际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总工期 6 个月;

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基础施工、土建结构施工、室外综合管网施工、厂

区内道路工程、建筑外墙和室内装饰,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安装,室内给排水、配

电,厂区内清理和绿化工程等。

施工机械:吊车、卷扬机、载重汽车、挖掘机、振捣棒、推土机和钻孔机等;

6.1.2 运营期工艺流程

拟建项目产品包括钢筋塑料凳、纯塑料凳、塑料桶、塑料盆,主要生产工艺

为注塑,还有部分为五金加工工艺,具体工艺流程详见图 6-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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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6

(1)纯塑料凳、塑料桶、塑料盆、钢筋塑料凳(塑料凳面部分)为注塑产品,

生产工艺一致,仅尺寸、型号、颜色有异,具体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详见图

6-2。

拌色

修胶口

检验

组装

注塑

PP塑料颗粒、色母料

不合格品S2

注塑废气G1、噪声

边角料S1

破碎破碎粉尘G2

噪声

包装

噪声

图 6-2 注塑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注塑件工艺流程简介:

拌色:按照产品需要,将精确承重的不同颜色的色母料与 PP 塑料颗粒按一定

比例加入拌料混色机中充分混合拌色,该工序会产生机械噪声。

注塑成型:拌色后的颗粒原料通过板车运输至注塑机处,经自吸管进入注塑

机料筒内,此时注塑机注射系统启动,在规定时间内将原材料加热到 260~340℃,

随后在一定压力和速度条件下将熔融状态的原材料注入闭合模具腔内,经过一定

时间的压力保护和循环水间接冷却后,注塑件完成固化成型。该工序会产生注塑

废气 G1(非甲烷总烃)和机械噪声。

修胶口:人工使用剪刀将产品的胶品剪切下来,该工序会产生边角料。

检验:通过外观检验产品是否合格, 该工序会产生不合格品。

破碎:边角料与不合格品一并破碎成 5mm 左右的颗粒,作为原料使用。破碎

工序会产生少量破碎粉尘 G2 和破碎噪声。拟建项目需破碎量很少,破碎粒径较大,

基本无粉尘产生。

组装:塑料桶需要组装,塑料盆和纯塑料凳直接包装入库,钢筋塑料凳凳面

暂存待用。

包装入库:采用泡沫纸、纸箱对产品进行包装,并入库暂存。该工序会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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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6

废包装物,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外售废品回收单位。

(2)钢筋塑料凳五金加工件及组装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详见图 6-3。

拉丝

打圈

焊接

外协电镀

检验

盘钢

组装

包装入库

焊接烟尘G3

钢筋塑料

凳凳面

次品S4

边角料S3、

噪声

图 6-3 钢筋塑料凳五金加工件及组装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钢筋塑料凳五金加工件及组装工艺流程简介:

拉丝:使用拉丝调制机对盘钢进行拉拔处理,使钢筋的长度、圆度、内部金

相结构、表面光洁度和轿直度都达到生产需求,该工序会产生边角料和噪声。边

角料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外售废品回收单位。

打圈:使用打圈机将部分拉丝后的钢筋卷成需要半径的圆圈。

焊接:使用氩弧焊将一定长度的钢筋和已经打圈成型后的钢筋焊接成需要的

结构。焊丝通过丝轮送进,导电嘴导电,在母材与焊丝之间产生电弧,使焊丝和

母材熔化,并用惰性气体氩气保护电弧和熔融金属来进行焊接。此过程将产生焊

接烟尘 G3。

外协电镀:电镀委外加工,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检验:人工检验产品是否合格,该过程会产生次品。

组装:钢筋塑料凳需要把钢筋凳腿和塑料凳面组装起来,带软包的钢筋塑料

凳还需将外购的 PV 皮质套安装到塑料凳面上。

包装入库:采用泡沫纸、纸箱对产品进行包装,并入库暂存。该工序会产生

废包装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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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6

6.1.3 物料平衡及水平衡

拟建项目物料平衡见图 6-4。

图 6-4 物料平衡(t/a)

项目水平衡见图 6-5。

图 6-5 项目水平衡图(m3/d)

6.2 施工期主要污染工序及环节

施工期主要排污环节为:施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废气;在挖土、堆场和运输

过程中的扬尘,施工废水、废渣等。拟建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工序及环节见表 6-1。

表 6-1 施工期污染因素分析表 时段 类别 污染源 污染物

施 工 期

废气 燃油施工机械、施工生活设施等 CO、NOx、SO2、扬尘

土石方开挖、原材料运输、除渣装卸、散

装水泥作业、施工垃圾清理 扬尘

废水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冲洗 SS

施工人员生活设施 SS、COD、动植物油、NH3-N

噪声 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 噪声

固体 废物

施工作业 建筑垃圾

生活设施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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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6

(1)废气

施工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机械废气和施工作业时产生的扬尘等。

废气:主要来源于各种燃油动力机械设备作业时产生的燃油废气,主要含 HC、

CO、NOx。施工燃油动力机械为间歇作业,且使用量不多,因此所排放的燃油废

气污染物极少。施工人员的生活所用燃料采用清洁能源液化气,燃烧产生的污染

较少。

扬尘:主要来自土石方开挖、出渣装卸、钻孔、建筑材料(水泥、沙子、石

子、砖等)现场搬运及堆放等施工活动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垃圾清理及堆放产生

的扬尘;人来车往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

(2)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少量的预制钢筋混凝土养护水,搅拌机和运

输车辆的清洗水等,废水中污染物主要为 SS 及石油类。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做

车辆清洗水等,不外排。

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其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动植物

油、悬浮物和氨氮等。项目建设期为 6 个月,平均施工人数为 20 人,按照每人每

天用水 200L 计,考虑折污系数 0.9,预计施工期污水产生量为 3.6m3/d,施工期污

水产生总量为 648m3,利用周边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源于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引起的交通噪声,主要噪

声源及其声级见表 6-2。

表 6-2 各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状况 声源 声级/dB(A) 装载机 85~100 挖掘机 80~100 载重车 80~85 吊车 75~85 振捣棒 100~105 电锯 100~110 电钻 100~115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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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6

地已由园区统一平整,挖方可以在场地内平衡,无弃方产生。

拟建项目施工期施工人数约 20 人,生活垃圾以 0.5kg/人.d 计,则生活垃圾

日产量约为 10kg/d,预计整个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总量为 1.8t,交由环卫部门

统一处理。建筑垃圾主要为施工过程废弃的建筑材料,整个施工期废弃建筑材料

产生量约 20t。由建设单位运至指定渣场处置。

6.3 运营期主要污染工序及环节

6.3.1 废气

拟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和焊接烟尘以及少量生化池臭

气。

(1)注塑废气

拟建项目注塑过程中是在注塑机内完成,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为 PP 聚丙烯颗

粒,注塑工序会有少量有机废气产生,参照《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

国国家环保局),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系数 0.35kg/t 塑料原料,拟建项目塑料颗粒

总用量约 140t/a,则计算出非甲烷总烃产生量约为 49kg/a,注塑设备每天运行时间

12h,年有效运行时间为 3576h,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速率为 0.0137kg/h。

拟建项目共设置 11 台注塑机,布置在一条纵线上,在注塑机开模区域上方设

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的排气筒高空

排放。拟建项目风机风量为 15000m3/h,集气效率 70%,活性炭吸附效率 60%,

非甲烷总烃的有组织排放量为 0.0137t/a,排放浓度为 0.2558mg/m3,排放速率为

0.0038kg/h。拟建项目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量为 0.0147 t/a,无组织排放速率为

0.0041kg/h。注塑废气产排情况见表 6-3。

表 6-3 注塑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

产污工

序 污染物 产生量 (t/a)

有组织 无组织 收集量 (t/a)

排放量 (t/a)

排放速率 (kg/h)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量 (t/a)

排放速率 (kg/h)

注塑 非甲烷总

烃 0.049 0.0343 0.0137 0.0038 0.2558 0.0147 0.0041

(2)焊接烟尘

拟建项目设置 1 台氩弧焊机,焊丝用量为 1t/a,并类比重庆市其他同类项目,

焊接烟尘中的主要污染物为 Fe2O3、MnO、SiO2,焊接烟尘产尘系数为 40g/kg,则

焊接烟尘产生量为 0.04t/a。拟建项目焊接工段单个工位焊丝最大消耗量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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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6

3.4kg/h,焊接烟尘最大产生量为 0.136kg/h,焊接烟尘设置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无组

织排放,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的收集效率为 80%,处理效率为 75%,排放量为 0.016

t/a,排放速率为 0.0272 kg/h。

(3)生化池臭气

生化池在处理废水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生化池臭气,主要成分为 H2S、NH3 等污

染物,通过生化池臭气立管于综合楼顶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

6.3.2 废水

拟建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1.98m3/d(590.04m3/a),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350mg/L、SS 300mg/L、NH3-N 35mg/L。清洁废水产生量为 3.40 m3/d

(1013.2m3/a),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200mg/L、SS 350mg/L、石油类 10 mg/L。

清洁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同经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大足工业园区(龙水园

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

级 A 标准后排入濑溪河。

拟建项目废水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见表 6-4。

表 6-4 拟建项目废水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名称 废水量 污染物

产生量 排放量(生化

池) 排放量(污水处

理厂) 产生

浓度mg/L

产生

量 t/a

排放

浓度mg/L

年排

放量t/a

排放浓

度 mg/L 年排放

量 t/a

生活

污水 1.98m3/d

590.04 m3/a

COD 350 0.207 / / / / SS 300 0.177 / / / /

NH3-N 35 0.021 / / / /

清洁

废水 2.04m3/d

607.92m3/a

COD 200 0.122 / / / / SS 350 0.213 / / / /

石油类 10 0.006 / / / /

综合

废水 4.02m3/d

1197.96m3/a

COD 274.6 0.329 200 0.240 50 0.060 SS 325.6 0.390 150 0.180 10 0.012

NH3-N 17.5 0.021 8 0.010 5 0.006 石油类 5.0 0.006 3 0.004 1 0.001

6.3.3 噪声

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注塑机、粉碎机、焊机、冷却塔、拉丝调制机、拌料

混色机、空压机、风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源强为 70-90dB(A),经隔声及

基础减振处理后可消弱噪声源强约 10dB(A),主要噪声源噪声值见表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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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6

表 6-5 拟建项目主要产噪声源分析表 单位:dB(A) 序号 设备名称 噪声源强 设备台数 采取的措施 降噪后源强

1 注塑机 75 11

室内墙体隔

声、基础减振

65 2 粉碎机 85 1 75 3 焊机 70 1 60 4 冷却塔 80 1 70 5 拉丝调制机 85 1 75 6 拌料混色机 85 1 75 7 空压机 90 1 80 8 风机 85 1 75

6.3.4 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生化池污泥等。

(1)一般固废

拟建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包装废料。

①废边角料

废边角料包括塑料边角料、钢材边角料。

a、塑料边角料约占注塑颗粒的3%,即4.2t/a,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线。

b、钢材边角料约0.96t/a,收集后于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外售废品回收单位。

②不合格品

不合格品包括塑料不合格品和五金次品。

a、不合格品约占注塑颗粒的2%,即2.8t/a,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线。

b、五金次品约占产品的1%,即0.09t/a,返厂重新电镀。

③包装废料

包装废料产生量约0.5t/a,收集后于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外售废品回收单位。

(2)危险废物

拟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仪器设备

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棉纱,隔油池污泥。

①废活性炭:活性炭有效吸附量按照经验系数 0.24kg/kg 活性炭计算,非甲烷

总烃的吸附量为 0.031t/a,则拟建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约 0.129t/a。收集后暂存于

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②废润滑油及废棉纱:仪器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棉纱,产生

量为 0.5t/a。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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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6

③隔油池污泥:隔油池处理的清洁废水中含有废机油,隔油池油泥产生量为

0.1 t/a,定期清掏,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

拟建项目预计劳动定员共2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算,产生量为

10kg/d,合计2.89t/a。

(4)生化池污泥

生化池污泥产生量约0.2t/a,生化池污泥定期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清掏,交市政

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拟建项目固废产生量见表6-6。

表 6-6 拟建项目固废产生情况表 类别 名称 产生量 t/a 利用、处置措施

一般固废

包装废料 0.5 外售废品回收单位 钢材边角料 0.96 外售废品回收单位 塑料边角料 4.2 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线 塑料不合格品 2.8 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线 五金次品 0.9 返厂重新电镀

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 0.129

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

处理 废润滑油及废棉纱 0.5 隔油池油泥 0.1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2.89 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

生化池污泥 生化池污泥 0.2 定期清掏,交环卫部门统一处

理 拟建项目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 6-7。

表 6-7 拟建项目危险废物汇总样表

危险废 物名称

危险

废 物类

危险废 物代码

产生

量 (t/a)

产生

工序 及装

废 周

险 特

污染防治

措施

废活性炭 HW49 900-041-49 0.129 废气

治理 固

态 / / 一

年 T/In

委托有危

险废物处

理资质单

位处理

废润滑油

及废棉纱 HW08 900-214-08 0.5 设备

维护 液

态 / / 半

年 T,I

隔油池油

泥 HW08 900-210-08 0.1 废水

处理 固

态 / / 一

年 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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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表 7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处理前 处理后

浓度 mg/m3 产生量 t/a 浓度 mg/m3 排放量 t/a

大气

污染

注塑废气

非甲烷总烃 (有组织)

0.6394 0.0343 0.2558 0.0137

非甲烷总烃 (无组织)

/ 0.0147 / 0.0147

焊接烟尘 颗粒物 / 0.040 / 0.016

水污

染物 综合废水

(1197.96m3/a)

COD 274.6 mg/L 0.329 200 mg/L 0.240 SS 325.6 mg/L 0.390 150 mg/L 0.180

NH3-N 17.5 mg/L 0.021 8 mg/L 0.010 石油类 5.0 mg/L 0.006 3 mg/L 0.004

固 体 废 物

一般固废

塑料边角料 / 4.2 / 0 钢材边角料 0.96 / 0 塑料不合格品 / 2.8 / 0 五金次品 / 0.9 / 0 包装废料 / 0.5 / 0

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 / 0.129 / 0 废润滑油及废

棉纱 / 0.5 / 0

隔油池油泥 / 0.1 / 生活垃圾 / 2.89 / 0

生化池污泥 / 0.2 / 0

噪声 生产设备 70-90dB(A) 厂界噪声:昼间≤65dB(A)

主要生态影响、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拟建项目位于重庆市大足区龙水工业园区内,场地已由园区平整。区域内

无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或濒危动植物,不存在野生动物等相关的生物多样性问

题。拟建项目的建设可以做到在维持自然资源的可接受限度内,保持生态系统的

稳定,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不会因为拟建项目的建设发生不可逆转的损失。

7.1 施工期生态影响

施工期会对建设所在地的生态环境条件和功能产生较大影响,其陆地生态环

境条件和功能将发生比较明显的变化。

(1)施工人员进场将增加该区域生态环境的压力;

(2)场地开挖期间土层裸露以及建设期间的弃土堆存产生的扬尘;

(3)土地理化性质将发生根本改变,将会造成地面裸露或者硬化、土温变

化、有机质强烈分解而大幅度降低,不利于重新栽培植被;

(4)建设期间产生的土方若处置不当以及出露的土层,在天气干燥且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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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7

较大时,极易在施工区域范围内形成人为的扬尘天气;

(5)水土流失

拟建项目水土流失由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综合作用形成,以人为因素为主。

工程建设区内造成水土流失的自然因素主要是地表径流和雨水冲刷等,侵蚀类型

以面蚀、沟蚀为主。本工程建设过程中,造成新增水土流失的人为因素有以下几

点:

①工程施工扰动原地貌,破坏地表植被,造成原地表水土保持功能降低甚至

丧失,导致土壤侵蚀加剧而增加的水土流失量。

②工程建设产生的临时弃土、弃渣的不合理堆放而增加的水土流失量。

③工程开挖形成的开挖面,在雨水直接冲刷时,产生水土流失。

7.1.2 污染物排放影响分析

施工期污染物主要有噪声、扬尘、弃土和废建筑材料及少量废气、废水。污

染物排放对周围的植被、临近的水体等具有一定的不利环境影响。但随着建设的

逐步完成,施工期污染物对生态不利环境影响将不断减小,而且拟建项目所在地

为工业园区内,本身的植被动物较少且为常见物种,不具备景观价值,施工期污

染物对生态环境影响有限。

7.2 营运期生态影响

7.2.1 对陆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对土壤影响:项目建成后占用的土地改变了土壤质地和结构,土壤的紧实度

加剧,土壤的呼吸作用受限制,雨水滲透急剧减少,増加了雨水流失量,将一定

程度上影响植物生长。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至园区污水管网,对土壤性质的

改变无较大影响。

7.2.2 对水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废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SS、NH3-N、动植物油,排放量小,废水经

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经大足工业园区(龙水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濑溪河。拟建项目废水达标排放,对水

生生态环境影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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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7

7.3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抓好建设期的水土保持工作,在施工期间必须进行合理安排,使施工难

以避免的水土流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在基础开挖时,将开挖土石方及时清运至指

定地倾倒,做到随倒随填压夯实。在场地内修建排污沟和排水系统,防止松散土

方的冲刷而引起的水土流失;施工完成后,在房屋周围和道路两侧空地尽早进行

绿化,作好植被恢复和再造,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2)做到“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并重”,加强绿化生态建设,在选择绿地植

被时,应充分考虑对城市生态环境适宜性较强的植物种类。在场地的周围绿地,

进行草坪,树木的种植,以满足环保要求。 (3)拟建项目建设完成后,在场地内修建排水系统,综合楼和厂房四周、道

路两侧、各种空地尽量进行地面绿化和硬化,防止排水冲刷周边土地,造成水土

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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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分析 表 8

8.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场地已由园区统一平整,施工内容包括基础施工、结构施工、建筑

装饰、生产线及配套设备安装、厂区绿化等。

8.1.1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污染源及污染物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

为施工过程中产生少量的预制钢筋混凝土养护水,搅拌机和运输车辆的清洗水

等,废水中污染物主要为 SS 及石油类。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做车辆清洗水等,

不外排。施工人员食宿依托周边已有设施,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周边

已有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污染防治措施

考虑到节约用水原则,评价提出以下建议:

①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放,经二次

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②严格限制用水量,降低废水的排放量,减轻其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在做好施工期生产废水和施工生活污水污染防治的前提下,拟建项目施工期

废水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8.1.2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工程施工期间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的最主要因素是扬尘污染和施工机

具燃油废气。

①燃油废气,主要有害成分有 CO、NOx、HC 等。由于施工的燃油机械为

间断作业,且使用数量不多,通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排放量后对空气

质量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环境可以接受。

②施工扬尘环境影响分析

土石方开挖、钻孔、散装水泥和建筑材料运输等产生的二次扬尘,根据类似

工程实地监测资料,在正常情况下,对施工区域周围 50~100m 范围以外环境空

气中的 TSP 仍可达二级标准。但在大风(>5 级)情况下,施工区域周围 100~

300m 范围以外的 TSP 才能达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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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8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应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主要措施包括:

①按照技术规范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围挡封闭施工,硬化进出口及场内道路并

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

②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淀池,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

③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以及四十八小

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予以

覆盖。

④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防止泥浆外流。

施工作业时产生的废浆,应当用密闭罐车外运。

⑤禁止从三米以上高处抛撒建筑垃圾或者易扬撒的物料。

⑥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施工作业面(点)进行封闭施工或者采取洒

水、喷淋等控尘降尘措施。

⑦房屋建设施工应当随建筑物墙体上升,同步设置高于作业面且符合安全要

求的密目式安全网。

⑧建筑垃圾应当在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前清除。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将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的降低到最低程度,环境可以接受。

8.1.3 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噪声污染是施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经调查,施工

机械开动时噪声源强较高,噪声源强约在 85~95dB(A),具有噪声源相对稳定和

施工作业时间不稳定、波动性大的特性。如果不对工程施工进行较好的组织,高

噪声设备的施工噪声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

(1)施工期厂界噪声影响预测

由于拟建项目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主要属于中、低频噪声,因此在预测时仅

考虑噪声扩散衰减。施工机械一般可看作固定点源,在距离 r 米处的声压衰减模

式为:

LA(r)=LA(r0)-20lg(r/r0)

所有声源发出的噪声在同一受声点的影响,其噪声叠加计算模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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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8

= ∑

=

n

i

LA

AiL1

1.010lg10

式中:LA(r)—距离声源 r 米处的声压级,dB(A);

LA(r0)-距离声源 r0 米处的声压级,dB(A);

r0-参考位置,m;

r-预测点到声源的距离,m;

LA-合成声压级,dB(A);

LAi-第 i 个声源对某个预测点的等效声级,dB(A)。

根据噪声点源衰减公式,并依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标准要求,计算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预测结

果详见表 8-1。

表 8-1 施工期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距离噪声源 10m 20m 50m 100m 200m 400m

装载机 80.0 74.0 66.0 60.0 54.0 48.0

挖掘机 80.0 74.0 66.0 60.0 54.0 48.0

载重车 65.0 59.0 51.0 45.0 39.0 33.0

吊车 65.0 59.0 51.0 45.0 39.0 33.0

振捣棒 85.0 79.0 71.0 65.0 59.0 53.0

电锯 90.0 84.0 76.0 70.0 64.0 58.0

电钻 95.0 89.0 81.0 75.0 69.0 63.0

拟建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根据预测结果,工程施工期昼间距施工机械 50m 范围噪声超

标,根据调查,拟建项目周边均为规划的工业用地,200m 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

(2)减噪措施

施工方应严格按照《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本工

程施工中必须采取如下噪声防治措施:

①鼓励采用低噪声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②应当采取调整作业时间、合理布局噪声污染源位置、改进工艺等措施防止

噪声扰民。

③禁止机动车在禁鸣路段和区域鸣放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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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8

上述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施工噪声污染,同时拟采取的减缓措施可行有

效。

8.1.4 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场地已由园区统一平整,挖方可以在场地内平衡,无弃方产生。施工期产生

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期间大量施工人员工作生活,

必定会产生一定数量的生活垃圾,如不及时清运,易腐烂变质、滋生蚊蝇、产生

恶臭,从而对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和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施工建筑垃圾运至指定渣场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由

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固废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8.2 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

8.2.1 废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8.2.1.1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拟建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结果见表 8-2~表 8-4。

表 8-2 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

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 核算排放浓度

(mg/m3) 核算排放速率

(kg/h) 核算年排放量

(t/a) 1 1#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 0.2558 0.0038 0.0137 有组织排放总计 非甲烷总烃 0.0137

表 8-3 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排放

口编

产污

环节 污染物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排放标准 年排放

量(t/a) 标准名称 浓度限值

(mg/m3)

1 生产

车间 注塑 非甲烷

总烃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4.0 0.0147

2 生产

车间 焊接 颗粒物 移动式焊

烟净化器

收集处理

重庆市地方标准《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DB50/418-2016) 1.0 0.016

无组织排放总计 非甲烷总烃 0.0147

颗粒物 0.016

表 8-4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污染物 年排放量(t/a)

1 非甲烷总烃 0.0284 2 颗粒物 0.016

8.2.1.2 废气污染物达标性分析

拟建项目废气污染物达标性分析见表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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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8

表 8-5 拟建项目废气污染物达标性分析一览表

编号 名称 排放情况 标准 达标

性分

析 排气筒高

度/m 排放速率

(kg/h) 排放浓度

(mg/m3)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1 1#排气筒 15 0.0038 0.2558 100 达标

8.2.1.3 非正常工况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拟建项目非正常工况时,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处理效率降低 50%,出故障

频率为一年一次,非正常排放持续时长为 24h,非正常工况污染物排放量见表 8-6。

表 8-6 非正常工况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表 序

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 核算排放浓度

(mg/m3) 核算排放速率

(kg/h) 核算年排放量

(t/a) 1 1#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 0.4476 0.0067 0.00016 有组织排放总计 非甲烷总烃 0.00016

拟建项目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浓度较小,排放的时间短,频率低,污染

物排放量较小,对环境影响有限。但仍需采取相应措施,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及

时检修,保证废气处理设施保持良好状态,保证废气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8.2.2 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拟建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主要为注塑工艺产生的冷却循环水,约半年排一次,

间接冷却水外排至雨水管网。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1.98m3/d(590.04m3/a),主要污

染因子为 COD350mg/L、SS 300mg/L、NH3-N 35mg/L。清洁废水产生量为 3.40 m3/d

(1013.2m3/a),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200mg/L、SS 350mg/L、石油类 10 mg/L。

于综合楼南侧设置 5m3隔油池和 15m3/d 生化池,清洁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

生活污水一同经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大足工业园区(龙水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

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濑溪河。

大足工业园区(龙水园区)污水处理厂可依托性分析:位于保证村 4 社,采

用“混凝沉淀+氧化沟+滤布过滤”处理工艺,目前建成处理能力 1.0 万 m3/d,服务

对象为园区企业生产废水。随着配套管网建成,将处理濑溪河以北(含园区所有

范围)片区污水。一期 1.0 万 m3/d 建成运行,由于大足工业园区(龙水园区)污

水处理厂配套濑溪河北岸截流主干管目前尚未完成建设,因此,大足工业园区(龙

水园区)污水处理厂目前收集废水主要是通过沿濑溪河汇入支流东侧沿岸布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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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8

污水截流干管收集,主要收集到的是大邮路西侧区域(主要为工业用地)的废水,

废水收集量目前约 5000m3/d。废水处理能力较富裕,因此,大足工业园区(龙水

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规模能满足拟建项目的废水处理需求,拟建项目污水接

入大足工业园区(龙水园区)污水处理厂可行。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8.2.3 声环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噪声源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粉碎机、焊机、冷却塔、拉丝调制机、拌料

混色机、空压机,噪声源强为 70-90dB(A)。

各噪声源与厂界距离详见表 8-7。

表 8-7 主要噪声设备源强及厂界距离 单位:dB(A)

序号 声源 源强 距东厂

界(m) 距南厂

界(m) 距西厂

界(m) 距北厂

界(m) 1 注塑机 1# 75 5 40 60 5 2 注塑机 2# 75 7.5 40 57.5 5 3 注塑机 3# 75 10 40 55 5 4 注塑机 4# 75 12.5 40 52.5 5 5 注塑机 5# 75 15 40 50 5 6 注塑机 6# 75 17.5 40 47.5 5 7 注塑机 7# 75 20 40 45 5 8 注塑机 8# 75 22.5 40 42.5 5 9 注塑机 9# 75 25 40 40 5 10 注塑机 10# 75 27.5 40 37.5 5 11 注塑机 11# 75 30 40 35 5 12 粉碎机 85 5 5 60 32 13 焊机 70 5 15 60 28 14 冷却塔 80 30 30 25 5 15 拉丝调制机 85 5 18 60 25 16 拌料混色机 85 5 10 60 30 17 空压机 90 30 30 25 15 18 风机 85 35 40 35 10 (2)预测模式

根据声源分布情况及场址所在地环境状况,选用点声源距离衰减模式预测各

场界处噪声值,并参照评价标准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预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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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8

式中: )(rLA —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

)( 0rLA —参考位置r0处的A声级,dB;

divA —声波几何发散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

divA —声波几何发散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

barA —遮挡物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

atmA —空气吸收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

Agr—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Abar—声屏障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为避免计算中增大衰减量而造成预测值偏小,计算时忽略、和。

根据声音的叠加方法,得到声级叠加公式为:

LA(总)=10 lg(∑=

n

i

Li

1

1.010 )

式中:LA(总)—叠加后的总声级值,dB(A);

Li—第I个声源对某点的声级值,dB(A);

n—声源个数。

评价标准采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3)预测结果与评价

拟建项目采取建筑隔声,故考虑声屏障引起的噪声衰减为 10dB。厂界噪声

预测结果见表 8-8。

表 8-8 厂界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单位:dB(A) 预测点位 贡献值 评价标准 东厂界 61.3

昼间:65dB(A) 夜间不生产

南厂界 57.7 西厂界 48.9 北厂界 59.3

根据表 8-8 的预测结果可知,拟建项目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后,昼间各

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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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8

要求,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4)拟采取的噪声防治对策:

①优选低噪声设备,生产过程中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护;

②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

③设备底部安装减震装置降低设备与地面摩擦产生的噪声,风机采取安装消

声装置。

8.2.4 固体废物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等。

1、一般固废:塑料边角料与不合格品收集后一并经破碎机破碎作为原料回用

于生产。包装废料和钢材边角料,分类收集于一般固废点暂存,并设置一般固废

暂存间的标志牌,定期外售废品回收单位。五金次品返厂重新电镀。生活垃圾交

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收垃圾应做到垃圾袋装化、存放封闭化,做到日产

日清。生化池污泥委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清掏,平均每半年清掏一次,交由环卫

部门统一处理。

2、危险废物: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和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及

废棉纱,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隔油池油泥定期清掏,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位于厂房西

北角,面积约 5m2,地面采取防渗防腐措施,配备 3 个 PE 材质的塑料桶分类存放

危险废物,储存能力远大于危废产生量,满足危废储存需求。

表 8-9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

号 贮存场所

名称

危险

废物

名称

危险废

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

码 位置 占地面

积 贮存方

式 贮存能

1 危险废物

暂存间

废活

性炭 HW49 900-041-49 厂房西南

角 5m2

桶装 10t

废润

滑油

及废

棉纱

HW08 900-214-08 厂房西南

角 5m2

桶装 10t

隔油

池油

泥 HW08 900-210-08 / / / /

拟建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少,危废暂存间面积约5m2,采取防渗防腐措施。

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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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8

的强度要求;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

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应按危险废物类别分别采用符合标准的容

器贮存,加上标签,由专人负责管理;危废暂存间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按规范进行防渗漏处理,设置明显的专用标志,

禁止混入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间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他防护栅栏;

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危险

废物暂存间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按国家污染源管理要求

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监测。

拟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单位承担运输业务,严格

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合理安排运输线路,保证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的密

闭性,定期检查车辆及装载的密闭性,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运输培训、考核及许可

证制度。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减少危险废物运输过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防止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对环境造成污染。

综上,拟建项目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后,固废均得

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8.2.5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1、评价等级

拟建项目所使用的原辅料可知,主要原料PP、色母、润滑油等,主要为颗粒

状原料,无毒,均为塑料行业常用原辅料,其中润滑油为液态状,故环境风险为

液态润滑油的泄露等事故。拟建项目润滑油的储存量为0.5t,根据《建设项目环境

风险评价导则》(HJ 169-2018),拟建项目润滑油最大储存量与标准临界量比值

小于1,因此,拟建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确定为简单分析。

2、环境敏感目标概况

拟建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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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8

表8-10 环境风险敏感目标分布表

号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

内容

相对

厂址

方位

相对厂

界距离/m X Y

1 张家院子 -513 -312 居民点,约 200 户,

550 人

大气

环境 2类

SW 386m

2 十里村养

老院 547 849 居民约 120 人 NE 860m

3 大围村委

会 -1026 -119 居民点,约 500 户,

1500 人 W 960m

4 龙水西一

廉租房 644 -1029 居民点,约 800 户,

1600 人 SE 1010m

5 龙西中学 761 -1264 师生约 1000 人 S 1400m

6 西一社区

还建房一

片区 1352 -1094 居民点,约 1000

户,3000 人 SE 1406m

7 龙东社区

农民还建

房 1788 1022 居民点,约 1200

户,3500 人 SE 1745m

8 西一一区

还建房 1619 -1303 居民点,约 1 万户,

3 万人 SE 1790m

9 龙西小学 1574 -1853 师生约 500 人 SE 2100m

10 龙东社区 2670 -431 居民点,约 400 户,

1000 人 E 2337m

11 永益卫生

站 1435 -2310 病患及医护人员约

150 人 SE 2700m

12 濑溪河 809 -2612 Ⅲ类水域,评价段

无饮用水源取水口 地表

水 Ⅲ

类 S-E 2750m

3、环境风险识别

根据分析调查,拟建项目整个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物资为润滑油。环境风

险识别见表8-11。

表 8-11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 序

号 危险单

元 风险

源 主要危

险物质 环境风

险类型 环境影响途径 可能受影响的环境敏

感目标 备

1 原材料

堆放区 润滑

油 润滑油 泄漏

润滑油发生泄

漏通过地表径

流进入雨水管

网,可能影响周

边水体环境和

土壤环境;

周边水体、土壤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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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8

4、环境风险分析

(1)贮运过程中的事故风险:润滑油具有一定的环境风险,在运输、装卸、

搬动、贮存时容易发生突发环境风险事件。机油储存和使用中因不加强管理,储

存装置破裂或操作不当,造成泄漏,会导致地表水环境污染;生产过程中操作失

误、容器锈蚀损坏、部分功能失效等情况发生会导致火灾、爆炸事故,通过大气

环境影响人类健康,消防水带走物料影响地表水环境。

(2)污染事故性排放风险:拟建项目事故性排放主要为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

障,废气收集效率或去除率达不到预期效果,导致废气非正常排放的情况。

因此,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机油在危化品库内存储,

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危化品库及危废暂存间均设置有完善的风险防范措

施,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泄漏事故。拟建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气污染事

故性排放风险。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对于原料的购买、储存、保管、使用等需按照相关规定管理执行。必须

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其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

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由专人管理,原料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检

查库存。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要求各类原料分开储存,专

人负责原料收发、验库、使用登记、报废等工作,建立原料的管理办法。同时应

根据需求购买,尽量减小储存量。

(2)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

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3)应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科学的分类收集;严格遵循危险废物的贮

存和运送的相关规定;项目应当建立危险废物暂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危

险废物,存放场地采取防雨、防风、防晒、防渗、防流失措施。

(4)机油存放区设置盘状托底托盘,且地面应进行防渗等处理,避免物料泄

露事故对地下水污染影响。

(5)一旦发生废气事故排放事件,应按以下处置方案进行处理:

①现场工作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破碎生产线等产生废气污染物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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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8

并立即停产;

②现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通知分管领导,并报告事故情况;

③维修人员立即对故障设备进行检修,待检修完成后,方可恢复生产。

4、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拟建项目建设单位在采取评价中提出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后,能有效预防事

故的发生,可将项目风险降至最低程度,使项目在建设、营运中的环境风险控制

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拟建项目建设从环境风险的角度是可行的。

拟建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详见表 8-12。

表 8-12 拟建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称 机械配件、五金、塑胶制品、建筑配件加工、销售 建设地点 重庆市 重庆市 大足区 龙水工业园 / 地理坐标 经度 105.7381 纬度 29.5899

主要危险物质及分

布 润滑油储存于原材料堆放区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

害后果(大气、地表

水、地下水等)

辅料区风险物质发生泄漏:当风险物质发生泄漏事故时,风险物质

可能进入周边土壤环境,对周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或通过雨水管

网进入水体环境对周边水体造成影响; 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废气影响大气环境

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加强风险管理学习、设置管道标牌;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风险物质泄漏防范措施; 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立即停止生产并检修设备

填表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导则》(HJ 16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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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表 9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治理投

资 (万元)

预期治 理效果

大气污染

注塑废气 非甲烷总烃

有机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

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

置”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

排放,风量为 15000m3/h

10 达标排

焊接烟尘 颗粒物 设置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安

装排气扇、加强车间通风换

气 3.5 达标排

生化池 生化池臭气 通过臭气立管于绿化带排放

10

对环境

影响很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

COD、SS、NH3-N

清洁废水经 5 m3 隔油池处

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

15m3/d 生化池处理达到《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大

足工业园区(龙水园区)污

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

级 A 标准后排入濑溪河

达标排

清洁废水 COD、SS、石油类

5 达标排

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

废包装材料、

废钢材

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

期外售给资源回收公司回

收处理;一般固废暂存区建

筑面积约 10m2

1

综合利

用,合理

处置

不合格品、边

角料 进粉碎机破碎后作为原料

回用于生产 1

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 堆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建

筑面积约 5m2,定期委托资

质单位处置

1

废润滑油及

废棉纱 1

隔油池油泥 定期清掏,委托资质单位处

置 1

生活垃圾 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处置 1

生化池污泥 定期清掏由环卫部门统一

处理 0.5

噪声 设备噪声 减振、厂房隔声 2 达标排

放 合计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 3.7% 37

9.1 治理工艺流程及可行性分析

9.1.1 废气处理工艺流程

(1)注塑废气

注塑机开模区域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效率为 70%、风机风量 15000m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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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9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为 60%),

然后通过 1 根 15m 的排气筒排放,拟建项目非甲烷总烃产生量较小,经活性炭吸

附处理后实现有组织达标排放可行。

图 9-1 注塑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

(2)有机废气处理可行性分析:

活性炭吸附:活性炭是一种主要由含碳材料制成的外观呈黑色,内部孔隙结

构发达、比表面积大、吸附能力强的一类微晶质碳素材料。活性炭材料中有大量

微孔,1g 活性炭比表面积高达 700~1000m2/g。当气体分子进入其微孔后,利用“范

德华引力”,分子间相互吸引,更多的气体分子不断被吸引进来,直至空隙填满。

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在国内外广泛使用,主要用于低浓度有机废气,根据废

气浓度,吸附设施内结构及活性炭填充量不同,拟建项目废气总产生量不大,吸

附设施内活性炭填充量适量,采用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效率取 60%。

9.1.2 废水治理

拟建项目车间清洁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生化池处理达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大足工

业园区(龙水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濑溪河。

拟建项目清洁废水最大产生量为 2.04 m3/d,隔油池容积为 5 m3,综合废水最

大产生量为 4.02m3/d,厂区生化池处理能力为 15m3,拟建项目废水产生量较小,

且废水水质较简单,生化池出水水质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

级标准,因此拟建项目废水处理可行。

图 9-2 废水处理流程图

大足工业园区(龙水园区)污水处理厂可依托性分析:

采用“混凝沉淀+氧化沟+滤布过滤”处理工艺,目前建成处理能力 1.0 万 m3/d,

服务对象为园区企业生产废水。随着配套管网建成,将处理濑溪河以北(含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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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9

所有范围)片区污水。一期 1.0 万 m3/d 建成运行,由于大足工业园区(龙水园区)

污水处理厂配套濑溪河北岸截流主干管目前尚未完成建设,因此,大足工业园区

(龙水园区)污水处理厂目前收集废水主要是通过沿濑溪河汇入支流东侧沿岸布

置的污水截流干管收集,主要收集到的是大邮路西侧区域(主要为工业用地)的

废水,废水收集量目前约 5000m3/d。废水处理能力较富裕,因此,大足工业园区

(龙水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规模能满足拟建项目的废水处理需求,拟建项目

污水接入大足工业园区(龙水园区)污水处理厂可行。

9.2 环境管理制度

9.2.1 环境管理机构及职责

环境管理是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手段。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

护法法规,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环境管理工作。

(1)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构,结合拟建项目实际情况,应配备兼职环境保

护管理人员 1 人,确定各部门及岗位的环境保护目标和可量化的指标,借以促进

全体员工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之中。

(2)明确环保专职人员的工作职责,制定并督促执行相应的环境保护规章制

度。如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安全制度、环境设施管理规定等,对员工进行定

期和不定期的环境保护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保证环境管理和环

保工作顺利进行。

(3)落实好拟建项目的环保设计方案,増加环保投入,切实按照设计要求实

施,确保环保设施的建设,使环保工程达到预期效果。

(4)加强三废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加强设施的维护,确保设施正常高效运行。

并根据污染物监测结果,设施运行指标,废物综合利用情况等做好统计工作,建

立污染源档案、废物利用档案。

9.2.2 环保管理台账 建设单位需要制定相应污染物排放台账管理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建立污染物排污台账

污染物排放台账内容包括排污单元名称、排污口编号、使用的计量方式、排

污口位置等基本信息;记录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台账,并纳入厂务公开内容,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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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9

时向环境管理部门和周边企业、公众公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2)建立污染物日常监测制度

建设单位应该设置专人定期对污染物排放的排污口进行监测,并记录归档。

此外,还要依托社会力量实行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定期委托有资质环境监测机构

对污染物排放口、厂界噪声等排放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检查监测结果需要记录

归档,并定期向公众公布。

9.2.3 环境信息公示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 31 号)等规定,

结合大足区生态环境局的具体要求,对单位的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

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等信

息进行公开,信息公开方式将按照大足区生态环境局统一要求执行。企业公开信

息表详见表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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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9

表 9-1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信息表 序

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机械配件、五金、塑胶制品、建筑配件加工、销售 2 项目地点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工业园区 3 单位名称 重庆市大足区宏鹏机械配件厂 4 法定代表人 罗庆兵 5 联系方式 罗庆兵 13516990106 6 公司通讯地址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工业园区

7 项目情况

项目投资:1000 万元; 建筑面积:1890.91m2; 建设性质:新建 生产规模:塑料凳 10 万只、塑料桶 10 万个、塑料盆 10 万个; 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劳动定员 20 人;年时间 298 天,工作班制为

一班制,每班工作 12 小时

8 环保措施情况

废水:清洁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生化池处理达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

网,进入大足工业园区(龙水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

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后排放至濑

溪河; 废气: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

过 1 根 15m 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颗粒物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

收集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生化池臭气经臭气立管楼顶排放; 噪声:采用建筑隔声,使用低噪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固体废物:边角料与不合格产品一起经破碎机破碎成颗粒物状后回

用;废包装料和废钢材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由厂家回收利用;

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生化

池污泥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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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9

9.2.4 环境监测计划、污染源排放清单及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要求

(1)拟建项目组成

表 9-2 拟建项目组成表 类别 项目 规模与用途

主体

工程 生产厂房

单层结构厂房,建筑面积 1134.72m2,主要作为生产车间。厂房北侧

为注塑区,设置 11 台注塑机; 厂房东部为五金加工区,设置打圈

机 1 台、拉丝调制机 1 台、折弯成型机 1 台、焊机 1 台;厂房中部

设置产品检验区、打包区;厂房东南侧设置粉碎机 1 台、拌色机 1台

辅助

工程 综合楼 3F 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756.19m2,1F、2F 设置办公区,3F 设置办

公室和单间宿舍若干

公用

工程

给水 由园区市政管网供给

排水

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冷却塔循环水排入

雨水管网。经隔油池处理后的清洁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生化

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经园区管网排入大足

工业园区(龙水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濑溪河

供电 由市政电力管网供给

储运

工程

塑料制品原

材料堆放区 位于厂房南侧,占地面积约 120m2,堆放塑料制品原材料

五金制品原

材料堆放区 位于厂房南侧,占地面积约 100m2,堆放五金制品原材料

塑料制品产

品堆放区 位于厂房中部,占地面积约 150m2,检验打包区的北侧,堆放塑料

产品 五金制品产

品堆放区 位于厂房中部,占地面积约 100m2,检验打包区的北侧,堆放五金

产品 (2)原辅料组分

表 9-3 主要原辅材料名称及年消耗数量 序号 名称 单位 年耗量 备注

注塑 1 PP t 110 粒状,25 kg /袋 2 色母 t 5 粉状,1k /袋

五金 6 盘钢 t 80 直径(Ф)4mm,6mm,8mm,10mm,12mm

辅料 7 PV 皮质软包 个 2 万 外购,成型皮质软套 8 焊丝 t 1 外购,使用无铅焊丝 9 氩气 瓶 100 40kg/瓶,即买即用

10 润滑油 t 0.5 外购 (3)污染物排放清单

拟建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排放清单及总量指标见表 9-4 至表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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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9-4 废水排放清单

名称 废水量 污染物

产生量 排放量(生化

池) 排放量(污水处

理厂) 产生

浓度mg/L

产生

量 t/a

排放

浓度mg/L

年排

放量t/a

排放浓

度 mg/L 年排放

量 t/a

生活

污水 1.98m3/d

590.04 m3/a

COD 350 0.207 / / / / SS 300 0.177 / / / /

NH3-N 35 0.021 / / / /

清洁

废水 2.04m3/d

607.92m3/a

COD 200 0.122 / / / / SS 350 0.213 / / / /

石油类 10 0.006 / / / /

综合

废水 4.02m3/d

1197.96m3/a

COD 274.6 0.329 200 0.240 50 0.060 SS 325.6 0.390 150 0.180 10 0.012

NH3-N 17.5 0.021 8 0.010 5 0.006 石油类 5.0 0.006 3 0.004 1 0.001

表 9-5 废气排放清单

源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污染

因子

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

排放浓

度 (mg/m3)

总量指

标(t/a) 排放口高

度(m) 浓度

(mg/m3)

塑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31572-2015)

非甲

烷总

烃 15 100 4.0 0.0284

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 颗粒

物 / 1.0 / 0.016

表 9-6 噪声排放清单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最大允许排放值

备注 昼间(dB(A)) 夜间(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 类 65 55 厂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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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9-7 固废排放清单

固体废物 名称和种类

固体废物

产生量 (t/a)

固体废物 主要成分

主要成分含量

处置方式及数量(t/a)

最高 平均 方式 数量 占总量

塑料不合格

2.8 / / / 破碎后作为原料回

用于生产 2.8 100%

塑料边角料 4.2 / / / 4.2 100% 废包装袋 0.5 / / /

外售废品回收单位 0.5 100%

钢材边角料 0.96 / / / 0.96 100% 五金次品 0.9 / / / 返厂重新电镀 0.9 100%

废活性炭 0.129 活性炭、

有机物 / /

委托有危险废物处

理资质单位处理

0.129 100%

废润滑油及

废棉纱 0.5 润滑油、

棉纱 / / 0.5 100%

隔油池油泥 0.1 废润滑

油、污泥 / / 0.1 100%

生活垃圾 2.89 生活垃圾 / / 环卫部门统一收运、

处置 2.89 100%

生化池污泥 0.2 生化池污

泥 / /

定期清掏,交环卫部

门统一处理

0.2 100%

(5)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监测计

划详见表 9-8。

表 9-8 拟建项目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

监测项目 监测布点 监测

频率 执行标准

非甲烷总烃 1#排气筒

每年

一次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非甲烷总烃 厂界上风向 1 个参

照点、下风向扇形

布点 颗粒物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COD

生化池出口 每年

一次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

NH3-N

SS

石油类

声 等效连续 A

声级 四周厂界外 1m 每年

一次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固

废 记录运营期各类固废产生量、处置量、储存量、危险废物详细记录具体去向

(6)排污口规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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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发[1999] 24

号)和《重庆市排污口规范化清理整治实施方案》(渝环发[2012] 26 号)要求,

拟建项目应规整排污口,具体内容如下:

(1)废气

①对厂区排气筒设置标志;排气筒应设置便于人工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及采

样平台,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各废气处理设施进

口预留采样风管长度及采样口。

②对其排气筒进行编号并设置标志,排气筒应设置便于人工采样、监测的采

样口,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③采样口位置无法满足规范要求的,其位置由当地环境监测部门确认,根据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源采样方法》(GB/T16157-1996),

废气排污口采样孔设置的位置应该是“距弯头、阀门、变径下游方向不小于 6 倍

直径,上游方向不小于 3 倍直径”。如果是矩形烟道的,其当量直径 D=2AB/(A+B),

式中 A、B 为边长。采样口必须设置常备电源。

(2)噪声

①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监测点应在法定厂界外 1 米,高度 1.2 米以上的噪声敏感

处;

②在固定噪声源厂界噪声敏感、且对外界影响最大处设置该噪声源的监测点;

③噪声标志牌立于测点处。

(3)固体废弃物

①一般固体废弃物应设置专用贮存、堆放场地。易造成二次扬尘的贮存、堆

放场地,应采取不定时喷洒等防治措施;

②有毒有害固体废物等危险废物,应设置专门堆放场地,并必须有防扬散、

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护措施;

③固体废物堆放场必须经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有毒有害固体

废物等危险废物堆放场必须经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④除综合利用外,固体废物的处置、贮存、堆放场应分别立标。标志牌立于

边界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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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竣工验收

根据 2017 年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

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

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拟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

容及要求一览表见表 9-9。

表 9-9 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内容和要求一览表 项

目 验收

点位 验收因子 处理措施 要求

1#排气筒

非甲烷总

有机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

(收集效率约 90%、总风机

风量为 15000m3/h)收集进入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

率为 70%)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有组织:非甲烷总烃≤100mg/m3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4.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 无组织:颗粒物≤1.0 mg/m3

无组

织排

非甲烷总

烃、颗粒物

设置一台移动式焊烟净化

器,安装排风扇,加强车间

内通风换气,以无组织形式

排放 生化

池臭

气 / 设置生化池臭气立管,绿化

带排放 /

水 综合

废水

COD、SS、NH3-N、石

油类

清洁废水经容积为 5m3的隔

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

同进入处理能力为 15m3/d的生化池处理达标后,经园

区管网排入大足工业园区

(龙水园区)污水处理厂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 COD:500 mg/L

SS:400mg/L NH3-N:45 mg/L 石油类:30 mg/L

厂界

外1m

等效连续

A 声级 采用低噪声设备,减震、消

声、建筑隔声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 3 类标准:昼间≤65dB

一般固废

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厂房内

西南角,建筑面积 10m2,收

集暂存废包装袋和废钢材,

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

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

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要求

危险

废物

废活性炭 危废暂存间位于厂房西南

角,建筑面积 5m2,收集暂

存危险废物,定期交有危险

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区采取“三防”措施;

执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满足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废润滑油

及废棉纱 隔油池油

泥 定期清掏,交有危险废物处

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执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 日产日清 生化池污泥 交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 定期清掏

环境管理 制定污染物排放台账管理制度,对污染物排污台账、原辅料使用

台账进行记录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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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控制 表 10

控制项目 产生量 处理量 排放量 允许排

放量 处理前

浓度

预测

排放

浓度

允许

排放

浓度 综合废水 1197.96 / 1197.96

COD 0.329 0.089 0.240 274.6 50 50 SS 0.390 0.21 0.180 325.6 10 10

NH3-N 0.021 0.011 0.010 17.5 5 5

石油类 0.006 0.002 0.004 5.0 1 1

废气 非甲

烷总

有组织 0.0343 0.0206 0.0137 / / 100

无组织 0.0147 0 0.0147 / / 4.0

颗粒物 0.040 0.024 0.016 / / 1.0

固废

包装废料 0.0005 0.0005 0 外售废品回收单位

钢材边角料 0.000096 0.000096 0

塑料边角料 0.00042 0.00042 0 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线

塑料不合格品 0.00028 0.00028 0

五金次品 0.00009 0.00009 0 返厂重新电镀

危险废物 0.00000118 0.00000118 0 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 0.000289 0.000289 0 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

生化池污泥 0.00002 0.00002 0 定期清掏,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凡涉及到十二种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必须填写。 单位:废气量:万标立方米/年;废水、固废量:万吨/年;水中汞、镉、铅、砷、六价铬、

氰化物为千克/年,其他项目均为吨/年。废水浓度:毫克/升;废气浓度:毫克/标米 3,油烟:

千克/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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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10

10.1 总量控制指标

结合拟建项目排污特征,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如下:

废水:COD 0.240t/a、SS 0.180、NH3-N 0.010t/a、石油类 0.004 t/a(生化池出

口);COD 0.060t/a、SS 0.012、NH3-N 0.006t/a、石油类 0.001 t/a(污水处理厂出

口);

废气:非甲烷总烃 0.0137t/a(有组织),非甲烷总烃量 0.0147 t/a(无组织);

颗粒物:0.016 t/a。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污水、废气、垃圾)有偿使用和

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 178 号)及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

发重庆市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环发[2017]249

号)等文件要求,拟建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按照相关要求取得排污权。

10.2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与《产业政策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本)》(2013 年修正)的符合性分

拟建项目为日用塑料制品制造行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

本)(修正)》,拟建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和限制类,为允许类。因此,拟

建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2)与《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渝发改投

[2018]541 号)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为日用塑料制品制造项目,选址位于大足区龙水工业园区,不属于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渝发改投[2018]541 号

文件中不予准入类及限制发展准入类项目,则为允许建设类项目。详见表 10-1。

表10-1 与产业投资准入符合性分析结果

目录 产业投资准入规定 项目情况 符合

性分

不予

准入

(一)全市范围内不予准入的产业 1、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项目。 2、烟花爆竹生产。 3、400KA 以下电解铝生产线。 4、单机10万千瓦以下和设计寿命期满的20万千瓦以下常规

燃煤火电机。 5、天然林业商业性采伐。

拟建项目为

日用塑料制

品,属于国家

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

中的允许类

项目

拟建

项目

不属

于不

予准

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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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10

6、资源环境绩效水平超过《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

(渝办发[2012]142号)限值以及不符合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规划区域布局规定的工业项目。在环境容量超载的区域(流

域)增加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7、不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供给侧结

构性改革去产能专项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28号)

要求的环保、耗能、工业与装备标准的煤炭、钢铁、水泥、

电解铝、平板玻璃和船舶制造等项目。 (二)重点区域范围内不予准入项目 1、四山保护区域内的工业项目。 2、长江鱼嘴以上江段及其一级支流汇入口上游20公里、嘉陵

江及其一级支流汇入口上游20公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

口上游20公里范围内的沿岸地区(江河50年一遇洪水位向陆

域一侧1公里范围内)的重金属(铬、镉、汞、砷、铅等五类

重金属,下同)、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 3、未进入国家和市政府批准的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的化

工项目。 4、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域内,燃煤火电、化工、水泥、

采(碎)石场、烧结砖瓦窑以及燃煤锅炉等项目。 5、主城区以外的各区县城区及其主导上风向5公里范围内,

燃煤电厂、水泥、冶炼等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 6、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开垦种植农作物。 7、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自然文化遗产地、湿地

公园、森里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区域进行工业化

城镇化开发。其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保护区和二

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包括县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

缓冲区、实验区;自然文化遗产地、湿地公园、森里公园、

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包括规划范围以内全部区域。 8、生态红线控制区、生态环境敏感区、人口聚集区涉及重金

属排放项目。 9、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重化工项目(除在

建项目外)。 10、修改为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指乌江、嘉陵江、大宁河、

阿蓬江、涪江、渠江)175米库岸沿线至第一山脊线范围内采

矿。 11、外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长江、嘉陵江水域采砂。 12、主城区不符合“两江四岸”规划设计景观要求的项目以及

造纸、印染、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13、主城区内环以内工业项目;内环以外燃煤电厂(含热点)、

重化工以及使用煤和重油为燃料的工业项目。 14、主城区及其主导上风向20公里范围内的大气污染严重的

燃煤电厂(含热点)、冶炼、水泥项目。 15、长江、嘉陵江主城区江段及其上游沿江河地区排放有毒

有害物质、重金属以及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风险的产业项目。 16、东北部地区和东南部地区的化工项目(万州区仅限于对

现有主体化工产业链进行完善和升级改造)。

拟建项目位

于大足区龙

水工业园,拟

建项目区于

内无环境敏

感保护目标,

且不排放重

金属

拟建

项目

不属

于不

予准

入类

限制

准入

1、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除经国家和市政

府批准设立、仍在建设的工业园区外,不再新布局工业园区

(不包括现有工业园区拓展)。

拟建项目位

于大足区龙

水工业园,产

拟建

项目

不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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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64

续表 10

2、大气污染防治一般控制区域内,限值建设大气污染严重的

项目。 3、其他区县的缺水区域严格限值建设高耗水的工业项目。 4、合川区、江津区、长寿区、璧山区等地区,严格限值新建

可能对主城区大气产生影响的燃用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

工业项目。 5、东北部地区、东南部地区限值发展一破坏生态植被的采矿

业、建材等工业项目。

生的废气经

有效的治理

设施处理后

能达标排放

于限

制准

入类

行业

限制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其中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

限制类“十二、轻工”第1、3-5项以及新建斜交轮胎和力车

轮(手推车轮)等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橡胶制

品及生产装置。主城区、东北部地区、东南部地区:不予准

入;其他区县:限制准入(允许改造升级,接受异地置换)

拟建项目位

于大足区龙

水工业园,主

要生产日用

塑料制品

拟建

项目

不属

于不

予准

入类

和限

制类 (3)与《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严格工业布

局和准入的通知》(渝发改工[2018]781 号)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项目,选址位于大足区龙水工业园区,不属于《重

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严格工业布局和准入的

通知》(渝发改工[2018]781 号)文件中禁止准入类项目,则为允许建设类项目。

详见表 10-2。

表 10-2 与工业布局和准入符合性分析结果 项目 工业布局和准入要求 拟建项目符合性

优化空

间布局

对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公里范围内新建

重化工、纺织、造纸等存在污染风险的工业项目,

不得办理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禁止在长江干流

及主要支流岸线 5 公里范围内新布局工业园区,

有序推进现有工业园区空间布局的调整优化。

符合,项目位于大足区龙水

工业园

新建项

目入园

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或

者产业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外,应当进入工业

园区(工业集聚区,下同)。对未进入工业园区

的项目,或在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以外区域

实施单纯增加产能的技改(扩建)的项目,不得

办理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

符合,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

用地

严格产

业准入

严格控制过剩产能和“两高一资”项目,严格限制

造纸、印染、煤电、传统化工、传统燃油汽车、

涉及重金属以及有毒有害和持久性污染物排放

的项目。新建或扩建上述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及

我市产业政策和布局,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安全

生产、资源(能源)节约等有关手续。

符合,项目不涉及重金属以

及有毒有害和持久性污染物

(4)与《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2012 年修订)》符合性分析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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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10

的通知》(渝办发[2012]142 号),重庆市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项目应遵守

准入条件的规定,项目各项指标与准入条件的符合性见表 10-3。

表 10-3 《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符合性分析表 序

号 环境准入条件 项目的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 结论

1

工业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不得采用国家和本

市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

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

目。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

采用国家和本市淘汰的或禁

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

满足 要求

2

本市新建和改造的工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得

低于国家清洁生产标准的国内基本水平。其中,

“一小时经济圈”和国家级开发区内的,应达到

国内先进水平。

本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达到

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满足 要求

3 工业项目选址应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

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新建有污染物排

放的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

项目选址符合产业发展规

划、土地利用规划,位于工

业园区内。

满足 要求

4

在长江、嘉陵江主城区江段及其上游沿江河地

区严格限制建设可能对饮用水源带来安全隐患

的化工、造纸、印染及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重

金属的工业项目。在长江鱼嘴以上江段及其一

级支流汇入口上游 5 公里、嘉陵江及其一级支

流汇入口上游 5 公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

口上游 5 公里的沿岸地区,禁止新建、扩建排

放重金属、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

业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满足 要求

5

工业项目选址区域应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新增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工业项目必须取得排污指

标,不得影响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完成。未

按要求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企业、流域

和区域,不得建设新增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工

业项目。

项目区域有相应的环境容

量;新增排污量落实总量指

标来源,不会影响污染物总

量控制计划的完成,符合总

量控制的要求。

满足 要求

6

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所在地大气、水环

境主要污染物现状浓度占标准值 90%―100%的,项目所在地应按该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的 1.5 倍削减现有污染物排放量。

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

不达标,积极开展整治规划,

拟建项目废气均达标排放;

地表水和声环境质量较好。

满足 要求

7

新增重金属排放量的工业项目应落实污染物排

放指标来源,确保国家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重

金属排放总量按计划削减,其余区域的重金属

排放总量不增加。优先保障市级重点项目的重

金属污染物排放指标。

项目不排重金属污染物。 满足 要求

8 禁止建设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项目。 项目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满足 要求

9

工业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

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资源环境绩效水平应达到

本规定要求(各主要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水平限

值见附件)。

项目排放的污染物达到国家

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

准。

满足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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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10

由表表 10-3 可知,拟建项目满足渝办发[2012]142 号《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

入规定(修定)》的相关要求。

(5)与水十条、气十条、土十条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与“水十条”、“气十条”、“土十条”符合性分析,详见比较表

10-4。

表 10-4 与“水十条”、“气十条”、“土十条”符合性分析

条例名称 相关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分析

《大气污

染防治行

动计划》

(国发[2013]37号)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

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

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

炉。

不使用锅炉 符合

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压缩

过剩产能。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

不属于“两

高”行业,

符合产业政

策要求

符合

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

建设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加强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

程中的引导与约束作用,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

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

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

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

不属于“两

高”行业,

制定总量指

符合

《水污染

防治行动

计划》(国

发[2015]17号)

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

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

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

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

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不属于“十

小”企业 符合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境准入。 符合环境准

入规定 符合

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

水、高污染行业发展。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要严格

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

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

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推动

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

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

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不属于高污

染行业,不

属于十条中

严格控制或

限制类项目

符合

控制用水总量。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

先进水平。

用水达到国

内行业先进

水平 符合

《土壤污

染防治行

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

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

用地性质为

工业用地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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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10

动计划》

(国发[2016]31号)

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

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

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

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

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不涉及重点

污染物的排

放 符合

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

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

等行业企业

选址位于工

业园区 符合

加强电器电子、汽车等工业产品中有害物质控制。有色

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

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

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县

级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要严格按照有关

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

少量废气有

效控制 符合

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完善重金属相关

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

的建设项目

不属于涉重

企业 符合

由上表可知,拟建项目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满足《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

发[2016]31号)的相关要求。

(6)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①生态保护红线

拟建项目位于重庆大足区龙水工业园区,根据《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渝

府办发[2018]25 号),拟建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重庆保护红线管控的重点生态保

护区、生态敏感区、禁止开发区以及其他区域。

②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可知,区域地表水、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有一定的

环境容量,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不达标,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公布的《2017 重庆

市环境状况公报》中“措施与行动”,积极开展整治规划。

拟建项目废水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大足工业园(龙水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

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濑溪河,对

地表水环境影响小;根据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果,拟建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

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发生;固废经合理处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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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10

能够实现零排放。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较好,有一定环境容量,且拟建项目建成

后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导致区域环境功能区的变化,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③资源利用上线

拟建项目为日用塑料生产项目,生产过程中消耗能源主要为电、水,项目位

于工业园区,水资源、电力资源供应充足。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规划区主导产业为日用五金、工业五金等现代五金产业以及木质门、家具、

橱柜生产等家具制造业。拟建项目为日用塑料生产项目,与重庆市大足区龙水工

业园区产业定位不冲突。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区域优势明显,且不受“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

10.3 与规划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位于重庆市大足区龙水工业园区。根据《重庆市大足区龙水组团 A

标准分区(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治赛迪重庆环境咨询有

限公司,2015 年)及其批复,规划区主导产业为日用五金、工业五金等现代五金

产业以及木质门、家具、橱柜生产等家具制造业。入驻工业企业应符合《重庆市

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差异化环境

保护政策推动五大功能区建设的意见》和有关行业准入条件。严格限制建设高耗

水项目,禁止引入电镀项目。

拟建项目为日用塑料五金生产项目,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

订)》等相关文件准入条件,不属于大足区龙水工业园区中禁止准入和限制准入

的项目,因此,拟建项目与重庆市大足区龙水工业园区规划条件不冲突。

根据重庆市大足区龙水工业园区控制性规划,拟建项目所在地属于二类工业

用地,且取得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局颁发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重规建

证足园字[2016]04 号)”,拟建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因此,拟建项目与重庆市大足区龙水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不冲突。

10.4 选址合理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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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10

10.4.1 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容量分析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内除PM10、PM2.5外,SO2、NO2、CO、O3均满足《环境空

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在重庆市范围内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公布的《2017重庆市环境状况公报》中“措施与行动”方案中明确减缓的方案,执

行相应的整治措施后,可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非甲烷总烃满足河北省地

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标准限值;濑溪河

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水质标准;区域区域

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2)项目建成后对外环境的影响分析

根据本评价分析可知:拟建项目注塑废气治理设备及排气筒布置于厂房东北

侧,位于注塑区,缩短废气收集距离,节约成本;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

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安装排风扇,加强车间通风;生化池臭气经臭气立管绿

化带排放;废气经处理后对外环境影响很小。清洁废水经隔油池后与生活污水一

同经生化池处理后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产生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等

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拟建项目在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可

接受。

(3)外环境对项目的支撑

拟建项目位于大足龙水工业园区内,周边规划有较完善的供水、供电、天然

气、雨水、污水、通信、有线电视管网系统,市政道路较完善,交通便利。

拟建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文物古迹和饮用

水源保护区等敏感保护目标,拟建项目 200m 范围内无居民点、医院、学校等敏感

点。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选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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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70

环境影响结论 表 11

11.1 建设概况

重庆市大足区宏鹏机械配件厂拟投资 1000 万元在重庆市大足区龙水工业园区

生产日用塑料制品,修建一栋 3F 综合楼和一层厂房,总建筑面积约 1890.91m2,年

产塑料凳 10 万个、塑料桶 10 万个、塑料盆 10 万个。

拟建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0 万元。

11.2 与项目有关政策及规划的符合性

拟建项目为日用塑料制品制造行业,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拟建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和限制类,为允许

类;因此,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拟建项目为日用塑料制品制造项目,选址位于大足区龙水工业园区,满足《重

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渝发改投[2018]541 号文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严格工业布局和准入

的通知》(渝发改工[2018]781 号)文件、《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2012

年修订)》满足其相关要求。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

满足《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

发[2016]31 号)的相关要求。拟建项目不受“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

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

拟建项目位于重庆市大足区龙水工业园区。根据《重庆市大足区龙水组团 A 标

准分区(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治赛迪重庆环境咨询有限公

司,2015 年)及其批复,规划区主导产业为日用五金、工业五金等现代五金产业以

及木质门、家具、橱柜生产等家具制造业。不属于大足区龙水工业园区中禁止准入

和限制准入的项目,因此,拟建项目与重庆市大足区龙水工业园区规划条件不冲突。

11.3 环境质量现状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内除PM10、PM2.5外,SO2、NO2、CO、O3均满足《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

气质量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标准限值;濑溪河水质满足《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水质标准;区域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

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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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11

11.4 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11.4.1 施工期

施工期间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的最主要因素是扬尘污染和施工机具燃油废气,

产生量较小,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

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做车辆清洗水等,不外排。施工

人员食宿依托周边已有设施,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有设施处理后

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过程中的噪声主要是各种施工机械、设

备产生的噪声,产生的噪声一般在 75~115dB(A)之间,合理安排时间。施工过

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至城市垃圾消纳场处置,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11.4.2 运营期

(1)废气

注塑废气在注塑机开模区域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约 70%)对废气进行收

集,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 60%)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拟建项目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

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安装排风扇,加强车间通风;生化池臭气经臭气立管楼顶

排放;废气经处理后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

拟建项目营运期清洁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SS、石油类,生活污水主要污

染因子为 COD、SS、NH3-N,清洁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生化池

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经

大足工业园区(龙水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濑溪河。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

放,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噪声

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注塑机、粉碎机、焊机、冷却塔、拉丝调制机、拌料混

色机、空压机、风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拟建项目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合

理布置噪声设备,严格控制生产时间,不进行夜间生产,经过厂房隔声、减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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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11

后,拟建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且拟建项目周边 200m 范围内无居民点、医院、

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点,拟建项目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一般固废主要为包装废料和钢材边角料,于一般固废点暂存,定期外售废品回

收单位;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一起经粉碎机破碎后作为原材料回用于生产线;五

金次品返厂重新电镀。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棉纱,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隔油

池油污定期清掏,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和生化池污泥定期交

由环卫部门处理,拟建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理,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11.5 污染物排放情况

拟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为:

废气:非甲烷总烃 0.0137t/a(有组织),非甲烷总烃量 0.0147 t/a(无组织),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 0.016 t/a。

废水:COD 0.240t/a、SS 0.180、NH3-N 0.010t/a、石油类 0.004 t/a(生化池出口);

COD 0.060t/a、SS 0.012、NH3-N 0.006t/a、石油类 0.001 t/a(污水处理厂出口)。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污水、废气、垃圾)有偿使用和交

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 178 号)及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环发[2017]249 号)

等文件要求,拟建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按照相关要求取得排污权。

11.6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建立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制定相应污染物排放台帐及污染物日

常监测制度。严格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认真落实“三同时”,明确职责,专人管

理,切实搞好环境管理和监测工作,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规整各排污口。

11.7 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重庆市大足区宏鹏机械配件厂在重庆市大足区龙水工业园区生产日

用塑料制品,拟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相关规划,选址合理,总平面布置合理,在

严格落实本评价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营运期管理后,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

总量控制要求,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