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ick here to load reader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Jiangyin · Web view0.0147 2500 0.2848 0.0633 0.1315 0.0110 下风向最大浓度 31.7200 7.0489 14.6400 1.2200 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

  • Upload
    others

  • View
    2

  • Download
    0

Embed Size (px)

Citation preview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年产5000套钢结构件项目)

项目名称:

(江阴奇南机械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盖章):

编制日期:2020年10月

前言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5000套钢结构件项目

建设单位

江阴奇南机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胡**

联系人

沈*

通讯地址

江阴市临港街道镇澄路2558号

联系电话

188********

传真

邮政编码

214444

建设地点

江阴市临港街道镇澄路2558号

立项审批部门

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号

江阴临港备〔2020〕310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机械零部件加工(C3311)

项目类别

二十二、金属制品业,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162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900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34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0.38%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21.4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详见表1-1,主要设备清单详见表1-3。

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水(吨/年)

1871.5

燃油(吨/年)

/

电(千瓦时/年)

40万

燃气(立方米/年)

/

燃煤(吨/年)

/

其他

/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440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澄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后最终排入老夏港河。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

78

1、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表1-1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物料

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组分

年耗量 单位(t)

最大存储量

单位(t)

来源及运输

1

钢材

5142.4

500

国内汽运

2

钢砂

15

5

国内汽运

3

石英砂

石英

5

1

国内汽运

4

焊丝

-

10

1

国内汽运

5

乳化液

200kg/桶,使用时与水1:10混合

0.4

0.4

国内汽运

6

机油

200kg/桶

0.4

0.4

国内汽运

7

水性漆

-

15

2.5

国内汽运

8

活性炭

活性炭

3

0.6

国内汽运

9

过滤棉

-

0.36

0.36

国内汽运

表1-2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名称

理化性质

燃烧爆炸性

毒性毒理

乳化液

无色透明液体,主要成分为含30%矿物油、20%添加剂、50%水,金属切削加工时,起到冷却、润滑、清洗、防锈等作用。此外,还要求具有优良的化学稳性定、耐硬水性、防腐性、无异味。

不易燃、不易爆

低毒,皮肤敏感会红肿过敏、发痒等。

机油

透明油状液体,黄色至褐色,无气味或略带异味,相对密度(水=1)<1,闪点220℃,自燃温度>320℃,用于液压系统中起能量传递、系统润滑、防腐、防锈、冷却等作用。

遇高热、明火及强氧化剂,易引起燃烧。

毒性低。长期或持续接触皮肤,并不当清洗可能导致皮肤发炎。吸入蒸汽或油雾可能会感到轻微刺激。

2、主要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

表1-3 本项目设备表

类型

设施名称

型号

数量(台/套)

产地

生产

设施

弯管机

W27Y-60SM

1

国产

液压板料折弯机

WC67Y

1

国产

液压板料折弯机

W67K

1

国产

数控折弯机

PPEB200/40-4

1

国产

摇臂钻床

Z3050*16

3

国产

台钻

Z561A

1

国产

金属带锯床

G4038

1

国产

金属带锯床

G4240X

1

国产

金属带锯床

G4242

1

国产

立式转塔铣床

5525-3S

1

国产

车床

CA6140

2

国产

数控车床

BS-50T

4

国产

电动套丝机

ZIT-R2C

1

国产

350吨单臂油压机

DY-12

1

国产

MF型金属圆锯机

MF-2755

1

国产

镗床

/

2

国产

数控龙门镗铣床

XKAE2420*60

1

国产

高压无气喷涂机

3PQ6C

2

国产

焊机

/

40

国产

逆变式等离子切割机

LGK-100

1

国产

数控切割机

BODA-4000

2

国产

半自动切割机

CG1-30

1

国产

喷砂房

/

3

国产

喷漆房

/

4

国产

喷锌房

/

1

国产

辅助

设施

行车

/

15

国产

强磁起重机

/

1

国产

空气压缩机

/

5

国产

空气储罐

/

2

国产

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由来(或项目背景)

江阴奇南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位于江阴市临港街道镇澄路2558号,主要从事钢结构件的生产及表面处理加工。该公司《年产钢结构件3000吨及表面处理加工5000吨项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评估报告于2017年11月9日通过江阴市项目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告知函编号为11161,同意纳入环保日常环境管理,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为钢结构件3000吨及表面处理加工5000吨。

现为进一步适应市场需求,租用闲置厂房3162平方米,购置弯管机、折弯机、车床、铣床、焊机等生产及辅助设施101台套,从事钢结构件和表面处理加工,项目投产后,年产钢结构件5000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的规定,本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便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二十二、金属制品业,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中“其他(仅切割组装除外)”,故本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江阴奇南机械有限公司的委托,环评单位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5000套钢结构件项目;

项目代码:2020-320259-33-03-565429;

单位名称:江阴奇南机械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江阴市临港街道镇澄路2558号(E120.080845,N31.877877);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3162m2;

总投资及环保投资:项目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

职工人数:该公司劳动定员为120人;

生产制度:实行“两班制”16小时工作制度,工作时间“6:00~22:00”,年有效工作日为300天;

生产时数:钢结构件生产线年工作300d,每天16h,年生产时数为4800h,其中喷砂生产年时数为4200h,喷漆生产年时数为2400h,喷锌生产年时数为2000h,焊接生产年时数为1200h。

3、产品方案

表1-4 本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

产品名称及规格

设计能力

年运行时数

1

生产车间

钢结构件

5000吨/年

4800小时

表面处理加工

5000吨/年

4800小时

4、工程建设

表1-5 本项目工程建设一览表

类别

工程名称

全厂设计能力

备注

主体

工程

钢结构件生产线

钢结构件5000t/a、表面处理加工5000t/a

室内

辅助

工程

办公楼

员工办公

室内

贮运

工程

运输

汽车运输

/

原料堆放区

800m2

室内,原料储存

成品堆放区

300m2

室内,成品储存

公用

工程

给水

供水管网

10t/h

依托现有供水设施

排水

雨水

20t/h

依托现有雨水管网

废水

15t/h

依托现有接管口

供电

供电设施

400KVA

依托现有配电房

环保

工程

废气

焊接烟尘

2套移动式烟尘净化器

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喷砂粉尘

3套布袋除尘装置,

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3、DA004高空排放

喷锌粉尘

1套文丘里湿式除尘器

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喷漆、晾干废气

4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

吸附装置

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DA005高空排放

废水

生活污水

化粪池(20m3)

简单生化处理

噪声防治

高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

厂界达标

固废

收集

一般固废

贮存场地

占地80m2

综合利用或处置,不排放

危险废物

暂存间

占地60m2

依托

工程

主体工程、辅助工程、贮运工程均依托现有已建成的车间、办公楼;厂区内已实施雨污分流体制,依托现有管网、雨水排放口、污水接管口,不新设排污口。

5、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及厂区布置

厂区布置:本项目厂区主要设置东厂区(包括喷锌车间、喷砂车间、喷漆车间)、西厂区(包括喷锌车间、喷砂车间、喷漆车间、金加工车间、焊接车间、仓库和办公楼)具体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3。

6、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生态红线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将生态保护红线分为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海域生态保护红线共两大类,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有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重要湖泊湿地的核心保护区域;海域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有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重要河口生态系统、重要滨海湿地、重要渔业海域、特殊保护海岛、重要滨海旅游区、重要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等8大类407个区域8474.27平方公里纳入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围绕“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总体目标,最终确定了15大类811块陆域生态空间保护区域。

项目选址不在江阴市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范围内,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以及《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中的相关要求。

(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

根据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19年度江阴市环境状况公报》可知,利港街道SO2年均浓度、CO日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2.5、PM10、NO2年均浓度、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由上可知江阴市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但依据限期达标规划,制定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江阴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根据地表水监测可知,老夏港河所有监测因子均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038-2002)Ⅳ类水质标准。根据项目建设地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报告,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要求。本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

(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

本项目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电能,物耗及能耗水平均较低,不会突破区域资源上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要求。

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7、产业政策及相关环保法规相符性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为钢结构件生产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年32号文附件3)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有关条款,同时项目所使用的设备、生产工艺及产品不属于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中“淘汰类”和“限制类”的有关条款,亦不属于《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2008年1月)及《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版)中禁止投资项目,为允许建设类项目,且已经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备案证(具体见附件),符合我国及地方现行的产业政策相关规定。

8、区域规划相符性分析

(1)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建设地位于江阴市临港街道镇澄路2558号,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用地规划要求。

(2)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建设地污水管网已接通,废(污)水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澄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新增排污口,故本项目建设符合临港经济开发区环保规划。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临港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江阴奇南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位于江阴市临港街道镇澄路2558号,主要从事钢结构件的生产及表面处理加工。该公司《年产钢结构件3000吨及表面处理加工5000吨项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评估报告于2017年11月9日通过江阴市项目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告知函编号为11161,同意纳入环保日常环境管理,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为年产钢结构件3000吨及表面处理加工5000吨,目前已达产。

本报告根据自查报告及实际调查情况,统计该公司现有项目污染物的产生、治理、排放情况。

一、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

1、废气

该公司废气主要为焊接工序产生的焊烟,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和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漆雾(以颗粒物计)及有机废气(以VOCs计)。

(1) 焊接废气

该公司颗粒物产生量为0.06t/a,通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在生产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排放量约为0.017t/a,经加强车间通风,便于扩散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达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2)喷砂废气

该公司喷砂工序在密闭的喷砂房内部进行,喷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约为0.13t/a,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可达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无组织排放量为0.11t/a,经加强车间通风,便于扩散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达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3)喷漆、晾干废气

该公司喷漆、晾干工序在喷漆房内进行,颗粒物、VOCs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0.09t/a、0.0432t/a,有组织排放可达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10%未捕集的颗粒物(0.1t/a)、VOCs(0.048t/a)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经加强车间通风,便于扩散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的厂界监控浓度限值可达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该公司无工业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产生量约840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澄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老夏港河,主要污染物COD、SS、NH3-N、TP、TN排放量分别为:0.042t/a、0.0084t/a、0.0034t/a、0.00042t/a、0.0101t/a。

3、噪声

该公司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主要高噪设备为风机,噪声值≤90dB(A),通过采取噪声源经车间内合理布局,加强管理文明作业,车间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该公司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及防治措施见表1-9。

表1-9 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及防治措施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属性

废物类别及代码

产生量(t/a)

利用处置方式

利用处置单位

1

滤尘

喷砂、焊接

一般固废

84

4.25

外售利用

相关回收

单位

2

废钢砂

喷砂

85

12

3

金属废料

下料、金加工

85

60

4

焊渣

焊接

85

1.2

5

金属屑

打磨

85

0.36

6

金属沉降

喷砂

85

0.11

7

废乳化液

金加工

危废废物

HW09

900-006-09

0.26

有资质单位专业处置

有资质单位

8

废机油

HW08

900-249-08

0.14

9

漆渣

喷漆

HW12

900-252-12

0.26

10

废包装桶

HW49

900-041-49

0.68

11

废过滤棉

废气处理

0.29

12

废活性炭

1.92

13

生活垃圾

生活活动

生活垃圾

99

10.5

统一处置

环卫部门

5、现有项目污染排放“三本账”情况

该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见表1-10。

表1-10 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

种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项目

核定排放量t/a

实际排放量t/a

废水

水量

0

840

COD

0

0.042

SS

0

0.0084

NH3-N

0

0.0034

TP

0

0.00042

TN

0

0.0101

废气

有组织

颗粒物

0

0.22

VOCs

0

0.0432

无组织

颗粒物

0

0.227

VOCs

0

0.048

固体废弃物

0

0

6、项目场地利用历史情况

本项目租用闲置厂房进行建设,该厂房为江阴市食品总公司西石桥种猪场所有。江阴市食品总公司西石桥种猪场成立于1982年9月,主要从事种猪和家禽的繁殖、饲养、加工、销售,不涉及“化工、农药、石化、医药、金属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金属表面处理、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及其他可能造成场地污染的工业企业”,不存在场地污染问题,符合环发[2012]140号、苏环办[2013]246号文件相关要求。故本项目所涉及的厂房均无场地污染等环境问题。目前该建设地已有完善的供水、供电等公辅设备,建设地污水管网已接通。

二、主要环境问题

综上所述,该公司存在主要环境问题为:

现有项目仅通过江阴市项目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未经环评审批。

上述环境问题经本次环评后,在实施过程中得到解决。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形、地貌、地质

江阴市临港街道地处长江三角洲的太湖平原北侧,属于长江老三角洲冲积平原,平均海拔在3~5米之间,全境地势平坦。

境内有观山,位于申港、南闸交界处,高149.3米;白石山,位于申港、夏港、南闸交界处,为观山北延支脉的一个主峰高85.2米;舜过山是观山向西北的延伸,高115.3米。

该地区地层发育齐全,基地未出露,中侏罗纪岩浆开始活动,喷出物盖在老地层上和侵入各系岩层中,第四纪全新统现代沉积,遍及全区。泥盆纪有少量分布为紫红色沙砾岩、石英砾岩、石英岩,向上渐变为砂岩与黑色页岩的交替层,顶部砂质页岩含优质陶土层。地质基础较好,自第四纪以来,地震活动频率低,强度弱。

2、气候、气象

该地区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降水丰富。日照充足,霜期短,春季阴湿多雨,冷暖交替,间有寒潮;夏季梅雨明显,酷热期短;秋季受台风影响,秋旱或连日阴雨相间出现;冬季严寒期短,雨日较少。

该地区年最多风向是东南偏南。4~8月以偏南风为主,11月至次年2月盛行偏北风,年平均风速3m/s,年平均气温15.3℃,最高气温41.3℃,最低气温-14.2℃,年平均气压1016.5hPa,年平均降雨量1156.6mm,相对湿度80%,无霜期225天,日照时数2092.6小时。

3、水文

该地区内河网交织,沟、河、渠、塘密布,主要河流有申港河、芦埠港河、西横河、老夏港河、芦埠港河、利港河,其中老夏港河为本项目纳污河流。

申港河北起长江,越西横河,蜿蜒流入武进北塘河,全长13km,河道底宽10m,底高0.5米,边坡1:2。最高水位5.32m,最低水位2.22m,平均流速0.5m/s,水流方向多为由南向北。

芦埠港河南接黄昌河西口,北起长江,江阴境内河道长度5km,底高0.5m,底宽30m,边坡1:2,最高水位5.32m,最低水位2.22m,平均流速0.5m/s,水流方向多为由南向北。

西横河东西走向,是锡澄运河的支流,西与常州市澡港河相通,东与锡澄运河交汇,全长24公里,底宽9米,底高0.5米,边坡1:1.5。

老夏港河北起长江,向南流经夏港、葫桥、观山、东行至蔡泾入锡澄运河,全长约12公里,运河口设闸,旧名蔡泾闸。河道底宽7米,底高0.5米,边坡1:1.75~1:2。

芦埠港河位于申港和利港之间,北起长江,向南流经利港、申港等,穿越镇澄公路和西横河入常州武进界,江阴境内长10公里。河道底宽8米,底高0.5米,边坡1:1.5。

利港河北滨长江,南通常州武进北塘河,全长16.3公里,河道标准为河底宽15米,底高0.5米,边坡1:2,河口宽43米。

长江江阴段距长江入海口200多公里,属长江下游感潮河段,水位每天二涨二落,涨落潮历时不对称,平均涨潮历时3小时41分,落潮历时8小时45分。长江流量大,变幅较小,多年平均流量为29300m3/s,最大洪峰流量达92600m3/s,最小枯水流量4620m3/s。

4、植被、生物多样性

该地区自然陆生生态已基本被人工农业生态所取代,土地利用率较高,生态系统类型为人工生态系统。

人工植被主要以作物栽培为主,主要粮食作物为水稻、小麦和油菜等,蔬菜主要有叶菜、果菜和花菜等;野生植物主要为野生灌木和草丛植物如蒲公英等,野生动物主要有昆虫类、鼠类、蛇类和飞禽类等,家养的牲畜以猪、羊、狗和家禽为主。水生植物主要有浮游植物(如蓝藻)、挺水植物(如芦苇)、浮叶植物(如野菱)和漂浮植物(如水花生),主要浮游动物为原生动物、轮虫、枝角类等,野生和家养的鱼类主要为草鱼、青鱼、鲢鱼、鲫鱼、鳊鱼等几十种,甲壳和贝类有虾、蚌和田螺等。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一、社会经济结构

1、概况

利港街道位于江阴市西部,东接申港,南临常州市武进区,西邻璜土镇,北枕长江,是以机械装备制造为特色的港口工业重镇。利港区域面积59.42平方公里,下辖6个行政村和11个社区居委会,有户籍人口59092人,少数民族14个168人,外来暂住人口22905人。

2、经济建设

利港街道全年完成工商业开票销售收入450.95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0.17亿元,实现全口径财政收入12.76亿元,完成公共财政收入5.67亿元,完成农业投入1.12亿元。芙蓉大道两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初具规模,正汉花卉交易市场开业,紫薇生态园基本建成,振江生态园铁皮石斛栽培成功,并开始大面积大棚种植。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产值247.18亿元,工业开票销售收入303.38亿元,工业投入42.94亿元,江苏双良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和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完成服务业增加值37.54亿元,商业开票销售收入147.57亿元,服务业投入16.1亿元。外贸稳步回升,完成企业进出口总额14亿美元。

3、交通

利港街道目前无高速公路道口及铁路,主要交通以公路、航运为主,交通现状及规划情况如下:

(1)公路

对外公路网络布局包括滨江路(S338)、镇澄路(S340)、芙蓉大道、海港大道等。芙蓉大道(快速路)主要承担地区对外快速交通功能,同时是江阴快速路环线的组成部分。滨江路、镇澄路、龙港路、西利路等主干道主要承担地区对外及内部各功能区之间的交通功能。

(2)港口码头

利港街道拥有沿江岸线约4.6公里,现有利港电厂煤码头、利港汽渡码头及部分石化专业码头。利港汽渡位于利港地区北侧、利港河口西侧,南端与西利路对接,向北过江后与靖江的川心港汽渡对接。

(3)航运

利港街道航运主要为利港河,现为八级航道功能。

4、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

利港街道规划城市建设用地主要包含居住、工业、物流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道路与交通设施、公用设施、绿地与广场等用地类型。

利港核心区域外围主要布局居住用地及其配套设施用地,以大寨河为界分为两部分,北侧为老镇生活片区,南侧为新镇生活片区。生活区外围布局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采用组团式布局;北侧布局临港重工产业组团,南侧布局机械装备产业组团,西侧布局机械装备产业组团,东侧布局低碳装备产业组团。在港城大道南侧,规划布局部分生产研发用地,减少对生活社区的干扰。

5、工业集中区规划及区域功能定位

利港街道工业集中区由临港工业区和机械工业区组成,规划总面积1297.4hm2。

临港工业区:具体规划范围是北至长江,南到大寨河-利南街,东到利港界-芦埠港河,西至利港河-利中路,规划工业用地348.6hm2,仓储物流用地301.3hm2。滨江路以北以石化、仓储、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形成高新技术密集和产业链;滨江路以南以机电一体化、环保产业及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项目为主。

机械工业区:总工业用地647.5hm2,分为南北两个区,北区位于利港西侧,具体为东道纵二路,南至红旗北路,西至规划窑港北路,北至滨江路,工业用地252.923hm2;南区东至西利路-纵三路,南至镇澄路、西至利港界、北至规划红旗南路-创新河,工业用地394.58hm2。该区以机械制造加工为主。

6、环保基础设施规划及现状

(1)配套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情况

该公司废水规划近期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澄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远期接入规划的集中污水处理厂。

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澄西污水处理厂位于江阴市滨江西路288号,一期设计规模5.0万m3/d,于2005年3月11日取得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批复(批文号:苏环管[2005]58号),2014年12月22日通过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编号:2014-0548)。二期设计规模3.0万m3/d,采用“A2/O工艺”作为污水处理的主体工艺,“混凝沉淀+过滤”作为深度处理工艺,于2012年12月14日取得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批复(批文号:澄环管[2012]102号),2016年4月20日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编号:2016-0083)。三期设计规模3.0万m3/d,采用“A2/O工艺”作为污水处理的主体工艺,“高密度沉淀+V型过滤”作为深度处理工艺。全厂处理规模达到11万m3/d,中水回用比例为30%,回用后最终尾水排放规模为7.7万m3/d,低于现状排污口尾水排放量(8万m3/d),处理出水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老夏港河。

(2)区域集中供热情况

利港有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1家热电厂,目前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供热能力约65t/h,主要为利港的用热单位集中供汽。

(3)固废处置配套情况

江苏浩瀚容器清洗有限公司位于江阴市临港街道龙港路6号,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为处置其他废物(废包装桶HW49)和其他废物(200L以下金属桶HW49),年处置量分别为1200000只、9000吨。

无锡利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江阴市临港开发区西利路235号,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为处置废烟气脱硝催化剂(HW50 772-007-50),年处置量为2500吨。

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港发电”)成立于2004年12月,主要从事燃煤的供热及发电生产,位于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西利路235号。利港发电“5~8#锅炉掺烧污泥项目”于2016年12月取得江阴市环保局的批复,目前年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污泥量为3万吨;利港发电“利港电厂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改项目”已通过江阴市环保局审批,项目建成后,利港发电年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污泥共23万吨。

二、教育、文化

利港街道现有中小学校4所,中小学校在校生5427人;投资2.5亿元建筑面积近8万平方米,集聚利港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的利港教育中心全面落成投运,成功举办利港中学60周年校庆。利港全年举办元宵灯谜会、国乐社茶话会、老年协会书画联展和乒乓、篮球、游泳比赛等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群众文体活动30多次,组织送戏送评弹进村、送电影下乡和各类文艺演出活动共250场次,成功举办“加华”亲水湖元宵灯会表演和利港第三届龙狮文化节。

三、文物保护

利港街道有梁敬帝墓1处江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无国家级、江苏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三、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1)空气环境质量达标区判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依据评价所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选择近3年中数据相对完整的1个日历年作为评价基准年。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数据来源符合要求。

本次评价选取2019年作为评价基准年,依据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19年度江阴市环境状况公报》进行区域达标性判断。根据江阴市2019年环境状况公报数据,利港街道SO2年均浓度、CO日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2.5、PM10、NO2年均浓度、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由上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未达标城市需要编制限期达标规划,明确限期达标,制定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无锡市已按要求开展限期达标规划。

(2)整改方案

本项目大气环境质量超标,无锡市人民政府持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未达标城市需要编制限期达标规划,明确限期达标,制定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无锡市已按要求开展限期达标规划。

根据《无锡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5)》,无锡市达标规划的规划范围为:整个无锡市全市范围(4650平方公里)。无锡市区面积1643.88平方公里,另有太湖水域397.8平方公里。下辖共5个区2个市(梁溪区、滨湖区、惠山区、锡山区、新吴区、江阴市、宜兴市)、7个镇、41个街道。

达标期限:无锡市环境空气质量在2025年实现全面达标。

编制期限:本次规划以2016年为基准年,近期评价到2020年,远期规划到2025年。

近期目标: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确保PM2.5浓度比2015年下降30%以上,力争达到40µg/m3;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1.1%,力争72%;确保重度以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

远期目标:力争到2025年,无锡市PM10浓度达到35µg/m3;O3浓度达到拐点,除O3以外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

总体战略:以不断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为核心目标,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推进热电整合,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提高各行业清洁化生产水平,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完成重点企业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从化工、电子(半导体)、涂装等工业行业挖掘VOCs减排潜力,完成重点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料替代目标;以港口码头和堆场为重点提高扬尘污染控制水平。促进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推进区域联防联控,提升大气污染精细化防控能力。

分阶段战略:到2020年,深化并推进工业锅炉与炉窑整治工作,坚决完成“散乱污”治理工作,完成重点企业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钢铁行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以港口码头和堆场为重点加强扬尘污染控制,以油品监管、柴油货车综合整治和新能源汽车推广为重点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从化工、电子(半导体)、涂装等工业行业挖掘VOCs减排潜力,全面完成“十三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VOCs的减排任务。加大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力度。

到2025年,实施清洁能源利用,优化能源结构,以江阴市为重点推进热电整合。完成重点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料替代目标。升级工艺技术,优化工艺流程,提高各行业清洁化生产水平。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电动车比例。推进PM2.5和臭氧的协同控制,推进区域联防联控。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TVOC满足《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的附录D标准要求。

2.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纳污河流为老夏港河,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老夏港河环境质量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Ⅳ类标准。本次水质因子pH、COD、SS、NH3-N、TP、TN引用检测报告(2020)国泰监测.江(委)字第(06045-2)中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监测点位为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澄西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上游500m处断面及排放口下游1000m处断面,监测时间为2020.6.8~2020.6.10;高锰酸盐指数引用检测报告(2019)国泰监测.江(委)字第(08245)中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监测点位为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澄西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上游500m处断面及排放口下游500m、1500m处断面,监测时间为2019.8.19~2019.8.21。根据地表水监测可知,老夏港河pH、高锰酸盐指数、COD、NH3-N、TP、TN水质因子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SS水质因子达到《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四级级标准。

3.环境噪声质量现状

江苏国泰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项目建设地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根据检测报告((2020)国泰监测.江(委)字第(09284-1)),项目建设地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3-6 环境噪声质量现状监测结果

测点编号

监 测 结 果dB(A)

标准限值

dB(A)

2020.9.24

昼间

夜间

N1老厂区东侧厂界

53.9

47.2

昼间≤65

夜间≤55

N2老厂区南侧厂界

53.9

46.5

N3老厂区西侧厂界

53.5

46.7

N4老厂区北侧厂界

53.6

47.2

N5新厂区东侧厂界

53.7

47.2

N6新厂区南侧厂界

53.7

46.7

N7新厂区西侧厂界

54.1

47.1

N8新厂区北侧厂界

53.9

46.9

由上表数据可知,项目建设地区域噪声达到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声环境功能区3类标准。

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江苏国泰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土壤环境进行了现状监测,根据检测报告((2020)国泰监测.江(委)字第(09284-1)),各采样点土壤中铜、镍、铅、铬(六价)、汞、镉、砷、挥发性有机物(27个)、半挥发性有机物(11个)、石油烃类(1个)共计46个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良好,可作为项目建设用地。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1)环境空气:调查本项目周围边长5000m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生活污水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澄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后最终排入老夏港河,为项目水环境保护目标。

(3)声环境:本项目边界外200m范围的声环境保护目标。

(4)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所在地潜水含水层。

(5)土壤环境:本项目无土壤环境敏感目标。

(6)生态环境:本项目北侧5.5km为生态空间保护区域——长江西石桥水源地保护区,东南侧10km为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江阴市低山生态公益林。

四、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即SO2、NO2、PM10、PM2.5、TSP、CO、O3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VOCs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TVOC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具体见表4-1。

表4-1 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单位:µg/m3,除注明外)

评价因子

浓度限值

标准来源

1小时平均

8小时平均

24小时平均

年平均

SO2

500

/

150

60

GB3095-2012

表1中二级标准

NO2

200

/

80

40

PM10

/

/

150

70

PM2.5

/

/

75

35

TSP

/

/

300

200

CO

10000

/

4000

/

O3

200

160

/

/

TVOC

/

600

/

/

HJ2.2-2018附录D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老夏港河环境质量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Ⅳ类标准,其中SS参照执行水利部试行标准《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四级标准,具体数据见表4-2。

表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为无量纲)

项目

pH

高锰酸盐指数

COD

SS

NH3-N

TP

TN

标准值

6-9

≤10

≤30

≤60

≤1.5

≤0.3

≤1.5

3、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建设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3类区标准,敏感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区标准,具体见表4-3。

表4-3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功能区类别

环境噪声标准值dB(A)

昼间(6:00~22:00)

夜间(22:00~6:00)

3类

65

55

2类

60

50

4、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详见表4-4。

表4-4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kg)

污染物名称

筛选值

污染物名称

筛选值

标准来源

第二类用地

第二类用地

60

1,2,3-三氯丙烷

0.5

GB36600-2018

65

氯乙烯

0.43

铬(六价)

5.7

4

18000

氯苯

270

800

1,2-二氯苯

560

38

1,4-二氯苯

20

900

乙苯

28

四氯化碳

2.8

苯乙烯

1290

氯仿

0.9

甲苯

1200

氯甲烷

37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570

1,1-二氯乙烷

9

邻二甲苯

640

1,2-二氯乙烷

5

硝基苯

76

1,1-二氯乙烯

66

苯胺

260

顺-1,2-二氯乙烯

596

2-氯酚

2256

反-1,2-二氯乙烯

54

苯并(a)蒽

15

二氯甲烷

616

苯并(a)芘

1.5

1,2-二氯丙烷

5

苯并(b)荧蒽

15

1,1,1,2-四氯乙烷

10

苯并(k)荧蒽

151

1,1,2,2-四氯乙烷

6.8

1293

四氯乙烯

53

二苯并(a,h)蒽

1.5

1,1,1-三氯乙烷

840

茚并(1,2,3-c,d)芘

15

1,1,2-三氯乙烷

2.8

70

三氯乙烯

2.8

石油烃

4500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焊接、打磨、喷砂工序颗粒物、喷漆工序颗粒物(漆雾)和VOCs(以非甲烷总烃为表征)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及表3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生活污水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澄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接管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要求,处理尾水执行DB32/1072-2018《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2标准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详见表4-7。

3、噪声排放标准

厂界环境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厂界外声功能区3类标准,具体见表4-8。

表4-8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类别

昼间dB(A)

夜间dB(A)

标准

3类

65

5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固体废物控制标准

一般固废的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的暂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省生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

总量控制指标

1、总量控制因子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办[2011]71号)及《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准入审核的通知》(苏环办[2014]148号文)的要求,本项目总量控制污染因子为:

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COD、NH3-N、TP、TN。

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颗粒物、VOCs。

2、总量控制指标

表4-9 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三本账” 单位:t/a

总量控制因子

和特征因子

产生量

削减量

接管量

外排量

建议申请量

废水

水量

1440

/

1440

1440

1440/1440

COD

0.7

0.052

0.648

0.072

0.648/0.072

SS

0.58

0.076

0.504

0.0144

0.504/0.0144

NH3-N

0.065

/

0.065

0.0058

0.065/0.0058

TP

0.0115

/

0.0115

0.0007

0.0115/0.0007

TN

0.101

/

0.101

0.0173

0.101/0.0173

废气

有组织

颗粒物

0.387

/

/

0.387

0.387

VOCs

0.072

/

/

0.072

0.072

无组织

颗粒物

0.501

/

/

0.429

0.429

VOCs

0.08

/

/

0.08

0.08

合计

颗粒物

0.888

/

/

0.816

0.816

VOCs

0.152

/

/

0.152

0.152

固废

156.436

156.436

/

/

/

3、总量平衡方案

水污染物:全厂废水排放总量为1440t/a,COD、SS、NH3-N、TP、TN接管量分别为0.648t/a、0.504t/a、0.065t/a、0.0115t/a、0.101t/a,作为当地环保部门监督管理的依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0.072t/a、NH3-N0.0058t/a、TP0.0007t/a、TN0.0173t/a,由于本项目生活污水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澄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总量控制原则,所需总量控制指标通过利港街道控源截污平衡,SS排放量为0.0144t/a,指标作为该企业考核指标。

大气污染物:全厂大气总量控制因子颗粒物、VOCs排放总量为0.816t/a、0.152t/a,在利港街道内平衡。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不外排,无需申请总量。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工艺流程简述

1.1施工期工艺流程

本项目利用现有空置厂房进行生产,不新建构筑物,施工期仅进行设备安装、调试。

1.2营运期工艺流程

本项目从事钢结构件及表面处理加工,具体生产工艺如下。

(钢 板)

(噪声N1、金属废料S1) (下 料)

(拼 装)

(焊丝) (焊烟G1、焊渣S2) (焊 接)

(金加工) (打 磨) (水、乳化液) (噪声N2、金属屑S3) (机油) (噪声N3、金属废料S4、废乳化液S5、废机油S6)

(颗粒物G2、噪声N4、废钢砂S7) (喷 砂) (钢砂)

(喷 锌) (颗粒物G3、噪声N5) (锌丝)

(漆雾G4、有机废气G5、噪声N6、漆渣S8、废过滤棉S9、废活性炭S10、废包装桶S11) (喷 漆) (水性漆)

(图例:G— 废气N — 噪声S — 固废) (有机废气G6) (装 配) (晾 干)

(成 品)

图5-1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3、水平衡分析

3.1水量平衡依据

本项目用水环节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乳化液配制用水、水性漆配制用水和湿式除尘废水,均采用自来水。

生活用水:本项目职工人数120人,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用水规范》(GB50015-2019),工人的生活用水定额以50L/人·班计,排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用水量为1800t/a,污水量为1440t/a。

乳化液配制用水:根据乳化液的用量0.4t/a,按配比1:10加水,损耗按90%计。

水性漆配制用水: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水性漆使用时水性漆与水配制比例为2:1,本项目水性漆用量共计15t/a,则配制用水量为7.5t/a。

湿式除尘废水:本项目喷锌使用湿式除尘,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湿式除尘年用水量为60t/a,湿式除尘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2水量平衡图

(损耗:360)本项目水量平衡见图5-2。

(生活用水) (损耗:3.6) (乳化液配置用水) (0.4) (进入废乳化液) (损耗:7.5) (新鲜水) (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澄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1440) (1440) (1800) (化粪池)

(4) (1871.5)

(7.5) (水性漆配置用水)

(60) (损耗:60) (湿式除尘用水)

(循环)

图5-2 本项目水量平衡图 单位:t/a

5、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5.1废气

(1)焊接废气G1

根据有关文献(湖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第3期第32卷——《机加工行业环境影响评价中常见污染物源强估算及污染治理》),该种焊接方法焊丝的发尘量为5~10g/kg焊材,本报告焊接产生的焊烟颗粒物按10g/kg焊材计,本项目焊丝年用量为10t/a,则颗粒物产生量为0.1t/a,通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工时1200h/a,收集效率以80%计,处理效率以90%计),在生产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排放量约为0.028t/a。

(2) 喷砂废气G2

本项目钢材在喷砂过程会产生少量金属粉尘,其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约为0.217t/a,无组织排放量为0.19t/a。

根据表5-3,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可达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

(3) 喷锌废气G3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喷锌粉尘。无组织排放量约为0.038t/a。根据表5-3,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可达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

(4)喷漆、晾干废气G4、G5、G6

本项目共有四个喷漆房,喷漆房均封闭,仅留有工件、人员出入口,且所有出入口在喷漆、晾干过程中关闭,室内呈负压状态,但在开门和工件进出环节均会有无组织废气排放,本次喷漆环节总体按10%的废气呈现无组织排放核算,因此废气捕集效率为90%,捕集后分别经三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工时2400h/a,风机风量分别为25000m3/h、10000m3/h和5000m3/h,过滤棉对漆雾去除效率为90%,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去除效率为90%),分别通过三根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DA005排放。

根据物料平衡,本项目漆雾产生量约为1.73t/a,捕集量约为1.56t/a,有组织排放量为0.156t/a,无组织排放量为0.173t/a;VOCs产生量约为0.8t/a,捕集量约为0.72t/a,有组织排放量约为0.072t/a,无组织排放量约为0.08t/a,根据表5-3,颗粒物、VOCs有组织排放可达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

5.2废水

本项目厂区按“雨污分流”实施,废水主要为除尘用水和厂区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文丘里湿式除尘器用水循环回用,无生产废水排放。厂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440t/a,目前项目建设地污水管网已经接通,生活污水纳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澄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废水产生水质情况见表5-7。

表5-7 本项目水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

水来源

废水量

(t/a)

污染物名称

污染物产生情况

排放方式和去向

浓度

(mg/L)

(t/a)

生活

污水

1440

COD

500

0.7

经化粪池预处理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澄西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入老夏港河

SS

400

0.58

氨氮

45

0.065

TP

8

0.0115

TN

70

0.101

5.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数控切割机、数控锯床、磨床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90dB(A),5.4固废

固体废物属性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物质(除目标产物,即:产品、副产品外),依据产生来源、利用和处置过程鉴别属于固体废物并且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结果见下表。

表5-9 本项目副产物属性判定结果表

序号

副产物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预测产生量

(t/a)

种类判断

固体废物

副产品

判定依据

1

滤尘

喷砂、焊接、

喷锌

钢、锌

7.792

--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GB34330-2017)

2

废钢砂

喷砂

20

--

3

金属废料

下料、金加工

100

--

4

焊渣

焊接

2

--

5

金属屑

打磨

0.6

--

6

金属沉降

喷砂、喷锌

钢、锌

0.44

--

7

废乳化液

金加工

乳化液

0.44

--

8

废机油

矿物油

0.24

--

9

漆渣

喷漆

漆渣

0.43

--

10

废包装桶

漆桶

1.13

--

11

废过滤棉

废气处理

漆渣、纤维

1.764

--

12

废活性炭

活性炭、有机物

3.6

--

13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固/液

纸张、塑料等

18

--

表5-10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序号

固废名称

属性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危险特性鉴别方法

危险特性

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预测产生量(t/a)

1

滤尘

一般

固废

喷砂、焊接、喷锌

钢、锌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84

-

7.792

2

废钢砂

喷砂

-

85

-

20

3

金属废料

下料、金加工

-

85

-

100

4

焊渣

焊接

-

85

-

2

5

金属屑

打磨

-

85

-

0.6

6

金属沉降

喷砂、喷锌

钢、锌

-

85

-

0.44

7

废乳化液

危废

废物

金加工

乳化液

T

HW09

900-006-09

0.44

8

废机油

矿物油

T,I

HW08

900-249-08

0.24

9

漆渣

喷漆

漆渣

T,I

HW12

900-252-12

0.43

10

废包装桶

漆桶

T

HW49

900-041-49

1.13

11

废过滤棉

废气处理

漆渣、纤维

1.764

12

废活性炭

活性炭、有机物

3.6

13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固/液

纸张、塑料等

-

99

-

18

注:上表危险特性中 “T”指毒性、“I”指易燃性,下同。

表5-11 本项目营运期危险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序号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

类别

危险废物

代码

产生量

(t/a)

产生工序

及装置

形态

主要成分

有害成分

产废周期

危险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1

废乳化液

HW09

900-006-09

0.44

金加工

乳化液

有机物

6个月

T

贮存于危险

废物暂存间

2

废机油

HW08

900-249-08

0.24

矿物油

有机物

6个月

T,I

3

漆渣

HW12

900-252-12

0.43

喷漆

漆渣

有机物

6个月

T,I

4

废包装桶

HW49

900-041-49

1.13

漆桶

有机物

6个月

T

5

废过滤棉

1.764

废气处理

漆渣、纤维

有机物

6个月

6

废活性炭

3.6

活性炭、有机物

有机物

1个月

固废均得到合理的处置,实现“零”排放,对环境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固废环境保护措施可行,可避免固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六、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名称

产生浓度

mg/m3

产生量

t/a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

kg/h

排放量

t/a

排放去向

废气

有组织

颗粒物

53

2.9

1.62

0.021

0.087

DA001

颗粒物

16.88

1.01

1.68

0.042

0.101

DA002

VOCs

7.76

0.47

0.8

0.02

0.047

颗粒物

16.3

0.39

1.6

0.016

0.039

DA003

VOCs

7.5

0.18

0.8

0.008

0.018

颗粒物

68.9

2.9

2.1

0.021

0.087

颗粒物

34.5

1.45

1.43

0.01

0.043

DA004

颗粒物

23.73

0.71

1

0.007

0.014

颗粒物

13

0.16

1.4

0.007

0.016

DA005

VOCs

6

0.072

0.6

0.003

0.007

喷砂房1#

颗粒物

/

0.076

/

0.018

0.076

车间内无

组织排放

喷漆房1#

颗粒物

/

0.051

/

0.021

0.051

VOCs

/

0.023

/

0.01

0.023

喷漆房2#

颗粒物

/

0.062

/

0.026

0.062

VOCs

/

0.029

/

0.012

0.029

喷漆房3#

颗粒物

/

0.043

/

0.018

0.043

VOCs

/

0.020

/

0.008

0.020

喷砂房2#

颗粒物

/

0.076

/

0.018

0.076

喷砂房3#

颗粒物

/

0.038

/

0.009

0.038

喷锌房

喷漆房4#

颗粒物

/

0.055

/

0.026

0.055

VOCs

/

0.008

/

0.003

0.008

焊接车间

颗粒物

/

0.1

/

0.023

0.028

废水

废水种类

污染物

名称

产生浓度mg/L

产生量t/a

排放浓度mg/L

排放量t/a

排放去向

生活污水

废水量

/

1440

/

1440

接管至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澄西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老夏港河

COD

500

0.7

450/50

0.648/0.072

SS

400

0.58

350/10

0.504/0.0144

NH3-N

45

0.065

45/4

0.065/0.0058

TP

8

0.0115

8/0.5

0.0115/0.0007

TN

70

0.101

70/12

0.101/0.0173

电离电磁辐射

固废

分类

名称

产生量

t/a

处理处置量

t/a

综合利用量

t/a

外排量

t/a

一般固废

滤尘

7.792

0

7.792

0

废钢砂

20

0

20

0

金属废料

100

0

100

0

焊渣

2

0

2

0

金属屑

0.6

0

0.6

0

金属沉降

0.44

0

0.44

0

危险固废

废乳化液

0.44

0.44

0

0

废机油

0.24

0.24

0

0

漆渣

0.43

0.43

0

0

废包装桶

1.13

1.13

0

0

废过滤棉

1.764

1.764

0

0

废活性炭

3.6

3.6

0

0

生活垃圾

18

18

0

0

噪声

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后,1#~5#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本项目依托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是设备等的安装,对生态影响较小。

七、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依托现有的空置厂房以及设施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内容为设备安装,不新建建筑,在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生产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期间产生的废气、噪声和少量包装垃圾。废气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及少量扬尘,噪声主要是运输机械和安装设备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少量的设备包装箱等。

为减少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在设备安装施工期间,拟采用以下防治措施:

1、洒水降尘。

2、垃圾清运到指定的堆放场所。

3、合理安排设施使用,减少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噪声建简易隔声屏处理。

本项目工程量较小,施工期短,施工期产生的废木板、废纸箱等外售综合利用,固废均能合理处置,因此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排放SO2、NOx大气污染物,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5.1.2节评价因子筛选的确定方法,项目无需增加二次污染物评价因子PM2.5。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5.3节工作等级的确定方法,结合项目工程分析结果,选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附录A推荐模型中的AERSCREEN模式计算项目污染源的最大环境影响,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

(1)Pmax及D10%的确定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定义如下:

——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气质量浓度,μg/m3;

——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μg/m3。

(2)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等级按下表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

表7-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据表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10%

二级

1%≤Pmax<10%

三级

Pmax<1%

(3)污染物评价标准(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污染物评价标准及质量标准来源详见表7-2。

表7-2 污染物评价标准及来源

污染物名称

功能区

取值时间

标准值(μg/m3)

标准来源

颗粒物(PM10)

二类限区

24小时平均

150

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

VOCs

二类限区

8小时平均

600

HJ2.2-2018附录D

注:PM10和TVOC无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PM10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按24小时平均浓度的三倍折算,TVOC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按8小时平均浓度的二倍折算。

(4)估算模型及参数选取

本项目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的AERSCREEN估算模型。

表7-3 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取值

城市农村/选项

城市/农村

城市

人口数(城市人口数)

165万

最高环境温度

41.3℃

最低环境温度

-14.2℃

土地利用类型

城市

区域湿度条件

潮湿

是否考虑地形

考虑地形

地形数据分辨率(m)

/

是否考虑海岸线熏烟

考虑海岸线熏烟

海岸线距离/m

/

海岸线方向/o

/

(5)源强参数选取

表7-4 点源参数表

污染源名称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

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

排气筒参数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经度

纬度

高度(m)

内径(m)

温度(℃)

流速(m/s)

PM10

VOCs

DA001

120.075582

31.879658

9.00

15.00

0.60

25.00

17.45

0.021

-

DA002

120.07578

31.879576

9.00

15.00

0.80

25.00

18.87

0.042

0.002

DA003

120.075791

31.880219

5.00

15.00

0.60

25.00

13.42

0.037

0.008

DA004

120.077309

31.880191

7.00

15.00

0.60

25.00

13.42

0.017

-

DA005

120.077202

31.88015

7.00

15.00

0.80

25.00

13.59

0.007

0.003

表7-5 面源参数表

污染源

名称

坐标(°)

海拔高度(m)

矩形面源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经度

纬度

长度(m)

宽度(m)

有效高度(m)

PM10

VOCs

喷砂房1

120.075528

31.879711

9.00

9.86

21.53

10.00

0.018

-

喷漆房1

120.075641

31.879688

9.00

14.65

21.82

10.00

0.021

0.01

喷漆房3

120.07566

31.880187

5.00

18.91

12.39

10.00

0.018

0.008

焊接车间

120.075823

31.878957

5.00

35.56

12.18

10.00

0.023

-

喷漆房2

120.076016

31.880003

5.00

14.94

38.06

10.00

0.026

0.012

喷漆房4喷锌房

120.076901

31.880101

7.00

33.16

9.41

10.00

0.026

0.003

喷砂3

120.077266

31.88016

7.00

11.95

9.88

10.00

0.009

-

喷砂房2

120.075845

31.88016

4.00

33.31

12.30

10.00

0.018

-

(6)估算结果及评价等级判定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AERSCREEN点源、面源估算模式预测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对下风向大气环境的影响,预测结果如下所示。Pmax代表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如污染物数大于1,取P值中最大者Pmax。同一项目有多个污染源(两个及以上,下同)时,则按各污染源分别确定评价等级,并取评价等级最高者作为项目的评价等级。

表7-6 有组织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DA001)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

DA001

PM10浓度(μg/m³)

PM10占标率(%)

50

1.1432

0.2540

100

2.4833

0.5518

200

2.3012

0.5114

300

1.6738

0.3720

400

1.3176

0.2928

500

1.0601

0.2356

600

0.8692

0.1932

700

0.7260

0.1613

800

0.6101

0.1356

900

0.5444

0.1210

1000

0.4809

0.1069

1200

0.3922

0.0872

1400

0.3238

0.0720

1600

0.2701

0.0600

1800

0.2239

0.0498

2000

0.1942

0.0431

2500

0.1467

0.0326

下风向最大浓度

2.7138

0.6031

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

131.0

131.0

D10%最远距离

/

/

表7-7 有组织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DA002)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

DA002

PM10浓度(μg/m³)

PM10

占标率(%)

VOCs浓度(μg/m³)

VOCs占标率(%)

50

2.2872

0.5083

0.1089

0.0091

100

4.9693

1.1043

0.2366

0.0197

200

4.6039

1.0231

0.2192

0.0183

300

3.3487

0.7442

0.1595

0.0133

400

2.6360

0.5858

0.1255

0.0105

500

2.1206

0.4712

0.1010

0.0084

600

1.7390

0.3864

0.0828

0.0069

700

1.4525

0.3228

0.0692

0.0058

800

1.2206

0.2712

0.0581

0.0048

900

1.0892

0.2420

0.0519

0.0043

1000

0.9621

0.2138

0.0458

0.0038

1200

0.7847

0.1744

0.0374

0.0031

1400

0.6479

0.1440

0.0309

0.0026

1600

0.5404

0.1201

0.0257

0.0021

1800

0.4480

0.0995

0.0213

0.0018

2000

0.3883

0.0863

0.0185

0.0015

2500

0.2934

0.0652

0.0140

0.0012

下风向最大浓度

5.4296

1.2066

0.2586

0.0215

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

131.0

131.0

131.0

131.0

D10%最远距离

/

/

/

/

表7-7 有组织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DA003)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

DA003

PM10浓度(μg/m³)

PM10

占标率(%)

VOCs浓度(μg/m³)

VOCs占标率(%)

50

2.0288

0.4508

0.4387

0.0366

100

4.3705

0.9712

0.9450

0.0787

200

4.0465

0.8992

0.8749

0.0729

300

2.9443

0.6543

0.6366

0.0531

400

2.3107

0.5135

0.4996

0.0416

500

1.8799

0.4178

0.4065

0.0339

600

1.5420

0.3427

0.3334

0.0278

700

1.2744

0.2832

0.2755

0.0230

800

1.0719

0.2382

0.2318

0.0193

900

0.9535

0.2119

0.2062

0.0172

1000

0.8649

0.1922

0.1870

0.0156

1200

0.6844

0.1521

0.1480

0.0123

1400

0.5951

0.1322

0.1287

0.0107

1600

0.4508

0.1002

0.0975

0.0081

1800

0.3816

0.0848

0.0825

0.0069

2000

0.3381

0.0751

0.0731

0.0061

2500

0.2540

0.0564

0.0549

0.0046

下风向最大浓度

4.7828

1.0628

1.0341

0.0862

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

131.0

131.0

131.0

131.0

D10%最远距离

/

/

/

/

表7-7 有组织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DA004)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

DA004

PM10浓度(μg/m³)

PM10占标率(%)

50

0.8670

0.1927

100

2.0340

0.4520

200

1.7395

0.3866

300

1.3540

0.3009

400

1.0709

0.2380

500

0.8630

0.1918

600

0.6957

0.1546

700

0.5811

0.1291

800

0.4984

0.1107

900

0.4460

0.0991

1000

0.3765

0.0837

1200

0.3093

0.0687

1400

0.2659

0.0591

1600

0.2100

0.0467

1800

0.1737

0.0386

2000

0.1571

0.0349

2500

0.1302

0.0289

下风向最大浓度

2.2260

0.4947

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

133.0

133.0

D10%最远距离

/

/

表7-7 有组织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DA005)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

DA005

PM10浓度(μg/m³)

PM10

占标率(%)

VOCs浓度(μg/m³)

VOCs占标率(%)

50

0.3568

0.0793

0.1529

0.0127

100

0.8402

0.1867

0.3601

0.0300

200

0.7159

0.1591

0.3068

0.0256

300

0.5574

0.1239

0.2389

0.0199

400

0.4409

0.0980

0.1890

0.0157

500

0.3554

0.0790

0.1523

0.0127

600

0.2865

0.0637

0.1228

0.0102

700

0.2394

0.0532

0.1026

0.0086

800

0.2053

0.0456

0.0880

0.0073

900

0.1837

0.0408

0.0787

0.0066

1000

0.1551

0.0345

0.0665

0.0055

1200

0.1274

0.0283

0.0546

0.0046

1400

0.1095

0.0243

0.0469

0.0039

1600

0.0865

0.0192

0.0371

0.0031

1800

0.0715

0.0159

0.0307

0.0026

2000

0.0618

0.0137

0.0265

0.0022

2500

0.0535

0.0119

0.0229

0.0019

下风向最大浓度

0.9175

0.2039

0.3932

0.0328

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

133.0

133.0

133.0

133.0

D10%最远距离

/

/

/

/

表7-8 无组织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喷砂房1#)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

喷砂房1#

PM10浓度(μg/m³)

PM10占标率(%)

50

16.6640

3.7031

100

10.0710

2.2380

200

4.8719

1.0826

300

3.0165

0.6703

400

2.1124

0.4694

500

1.5941

0.3542

600

1.2635

0.2808

700

1.0367

0.2304

800

0.8728

0.1939

900

0.7494

0.1665

1000

0.6537

0.1453

1200

0.5157

0.1146

1400

0.4217

0.0937

1600

0.3542

0.0787

1800

0.3035

0.0675

2000

0.2644

0.0588

2500

0.1972

0.0438

下风向最大浓度

31.9820

7.1071

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

12.0

12.0

D10%最远距离

/

/

表7-8 无组织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喷砂房2#)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

喷砂房2#

PM10浓度(μg/m³)

PM10占标率(%)

50

16.5710

3.6824

100

10.0910

2.2424

200

4.8680

1.0818

300

3.0159

0.6702

400

2.1120

0.4693

500

1.5939

0.3542

600

1.2633

0.2807

700

1.0366

0.2304

800

0.8726

0.1939

900

0.7493

0.1665

1000

0.6536

0.1452

1200

0.5156

0.1146

1400

0.4217

0.0937

1600

0.3541

0.0787

1800

0.3035

0.0674

2000

0.2643

0.0587

2500

0.1972

0.0438

下风向最大浓度

24.9710

5.5491

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

18.0

18.0

D10%最远距离

/

/

表7-8 无组织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喷砂房3#)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

喷砂房3#

PM10浓度(μg/m³)

PM10占标率(%)

50

8.3284

1.8508

100

5.0274

1.1172

200

2.4357

0.5413

300

1.5081

0.3351

400

1.0561

0.2347

500

0.7970

0.1771

600

0.6317

0.1404

700

0.5183

0.1152

800

0.4363

0.0970

900

0.3747

0.0833

1000

0.3268

0.0726

1200

0.2578

0.0573

1400

0.2109

0.0469

1600

0.1771

0.0393

1800

0.1518

0.0337

2000

0.1322

0.0294

2500

0.0986

0.0219

下风向最大浓度

18.1770

4.0393

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

10.0

10.0

D10%最远距离

/

/

表7-9 无组织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焊接车间)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

焊接车间

PM10浓度(μg/m³)

PM10占标率(%)

50

21.1870

4.7082

100

12.9080

2.8684

200

6.2243

1.3832

300

3.8546

0.8566

400

2.6993

0.5998

500

2.0371

0.4527

600

1.6146

0.3588

700

1.3248

0.2944

800

1.1153

0.2478

900

0.9577

0.2128

1000

0.8353

0.1856

1200

0.6590

0.1464

1400

0.5389

0.1198

1600

0.4526

0.1006

1800

0.3879

0.0862

2000

0.3378

0.0751

2500

0.2520

0.0560

下风向最大浓度

30.9290

6.8731

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

19.0

19.0

D10%最远距离

/

/

表7-10 无组织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喷漆房1#)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

喷漆房1

PM10浓度(μg/m³)

PM10占标率

(%)

VOCs浓度(μg/m³)

VOCs占标率(%)

50

19.2010

4.2669

9.1433

0.7619

100

11.7030

2.6007

5.5729

0.4644

200

5.6672

1.2594

2.6987

0.2249

300

3.5199

0.7822

1.6761

0.1397

400

2.4649

0.5478

1.1738

0.0978

500

1.8602

0.4134

0.8858

0.0738

600

1.4744

0.3276

0.7021

0.0585

700

1.2098

0.2688

0.5761

0.0480

800

1.0184

0.2263

0.4850

0.0404

900

0.8745

0.1943

0.4164

0.0347

1000

0.7628

0.1695

0.3632

0.0303

1200

0.6018

0.1337

0.2865

0.0239

1400

0.4921

0.1094

0.2343

0.0195

1600

0.4133

0.0918

0.1968

0.0164

1800

0.3542

0.0787

0.1687

0.0141

2000

0.3085

0.0686

0.1469

0.0122

2500

0.2301

0.0511

0.1096

0.0091

下风向最大浓度

33.4870

7.4416

15.9462

1.3288

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

13.0

13.0

13.0

13.0

D10%最远距离

/

/

/

/

表7-10 无组织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喷漆房2#)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

喷漆房2#

PM10浓度(μg/m³)

PM10占标率

(%)

VOCs浓度(μg/m³)

VOCs占标率(%)

50

23.7370

5.2749

10.9555

0.9130

100

14.5520

3.2338

6.7163

0.5597

200

7.0303

1.5623

3.2448

0.2704

300

4.3571

0.9682

2.0110

0.1676

400

3.0512

0.6780

1.4082

0.1174

500

2.3026

0.5117

1.0627

0.0886

600

1.8251

0.4056

0.8424

0.0702

700

1.4975

0.3328

0.6912

0.0576

800

1.2607

0.2802

0.5819

0.0485

900

1.0825

0.2406

0.4996

0.0416

1000

0.9442

0.2098

0.4358

0.0363

1200

0.7449

0.1655

0.3438

0.0286

1400

0.6092

0.1354

0.2812

0.0234

1600

0.5116

0.1137

0.2361

0.0197

1800

0.4385

0.0974

0.2024

0.0169

2000

0.3819

0.0849

0.1763

0.0147

2500

0.2848

0.0633

0.1315

0.0110

下风向最大浓度

31.7200

7.0489

14.6400

1.2200

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

20.0

20.0

20.0

20.0

D10%最远距离

/

/

/

/

表7-10 无组织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喷漆房3#)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

喷漆房2#

PM10浓度(μg/m³)

PM10占标率

(%)

VOCs浓度(μg/m³)

VOCs占标率(%)

50

16.5630

3.6807

7.3613

0.6134

100

10.0560

2.2347

4.4693

0.3724

200

4.8603

1.0801

2.1601

0.1800

300

3.0168

0.6704

1.3408

0.1117

400

2.1126

0.4695

0.9389

0.0782

500

1.5943

0.3543

0.7086

0.0590

600

1.2636

0.2808

0.5616

0.0468

700

1.0368

0.2304

0.4608

0.0384

800

0.8729

0.1940

0.3879

0.0323

900

0.7495

0.1666

0.3331

0.0278

1000

0.6538

0.1453

0.2906

0.0242

1200

0.5157

0.1146

0.2292

0.0191

1400

0.4218

0.0937

0.1875

0.0156

1600

0.3542

0.0787

0.1574

0.0131

1800

0.3036

0.0675

0.1349

0.0112

2000

0.2644

0.0588

0.1175

0.0098

2500

0.1972

0.0438

0.0877

0.0073

下风向最大浓度

31.7400

7.0533

14.1067

1.1756

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

12.0

12.0

12.0

12.0

D10%最远距离

/

/

/

/

表7-10 无组织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喷漆房4喷锌房)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

喷漆房4喷锌房

PM10浓度(μg/m³)

PM10占标率

(%)

VOCs浓度(μg/m³)

VOCs占标率(%)

50

24.1310

5.3624

2.7843

0.2320

100

14.6020

3.2449

1.6848

0.1404

200

7.0403

1.5645

0.8123

0.0677

300

4.3585

0.9686

0.5029

0.0419

400

3.0522

0.6783

0.3522

0.0293

500

2.3033

0.5118

0.2658

0.0221

600

1.8256

0.4057

0.2106

0.0176

700

1.4980

0.3329

0.1728

0.0144

800

1.2610

0.2802

0.1455

0.0121

900

1.0828

0.2406

0.1249

0.0104

1000

0.9445

0.2099

0.1090

0.0091

1200

0.7451

0.1656

0.0860

0.0072

1400

0.6094

0.1354

0.0703

0.0059

1600

0.5118

0.1137

0.0590

0.0049

1800

0.4386

0.0975

0.0506

0.0042

2000

0.3820

0.0849

0.0441

0.0037

2500

0.2849

0.0633

0.0329

0.0027

下风向最大浓度

38.4690

8.5487

4.4387

0.3699

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

17.0

17.0

17.0

17.0

D10%最远距离

/

/

/

/

表7-11 Pmax和D10%预测和计算结果一览表

污染源名称

评价因子

评价标准(μg/m³)

Cmax(μg/m³)

Pmax(%)

D10%(m)

DA001

PM10

450.0

2.7138

0.6031

/

DA002

PM10

450.0

5.4296

1.2066

/

DA002

VOCs

1200.0

0.2586

0.0215

/

DA003

PM10

450.0

4.7828

1.0628

/

DA003

VOCs

1200.0

1.0341

0.0862

/

DA004

PM10

450.0

2.2260

0.4947

/

DA005

PM10

450.0

0.9175

0.2039

/

DA005

VOCs

1200.0

0.3932

0.0328

/

喷砂房1

PM10

450.0

31.9820

7.1071

/

喷砂房2

PM10

450.0

24.9710

5.5491

/

喷砂3

PM10

450.0

18.1770

4.0393

/

焊接车间

PM10

450.0

30.9290

6.8731

/

喷漆房1

PM10

450.0

33.4870

7.4416

/

喷漆房1

VOCs

1200.0

15.9462

1.3288

/

喷漆房2

PM10

450.0

31.7200

7.0489

/

喷漆房2

VOCs

1200.0

14.6400

1.2200

/

喷漆房3

PM10

450.0

31.7400

7.0533

/

喷漆房3

VOCs

1200.0

14.1067

1.1756

/

喷漆房4喷锌房

PM10

450.0

38.4690

8.5487

/

喷漆房4喷锌房

VOCs

1200.0

4.4387

0.3699

/

由表7-11可知,本项目1%<Pmax=8.5487%<10%,因此本项目大气评�